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觀塘廠廈拘18歲男子 迷你倉檢半公斤爆炸品煙霧餅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警方今日(24日)下午約3時30分在觀塘鴻圖道50號一大廈截查並拘捕一名男子,相信他曾於11月8日在觀塘區非法集結。
人員其後再搜查上址一迷你倉,發現約半公斤爆炸品,包括10個懷疑煙霧餅及一批化學物品。
警方拘捕該名18歲姓鄺本地男子涉嫌「無牌藏有爆炸品」及「非法集結」,他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稱:半公斤爆炸品包括10個煙霧餅
毒品調查科總督察譚子偉稱,迷你倉內檢獲多種不同類型的化學物品,以及一些常用的示威裝備,包括頭盔,防毒面具、過濾器等。爆炸品的處理人員在現場亦檢取一批爆炸品。
李展超:高易燃性氧化劑 有一定危險
爆炸品處理主任李展超表示,經初步檢視後,當中半公斤的煙霧餅等煙火物品,屬於爆炸品的一種,另外還有不同的化學物品,包括氧化劑,屬於高易燃性的,會構成一定危險。
根據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55條,任何人製造爆炸品,或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屬於爆炸品的任何物品(不論他是否知道該物品屬爆炸品),除非他能證明他是為了合法目的而製造、管有、保管或控制該爆炸品,否則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4年,而爆炸品則須予沒收。
毒品調查科總督察譚子偉稱,迷你倉內檢獲多種不同類型的化學物品,以及一些常用的示威裝備,包括頭盔,防毒面具、過濾器等。爆炸品的處理人員在現場亦檢取一批爆炸品。爆炸品處理主任李展超表示,在現場已作搜查及檢證,當中半公斤的煙霧餅等煙火物品,屬於爆炸品的一種,另外有不同各種的化學物品,當中有氧化劑,屬於高易燃性的,會構成一定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