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角豪宅闢作販毒中心 海關拘2男 床下底檢780萬元現金本票

撰文:楊婉婷 王譯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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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租用荔枝角豪宅單位作毒品包裝及分銷中心,海關搗破拉人,檢巨額現金查洗黑錢。海關前日拘捕兩名分別27歲及28歲的男子,他們已被落案起訴販賣危險藥物罪,海關人員在疑犯身上及租用的荔枝角豪宅單位內,檢獲約1.6公斤氯胺酮及約300克霹靂可卡因,估計市值300萬元。深入調查後,再於單位油壓床底發現四箱行李篋,內有600多萬元港幣,以及一張約值百萬港元的本票。海關會循處理犯罪得益及清洗黑錢罪行進行深入調查。

海關毒品調查科毒品調查第二組高級督察張文傑表示,根據情報分析後,人員前日(26日)在荔枝角進行緝毒行動,晚上9時許,他們在寶倫街一商場截查一名28歲男子,在其手持的環保袋中發現250克懷疑氯胺酮,跟進調查後將男子押解至附近一個住宅單位搜查,再拘捕另一名27歲男子,當時他有輕微反抗。人員搜屋後發現1.3公斤懷疑氯胺酮及約300克霹靂可卡因,以及毒品包裝工具。調查所見,28歲被捕男子為單位租戶,27歲被捕男子則是單位另一登記住戶,單位租用約一年,兩人為拍檔關係,報稱無業,相信他們利用單位作毒品包裝及分銷活動,毒品會在暑假時供應西九娛樂場所。兩名被捕男子已被控以販運危險藥物罪名,將於明日(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香港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財富調查課高級調查主任陳淑楓則指,人員在單位發現大量現金及銀行本票,合共780萬元,其中在睡房油壓床底發現有四個行李篋,內有合共600多萬港幣,全部為500及1000元面額。另外亦發現一張14萬元美金(折合約港幣109萬元)、已填有收款人的本票。海關人員懷疑現金及本票與販賣危險藥物有關,轉交財富調查課跟進。海關會循處理犯罪得益及清洗黑錢罪行進行深入調查。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

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任何人士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的販毒或可公訴罪行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即屬犯罪。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14年。相關犯罪得益亦可被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