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TATP】17歲男學生被暫控管有爆炸品罪 年三十提堂

撰文:朱雅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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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愛馬鞍山中學去年11月校內發現懷疑爆炸品,警方拘捕兩名涉案男學生,其中一人早前被控管有爆炸品罪。警方表示,另一名17歲姓趙男學生被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明日(24日)下午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去年11月27日,警方接報指在明愛馬鞍山中學發現懷疑爆炸品,初步調查後,拘捕18歲中六男學生黎文光及17歲姓趙學生。黎文光於同月29日被控以管有爆炸品罪提堂,案情指,他攜帶用錫紙包裹的0.5克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粉末,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今年1月24日再訊,以候專家報告及化驗涉案爆炸品等,被告被拒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