警查40宗爆竊案贓物流向 揭集團成員清洗犯罪得益再拘7男女 

撰文:陳康智 余睿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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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年4月在油麻地彌敦道拘捕1名干犯多宗爆竊案疑犯後,追查疑犯贓物贓款的流向,揭發有人為1個爆竊集團成員,疑將犯罪得益交予同黨接贓及漂白,警方一連兩日採取行動,分別在九龍城、旺角及深水埗拘捕該爆竊集團的7名年齡介乎25至65歲男女成員,涉嫌處理贓物及清洗28萬元黑錢,被捕人士現仍被扣留調查。據了解,該爆竊集團於去年12月至今年4月期間,涉及葵涌、東、西九龍區共40宗案件。

警方在34歳男疑犯身上搜出多件爆竊工具。(余睿菁攝)

西九龍總區刑事總部重案組第三隊總督察陳啟澤交待案情時指,警方於今年4月5日清晨在油麻地進行反爆竊行動,在彌敦道525至543號一幢商住兩用的大廈一單位拘捕一名34歳姓林男子,涉嫌爆竊上址一個住宅單位,警員在他身上搜出多件爆竊工具。其後,警員在該名男子在深水埗一酒店的房間據點內,尋回多宗爆竊案的失物。經深入調查後,警方發現總值約40萬元的失物,與去年12月至今年4月期間與發生於葵涌、觀塘及西九龍約40宗爆竊、盜竊、搶劫以及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案有關。

警方展示近40宗爆竊案的失物,當中包括1批吊飾。(余睿菁攝)

西九龍總區刑事總部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後,透過追蹤男疑犯的轉帳紀錄,相信他曾利用犯案得來的一張銀行卡及8張支票,將戶口內約28萬4千5百元轉入至他人的銀行戶口來清洗犯罪得益。警方鎖定5男2女,於昨(23日)及今日在九龍城、旺角及深水埗拘捕該6名爆竊集團成員,年齡介乎25至65歲,涉嫌洗黑錢,初步調查相信他們為涉案戶口的持有人。此外,人員今日在旺角染布房街一單位內拘捕了1名25歲姓黃本地女子,並檢獲3件與案有關的衛衣,她涉嫌處理贓物被捕。被捕人士現正被扣查當中。至於早前被捕34歲男疑犯則被控9宗爆竊以及1宗外出時藏有盜竊工具,現正還押於懲教所,將於8月1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呼籲市民,不應為獲取報酬或任何原因,被不法分子利用去處理任何不明來歷的金錢。「洗黑錢」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