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總記者會】警棍扑頭縫五針 社工﹕警狠狠向社工嘅專業打五下
旺角昨晚爆發衝突,防暴警斥罵在場社工,突揮棍追打群眾,人群中包括老人家,其間一名陣地社工被防暴警以警棍狂毆,至少被打中五棍,血流如注,事後證實頭部兩處傷痕,傷口長約七厘米,縫五針。被打的社工Key今日在社會工作者總工會記者會上回應事件,批評「呢一棍唔係打我身上,係打中社工嘅專業。作為尊業嘅警方以警棍狠狠打去社工嘅專業。」他又痛哭稱曾幻想警方會與市民同行,「保護我哋,而唔係傷害我哋。」
警方記者會上,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亦有回應事件,他指主動翻看網上片段,但單憑片段很難判斷當時整體情況,如市民有不滿可向投訴警察課投訴。他又指,若有人因為職務上需要逗留,必須盡量遠離警方執法位置,重申警方不會針對任何職業,包括社工,對方若決定停留,自己必須衡量現場風險。
昨日在太子被警棍扑頭的社工Key今日出席社總記者會回應事件,他身穿仍染有血漬的外套及鞋。他憶述昨日晚上的情況,事發時間為晚上9時半至10時許,他與另一名社工陳虹秀在鴉蘭街對出休憩處,警方築成沒有盾牌的防線,大部分社工及街坊都在行人路及休憩處的位置,並沒有任何衝突,警方亦沒有開咪指是非法集結,情況「相對和平」。
突然,警方衝向鴉蘭街內街方向,陳虹秀開咪呼籲警方小心使用槍械,因為槍械會傷及市民。一批警員突然回頭,站在休憩處及馬路上激動反問社工﹕「點解咁偏心,你有冇睇到佢哋放火」。陳虹秀回應稱「睇唔到」,但沒有反駁或衝擊。有兩名情緒激動的警員衝前,但被另一名警員阻止。惟一名警員衝入休憩處內,隨即大批警員持盾推進。
社工遭警背後推撞 再被警棍打五下
Key順著警方防線方向準備離開,但轉身便見警員抓捕一名老婦,他正想出言勸阻「唔好傷害婆婆」時,身後突然感到被大量硬物撞擊,但不清楚是否警棍,他被推前後,再被前方一名警員以硬物撞擊,他跌坐在長凳,再站起來時發現有液體隨面部流下,始發現自己流血。他形容當時心情無奈,不懂得反應,只能苦笑問在場警員﹕「點解我係一個社工,冇做任何違法行為,冇任何衝擊,點解要打我?」當血液流到地上時,所有警員立即散開。他未能見到警員的長相,因為他們全部蒙面,亦見不到任何可以辨識的號碼。
Key續指,他頭部有兩處傷痕,至少七厘米,縫五針。手、腳亦有警棍打中的傷痕,到醫院照X光後沒有骨折情況。「對於我嚟講,睇到市民受傷比我自己受傷更痛心,如果當時警棍唔係打向我頭上,係打向婆婆頭部,情況會不堪設想。」他又指,作為一名社工,過程中最傷心不是因為受傷或痛楚,「呢一棍唔係打我身上,而係打中社工嘅尊嚴。社工嘅專業不應該受到任何其他暴力狀況所打壓,而今次作為專業嘅警方用一支警棍向社工嘅專業狼狠狠打咗五下。」他指好多的社工受過警方暴力對待,可能今次是社工界第一滴血,但希望同工要關注事件,他亦希望政府、社署、各機構高層回應此狀況,好好保護社工。
不論當勤或休班的社工 仍要盡職責守護公義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日表示,在示威活動前線,現場人士未必是社工及其服務使用者,難以作出評論,又指社工應勸喻服務使用者離開。Key表示不認同其說法﹕「作為一個註冊社工,不論當勤、或者休班,都係一個社工,都係要盡社工嘅職責,去守護公義,保護市民,保護社區。」
他又表示,警方可以合理拘捕,但不應無理傷害,因為對方亦是香港人,他痛哭表示﹕「我經常都會夢想一個時刻,香港警方會企返向市民個邊,去保護我哋,而唔係傷害我哋。」
