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居酒屋、賣酒餐廳對禁令感模糊:咁我哋關定唔關?
COVID-19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持續,繼健身中心、浴室、公眾娛樂場所及麻將館等場所需關閉14天,食物及衞生局今日刊憲,明日6時起包括酒吧等「純粹或主要用作售賣或供應酒類就地享用的處所」必須關閉,而餐飲業務處所內的有關範圍亦必須關閉。
惟有同時售賣酒類及食物的食肆如居酒屋,對政府刊憲內容感到不清楚,「酒吧都有嘢食賣,咁我哋又係有酒有嘢食賣,咁我哋關定唔關?」。有餐廳則表示明晚起將不會賣酒。
食環署副署長:部門及業界對酒吧定義有認知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今日召開記者會交代刊憲內容,被問到提供食物的酒吧、居酒屋等是否要關閉,食環署副署長(環境衞生)黃淑嫻表示,每個個案視乎細節,執法人員會按個別情況,「比喻去到成間都係Bar,又或者酒樓有個Bar檯,純粹及主要啲人聚集都係飲酒既果啲地方就要關」,至於普通食肆可否賣酒,黃則回應「係囉,如果無純粹及主要售賣供應酒類囉」。黃又稱不論政府部門及業界對何謂酒吧都會有認知,很多時如純粹及主要用作售賣供應酒類的處所,會向發牌當局申請「附有酒吧批註」的酒牌。
居酒屋感不清楚:咁我哋關定唔關?
有位於尖沙咀的居酒屋,職員表示對政府刊憲內容感到不清楚,「佢話酒吧就要關,咁酒吧都有嘢食賣,咁我哋又係有酒有嘢食賣,咁我哋關定唔關?我哋都唔明」,指會回去了解政府刊憲的細節,又批評有關政策與酒無關,「咁你飲茶都係聚集」。另一鐵板燒餐廳亦有售賣啤酒,負責人認為政府說法模糊,「你話我鐵板燒呢啲枱係咪叫Bar呢?」他指其餐廳只有食肆牌及酒牌,沒有「酒吧批註」,或未需停止營業,「但係依家都唔敢賣酒啦!」
另一間店內有售賣燒酒、米酒的韓式餐廳,負責人坦言不理解政府說法,初步明晚不會賣酒。另有餐廳負責人指,申請酒牌時會供處所選擇餐廳或酒吧,分得很清楚,其餐廳以食物為主及只賣少量酒,相信不在酒吧類別,所以明晚會繼續賣酒。
有「酒吧批註」餐廳:明停賣酒精繼續營業
太子西班牙餐廳Lava Bar & Restaurant,店內同樣有賣酒類飲品,其酒牌亦屬「附有酒吧批註」的酒牌,負責人Alan表示,明白酒吧內確會有人喝酒後「攬頭攬頸」,故暫禁酒吧營業可以理解,但對食肆而言較不公平,Alan又指聽過記者會內容後,亦不知道自己是否屬停業範圍,是否停賣酒精就可以繼續營業賣食物,對禁令感到模糊,故打算明日繼續營業,但停賣酒精,如因此被檢控再停業。Alan指疫情發生後生意額已下跌6至7成,始終要應付租金及人工,「無可能停咗,小商戶一蚊都係錢」,而且食材如生蠔等亦已一早訂購,質疑如被要求停業政府是否會足夠補償其損失,但政府至今亦未有提及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