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特務警察達421人 每周執勤約3天需佩槍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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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運動自去年6月發生連場示威活動,警方同年11月首度引用《公安條例》,從其他紀律部隊招募人員出任特務警察。警方刊物《警聲》披露指,現時共有421名特務警察,近半數來自懲教署,其餘是海關及入境事務處人員。
《警聲》又指,特務警察主要負責在政府機構或較大機會受衝擊的地點駐防,每人每周執勤約3天,當值時需要佩槍,並有專用臂章標示身份。

(《警聲》圖片)

《警聲》以特務警察為「聯盟軍」,數名特務警察接受其訪問。當中海關余先生表示,為免被起底、保障家人,「我們在社交平台設下多重封鎖」。懲教署陳先生表示,面對社會不斷出現違法事件,早已很想出一分力,當招募特務警察立即應徵;懲教署應變部隊阿珊則稱,應變部隊接受過防暴訓練,她對於能夠以特務警察的身分貢獻社會感到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