根據警方通例,警方面對暴力才可使用警棍,昨晚有社工於旺角被警方警棍打傷。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昨晚約9時,警方正於旺角區進行驅散行動,看到有暴徒於彌敦道及鴉蘭街交界堵路及縱火,暴徒其後往鴉蘭街方向逃走,因此警方追捕,警員其後看到暴徒混入人群中,混亂間使用警棍,一名男子相信是一名社工受傷,事件中警方拘捕一名18歲男子,涉及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
謝振中﹕單憑片段難判斷當時整體情況
謝振中表示,警方不願意看到任何人包括市民,在混亂場面中受傷,警方有就事件主動翻看網上片段,但單憑片段很難判斷當時整體情況,對於有市民受傷感到不滿,可以直接向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若認為因警方執法而受傷,可考慮申請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可獲得經濟援助及追究。
社工若決定停留 自己必須衡量現場風險
謝振中又指,警方一直建議市民不要於是危險場面逗留,警方採取驅散行動時,任何人均需要離開,若有人因為職務上需要逗留,必須盡量遠離警方執法位置,重申警方不會針對任何職業,包括社工,對方若決定停留,自己必須衡量現場風險,謝又指,疑犯可能逃入人群,「仲要警務人員好清晰分辨每個人的角色,係好難做到」,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他表示,留意到有自稱社工以守護年輕人的名義阻礙執法人員工作,包括曾經手牽手做人鏈阻擋警察防線,包庇、縱容犯罪者,有機會干犯阻差辦工。謝認為社工應該以保護年輕人為首要,應該盡量呼籲年輕人儘快離開,勸違法人士停止違法行為。
記者會內容如下﹕
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下,過去數月引發連場衝突及示威,警方拘捕二千多人。周五(11月1日)社會工作者總工會召開記者會,於下午四時舉行名為「人道危機 : 追究失控警員恐怖襲擊記者、救護員、社工」記招。社總發言人表示,反送中運動展開至今,警方暴力不斷升級,甚至針對在現場進行人道救援的救護員、社工,與及行使第四權的記者。
社總表示,10月31日萬聖節晚上,警方在旺角、太子一帶無差別襲擊,引致受傷者眾,明顯出現失控狀態。另外,呼籲記者杯葛警方4點鐘記者會,「拒絕報導謊言,於以下時間出席記者會,集結力量捍衛人權追究警暴。」
【17﹕23】許麗明指,只要完成培訓,便是一個合法的註冊社工,以社工身份協助任何人並不是基於是否受聘,而是要協助弱勢社群,否則是違反守則,可以被投訴,投訴成立後牌照會被吊銷。她批評羅致光在政策、法例上的概念會如果混淆,要求他出來澄清。
示威活動中,有社工被捕,即使社工已明確向警方指做被捕支援。例如警方要求她離開時,她轉身離開時被警方拘捕。她提到七名陣地社工在尖沙咀、太子一帶被藍色化學水正面噴射。亦至少五名社工在正在離開時,在警方沒有警告下被噴胡椒。
