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警署男警長涉盜用同袍信用卡 被控11項罪明提堂

撰文:楊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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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警署去年3月出現家賊,據悉有交通警發現信用卡被盜用,有多宗可疑交易,懷疑是「自己人」犯案,於是報警求助。警方調查後拘捕一名35歲警長,他獲准保釋候查。警方今日(29日)表示,該名被捕警務人員已被控以8項「盜竊」罪及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明日(30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事發於去年3月,據悉,一名交通警員發現放置在警署內儲物櫃的信用卡不見了,並有多宗不尋常的消費交易,他報案及申請新信用卡後,發現仍有可疑交易,檢查後發現原來被人「偷龍轉鳳」,以失效的舊信用卡換走新信用卡後,再碌卡消費。警方經初步調查後,去年3月7日在大埔區拘捕一名姓劉男警務人員,涉嫌「盜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他其後獲准保釋候查,至今日正式被落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