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集會】控罪書出錯獲當庭釋放 爆炸品案五人再被捕今早提堂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上周六(11月2日)灣仔住宅單位被搜出逾百枚懷疑汽油彈,被捕四男一女(19至24歲),原本各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昨日(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惟英文版檢控同意書中,被告姓名打錯及控罪打漏字,經三度休庭後,控方表示律政司出錯,撤回(Withdraw)控罪,被告當場獲釋。警方其後派出逾百防暴警到庭,一度與聲援的人士對峙,最終該四男一女在律師陪同下,登上警車離開。
事後警方在昨深夜11時許發稿表示,警方昨在柴灣區拘捕四男一女(19歲至24歲),五人涉嫌「管有爆炸品」,已各被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案件將於今日(11月5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