【17﹕15】信義會工會籌備委員會黃國基表示,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曾經是港大社工系主任,但今早的兩句說話,對所有社工是不能接受。羅致光指部分在示威活動前線中的社工,未必正協助他們的服務使用者,黃批評不知道其發言是否一個前社工、前港大社工系主任、社福界代表應說的話,質問是否社工處理地區工作或協助有需要的人士時,應要求需要服務的人士先填接做會員。羅致光又指大家並非以社工身份提供協助,黃反問是否大家下班後就不是社工,如果政府官員用此種態度對待提供人道支援的記者、社工、急救員,是不能夠接受,「佢拎返啲筆記出嚟睇下,佢當年點教學生?」
【17﹕11】社工Key表示,他們的工作只是用聲音提醒警方合理執法,沒有阻礙他們工作,只是幫助他們做正確的事。過去,他亦有幫忙其他老人家,但連他亦受到此種傷害,難以想像其他抗爭者會受到何種對待。他認為警方可以合理拘捕,但不應無理傷害,因為對方亦是香港人,他痛哭表示﹕「我成日有個幻想,香港警方會企返向市民個邊,保護我哋,而唔係傷害我哋。」他指他們的工作真的很辛苦、很痛苦,他不是不想睡覺休息,而是無法睡覺,前日屯門警方拘捕店舖負責人,他用了一整晚時間安慰家屬。他希望每個香港人都不要放棄,「香港會變返一個自由的香港」。
【16﹕57】社工陳虹秀Jackie表示,昨晚的情況令她非常憤怒,當時警方想挑捕老婦,擔心警方以警棍打她,結果是社工被打。她表示市民激動及憤怒是理所當然,即使她接受大量專業訓練仍難掩憤怒,譴責警方濫暴、不成熟、失去理性。大部分地點有老人家,不適合放催淚彈,會令氣管收縮,而且常向沒有抗爭者的位置用催淚彈、水炮車,認為不能接受。她批評政府、警務處處長不理會,而警員亦無所畏懼,認為做什麼都沒有問題。近月社工被針對,警員以胡椒噴劇追射社工、記者,質疑警員是否發洩。「警方唔好再問,點解社工唔叫抗爭者退後,叫唔到,呢件事只有政府叫到,只有回應五大訴求先做到。」社工只能叫警方不要開槍,停止發射極殺傷性武器。社工中藍色水劑後,出現痾、嘔、吐血的情況,質疑是極度傷害人體的物質,但警方卻沒有作出交代。她呼籲仍有良知的警員,叫失控警員休息、放假,不要到前線傷害市民。
【16﹕40】昨日在太子被打爆頭的社工Key,身穿昨日仍染有血漬的外套。他感謝當晚為他急救的義務急救員道謝,當時衣服及鞋全是血,幸獲他們及時止血。他亦感謝記者拍攝現場情況,助他日後追究警方。他亦感謝社工及現場市民為他發聲、醫院醫護人員、家人朋友及陣地社工,他指雖然失血多,但沒有頭暈或嘔的情況。
他指,當晚9時半至10時許,他與陳虹秀在雅蘭街對出休憩處,當時警方築成沒有盾牌的防線,大部分社工及街坊都在行人路及休憩處的位置,並沒有任何衝突,警方亦沒有開咪指是非法集結,是「相對和平」。突然,警方衝向雅蘭街內街方向,陳虹秀開咪呼籲警方小心使用槍械,因為槍械會傷及市民。一批警員回頭在休憩處及馬路激動反問社工﹕「點解咁偏心,你有冇睇到佢哋放火」,陳虹秀回應稱「睇唔到」,但沒有反駁或衝擊。有兩名情緒激動的警員衝前,但被另一名警員阻止。惟一名警員衝入休憩處內,隨即大批警員持盾推進。他此時順著警方防線方向準備離開,但轉身便見警員抓捕一名老婦,他正想出言勸阻﹕「唔好傷害婆婆」時,身後突然感到被大量硬物撞擊,但不清楚是否警棍,他被推前後,再被前方一名警員以硬物撞擊,他跌坐在長櫈,再站起來時發現有液體隨面部流下,始發現自己流血。他形容當時心情無奈,不懂得反應,只能苦笑問在場警員﹕「點解我係一個社工,冇做任何違法行為,冇任何衝擊,點解要打我?」當血液流到地上時,所有警員立即散開。他未能見到警員的長相,因為他們全部蒙面,亦見不到任何可以辨識的號碼。
當時他沒有衝擊,事發看片段才發現有警員打了五棍以上。他頭部有兩處傷痕,至少七厘米,縫五針。手、腳亦有警棍打中的傷痕,到醫院照X光後沒有骨折情況。過程中由義務急救員止血時,警方仍然粗暴驅趕在場街坊離開,他認為街坊是善意,不會對警方不利。當時陳虹秀亦要求指揮官交代,其後被射胡椒噴劑。他受傷時仍呼籲警方不要以暴力傷害市民。「對於我嚟講,睇到市民受傷比我自己受傷更痛心,如果當時警棍唔係打向我頭上,係打向婆婆頭部,情況會不堪設想。」
