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公仔機混雜「飛機杯」作招徠 警搜葵荃三店檢貨拘三人

夾公仔機混雜「飛機杯」作招徠 警搜葵荃三店檢貨拘三人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警方發現有部分夾公仔機內混雜成人用品「飛機杯」作招徠,涉嫌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於是採取行動,今日(26日)下午搜查葵涌及荃灣三間夾公仔機店舖,以涉嫌「展示不雅事物」,拘捕3名男子,檢獲150個成人用品。

葵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今天(26日)下午突擊搜查葵富路及青山公路—荃灣段2個商場內共3間店鋪,並拘捕3名年齡介乎22至31歲本地男子,涉嫌「展示不雅事物」。人員在店內的「夾公仔機」中檢獲約150個成人用品,相關物品未有依照法例展示警告標語。有關物品總值約7萬元,所有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任何人展示不雅事物,不論是否知道該物品是不雅物品,均屬違法。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40萬元及監禁12個月;第二次或其後定罪,最高可被罰款80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油麻地拘一女起約值7.4萬元毒品 另檢現金包括人民幣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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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油尖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 昨日(2月21日)突擊搜查窩打老道8號一大廈單位,在該單位房間內檢獲約59克懷疑「冰」毒、17克懷疑可卡因、68克懷疑大麻及一批毒品包裝工具。行動中檢獲的毒品市值約7.4萬元。經初步調查,單位内一名56歲本地女子,涉嫌「販毒」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油尖警區特別職務隊繼續跟進。據了解,警方同時檢獲現金,包括人民幣。

根據香港法例第一百三十四章《危險物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

警方拘捕一名女子,起獲毒品及現金、包括人民幣。(警方圖片)
警方拘捕一名女子,起獲毒品及現金、包括人民幣。(警方圖片)
警方拘捕一名女子,起獲毒品及現金、包括人民幣。(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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