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彈案】6人明日提堂 11人獲准保釋

撰文:鄧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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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明愛醫院、深圳灣口岸及羅湖站月台3宗炸彈案,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在剛過去的周末拘捕17人。警方昨晚(9日)表示,其中6人已被落案控告,將於明日(11日)提堂;另外11人則獲准保釋。

警方指,案中被捕的4男2女(24至35歲),已被暫控合共一項「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當中2男1女亦被暫控合共一項「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將於明日(11日)上午,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其餘11名被捕人士,則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4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O記在剛過去的周末(7日及8日)就3宗炸彈案,合共拘捕17人。前日(8日)凌晨大埔廣福邨拘捕行動中,大埔區議員姚鈞豪及連桷璋一度拍門了解,事後O記高級警司李桂華批評有人阻撓警方行動,希望公眾思考有關行為是否盡責。而姚、連二人及另一區議員文念志,於同日下午在大埔反指定診所示威中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