今次事件中,他體會到警員當時的心理狀況絕不適合執勤,當時是相對平靜的情況,出現失控的對罵情況,是不應該發生。警員質問社工為何偏心,他認為其提問奇怪,形容如同小朋友的質問。過程中,他感受所有香港人的關心、憤怒、傷心,他對自己受傷的過程中沒有流淚,不會感傷人,因他知道自己在做正確的事,亦沒有作任何違法的行為。他受傷時,有兩名相對冷靜的警員指自己事發時不在場,詢問他是否撞到物件,他立即否認,指是警棍,因為他認為沒有任何物品可以製造七厘米傷痕。後來另一名警員又問其姓氏,並指不是想拘捕他,只是想拘捕後方的人,但過程中撞到他。
作為一名社工,過程中最傷心不是因為受傷或痛楚,「呢一棍唔係打我身上,而係打中社工嘅尊嚴。社工嘅專業不應該受到任何其他暴力狀況所打壓,而今次作為尊業嘅警方用一枝警棍向社工嘅專業狼狠狠打咗五下。」他希望政府、社署就事件作出回應,他指好多的社工受過警方暴力對待,可能今次是社工界第一滴血,但希望同工要關注事件,他希望政府、社署、各機構高層回應此狀況,好好保護社工。
【16﹕36】陣地社工Eric表示,被警方趁他轉身之際,在側面、其眼鏡罅隙射胡椒噴劑,令其雙眼中胡椒噴劑。事發時他以人道支援角色協助一名男子,他被指盜竊被反綁在路邊,防暴警衝至處理事件,當時他上前欲了解被捕者,但未走近已被警方驅趕及要求返回行人路。他表明身份及來意,並走上行人路,仍被警方驅趕指是防線,要求他繼續向後行。他於是轉身後退,在沒有防備下,他沒有衝擊警方或與警爭執時,被警射胡椒噴劑,眼、鼻、口皆中椒,視力受影響,無法呼吸感頭暈,需要大量水沖洗。他認為警方當時無需要向社工使用化學武器,社工對警方沒有任何惡意,認為難以理解警方的行動,並指警員精神繃緊。
【16﹕29】義務急救員表示,他們的工作是拯救任何受傷人士,不論背景。他指觀察現場情況或有無傷者時,與警方有一段距離,但仍會被警方驅趕指現場是封鎖線,但封鎖線沒有確實的界限,警方只會不斷將他們趕離。當他們想要救治傷者時,會要求義務急救員出示證件,即使他們出示醫管局的醫生、護士證,警方仍會稱不知是什麼證件。當他們提出召救護車時,警方經常沒有召喚救護車。「係人命,係生命,就算係邊個都會拯救,即使抗爭者都應該得到適當嘅救拯,國際大都會嘅香港,救護員冇適當嘅尊重唔緊要,但任何人都應該要得到人道救援。」許麗明向記者及義務急救員表達感謝。
【16﹕23】網媒記者表示,昨日晚上有網媒記者被橡膠子彈射中腳,但過去數個月是常見的情況,警暴已到瘋狂的地步。他自己亦曾被警方暴力驅散,8月5日單獨一人時想拍攝一名被捕示威者,當時樂富只有他自己一人,被數名警員包圍,搶去其手機、阻止他拍攝。他又曾在太子港鐵站拍攝警方截查私家車時,警方用警棍敲打盾牌不斷趕走在場記者,趕至水渠道街角令他們無法拍攝。他又指,警方以粗口辱罵他們。
【16﹕11】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播放10月31日的整合片段,譴責警方以過度武力作拘捕、射傷老人家、催淚彈碎片打中人右眼等。社總總幹事許麗明表示,片段令人憤怒、無奈及傷心。她指,昨日有社工在照顧長者時,被警方打兩棍,社工、傳媒、救護員都曾在現場中藍色水,被警方正面射胡椒噴劑,被布袋彈擦傷等情況,稍後會有義務急救員及網媒記者講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