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連環毀壞24部共享單車 警埋伏拘76歲翁 檢30厘米長鐵鉗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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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上周五(2月28日)晚上約8時接獲一間公司男職員報案,指其公司停泊於將軍澳尚德邨的3輛共享單車懷疑被人毀壞。案件列作刑事毀壞,交由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跟進。
警方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於今日(3日)在區內公共單車停泊處埋伏,拘捕一名76歲姓陳目標男子,涉嫌「刑事毀壞」,並於他身上檢獲一把約30厘米長的鐵鉗,相信與案件有關。警方初步調查相信,該名男子與近期區內多宗共享單車刑事毀壞案有關,涉及共24部共享單車。
警方呼籲,任何人干犯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60條損壞財產罪,一經定罪可被判監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