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命車禍】屯門綠的直剷行人路撞斃女途人 71歲司機涉危駕被捕

撰文:蔡正邦 陳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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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發生一宗奪命車禍!今午(23日)12時許,青山公路洪水橋段一輛新界的士疑失控剷上行人路,並將一名43歲女途人捲進車底,女子受重傷,送院急救後證實身亡。71歲的士司機報稱當時「眼前一黑」,涉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被捕。現場消息指,涉案的士行車證已過期2天。

意外現場遺下一隻鞋子。(蔡正邦攝)

中午11時55分,一輛由深圳灣前往屯門的空載新界的士,駛至屯門青山公路洪水橋段及廣田街交界時,突然失控,越過單車徑剷上行人路。當時一名43歲姓鍾女途人背向的士,在單車徑上行走,遭的士捲入車底,的士司機見狀報警。消防到場救援,女途人重傷昏迷,由救護車送院,延至下午1時17分證實死亡。

案發現場遺下一灘血跡以及一隻鞋子。據了解,有人報稱駕車時「眼前一黑」,因此失控撞向行人路。另外,現場消息指,該輛的士行車證已逾期兩天。涉案71歲余姓男司機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被捕,他已獲准保釋候查,下月下旬再向警方報到。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特別調查隊正跟進調查案件。任何人如目睹意外發生或有資料提供,請致電3661 3800與調查人員聯絡。

翻查資料,車主必須於行車證屆滿前4個月,至屆滿後2年內申請續期,如行車證有效期屆滿後,車輛仍然在道路上使用,車主在續領行車證時須繳交逾期牌費。另外,現時《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規定,年滿70歲或以上的商用或民用車輛駕駛執照持有人,需要每隔1至3年續牌,同時遞交醫生簽署的「體格檢驗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