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衝突】住戶跪地受查 警:相信市民不想住宅變暴徒避風港

撰文:黃廸雯 陳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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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早前受不明氣體侵襲,上月30日有市民到到大興行動基地抗議,防暴警員驅散群眾時,突然進入兆軒苑逸生閣大堂截查多人,要求多名人士跪地面壁接受搜查,有意見指警方做法侮辱、對待市民儼如對待戰犯,警方今日(1日)於記者會回應有關説法,指當晚有為數眾多的人被捕,基於保安問題考慮,要求他們跪低、坐低或踎低,目的希望令被捕人士逃走反應慢點 ,又稱相信市民不希望看到自己的住宅成為暴徒的避風港,提醒若有人阻止警方進入任何地方進行拘捕行動,有可能干犯阻差辦公罪。

警:33人非大廈居民​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表示,10月30日警方以包圍形式,拘捕屯門附近的「暴徒」,當晚警方看到「暴徒」向不同方向逃走,部分「暴徒」走進逸生閣,因此警方行使香港法例232章50條警隊條例賦予的權利,進入大廈大堂進行拘捕行動,警方最後於大堂截停數十人,經調查後來發現部分為大廈居民,警方放行未有作出拘捕,但當中有33名人士,包括24男9女並非大廈居民,警方以非法集結罪名將他們拘捕。

警:保安問題要求被捕人跪下、坐下或蹲下非新鮮事

當晚警方要求逸生閣被搜查市民下跪接受搜查,江指當晚逸生閣大堂被拘捕人數多達30多人,警方控制為數眾多被捕人士時,需要考慮被捕人士的保安問題,警方要求被捕人士跪下、坐下或蹲下並非新鮮事,大家若翻查舊新聞可看到之前曾經出現過。江重申警方控制大群被捕人士有難度,加上示威者的武器越來越厲害、甚至發生搶犯、襲擊警員等事件,江形容道理很簡單,「你企喺度逃走嘅反應快啲,定係你跪低、坐低或踎低嘅反應快啲,其實都係想令佢逃走反應慢咗」,沒有侮辱或戰犯的意思,相信有關説法只是媒體的描繪。

警方要求逸生閣被扣查人士面壁跪地。

警指住宅成「暴徒」避風港​ 

警方進入私人屋苑執法的問題引起社會爭議,江永祥表示根據法例232章警隊條例第50條,若有警務人員相信需要被拘捕的人進入一個地方,居住或管理該地方的人,在警務人員要求的情況下,均需要容許警務人員進入,及提供一切合理便利,讓警方進行搜查及逮捕。若對方不願意合作,根據警方權利,警方可於不需要獲得搜令的情況下進入。若對方繼續阻撓,警方可使用合理武力強行進入。江指當日警方驅散時,有數十人進入逸生閣大堂,身分不容置疑,警方進入調查是負責任的舉措,「有30幾個根本就唔係大廈住客,你話俾我聽,佢哋點解喺果到」。警方重申,警方有權利進入拘捕,相信市民不希望看到自己的住宅成為暴徒的避風港。江提醒,若有人阻止警方進入任何地方進行拘捕行動,有可能干犯阻差辦工罪,警方會嚴正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