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記者會】護清真寺人士染藍 指引揭水炮車只針對暴力衝擊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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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20日)九龍遊行演變成多區衝突,水炮車由梳士巴利道往彌敦道射藍色水劑作驅散,其間兩度向清真寺射水,清真寺與印度協會前主席毛漢、立法會議員譚文豪等保護清真寺人士「染藍」。警方事後向寺方為「誤中」致歉,但「誤中」說法備受質疑。翻查保安局文件,水炮車「噴水」只會針對暴力衝擊行為,但當時寺外並無衝撃行動。而水炮車完整使用指引,至今從未完整公開。

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林振華攝)

警:昨水炮車清場合三原則

警方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於今日例行記者會表示,周日水炮車由梳士巴利道往彌敦道作驅散,配合了水炮車使用三大原則,包括嚴重傷亡、大規模財產被破壞及主要幹道被堵塞,阻礙警方執行職務及破壞社會安寧及秩序。

綜觀昨日情況,示威者在油尖旺一帶沿彌敦道多個路口、長沙灣、荔枝角道設路障,部分更縱火,例如在與亞皆老街交界及油麻地果欄外設路障。

香港01翻查保安局今年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出,警方會注意在公眾騷亂中使用水炮車噴水裝置可能帶來的風險,在使用噴水裝置時,「只會針對暴力衝擊行為」,而非個別示威人士。「噴水」必定會跟從幾項重要原則,包括在現場情況許可下,警務人員會先作出警告,示意將使用有關裝置;在使用有關裝置之前,警方會在實際可行的情況下,讓有關人士有機會遵從警方的指令;只使用為達到合法目的而合理地使用需要的噴水模式;以及在達到目的後 ,立即停止使用有關裝置。

九龍清真寺周日被水炮車藍色水劑染藍。(陳康智攝)

清真寺外無衝擊 水炮車兩度噴水

汪威遜指,當時水炮車的工作是以人群噴劑沿途作驅散,如以人力作驅散,警察防線會與「暴力示威人士」很接近,提高衝突危險性。然而事發時清真寺外並無示威者集結,而是印度協會前主席毛漢Mohan Chugani、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融樂會總幹事張鳳美女士等十多人,是在該處保護清真寺,並非暴力衝擊清真寺。而據譚文豪事後指,警方在警告後隨即向他們射水;又據毛漢接受傳媒訪問時稱,警方兩度向他們射水。

記者會被追問當時清真寺前只有記者、立法會議員及印度協會前主席,汪威遜表示,警方昨日面對一班「暴徒」在大量的人群聚集中,遇有任何目標物就會聚集,接着進行破壞,無論有無遮擋,「會唔會有機會破壞咗商舖或其他地方」,在衡量風險及無可選擇情況下,使用所需最低武力,盡快有效將他們驅散。

毛漢周日被藍色水劑射中。(資料圖片)

水炮車設五座位 最少4人執勤警署警長坐陣

記者於今日記者會要求警方解釋是否涉程序或人為失誤,汪威遜稱,使用水炮車是整個行動的需要,而非駕駛者決定,而操控一部大型機器並透過一組人合作作決定是很困難的事。他指,水炮車內由一名警署警長職級人員,負責確保安全及有效應用噴劑等。

今年五月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曾透露,每輛水炮車均設置5個座位,水炮車在出動時均會有4名警員負責執勤,當中包括1名警處警長階級的警務人員負責水炮車的整體操作;2名警長階級人員負責控制車頂2個噴水裝置;以及1名警員負責駕駛,剩餘1個後備座位以供不時之需。

操作指引從未公開 稱涉警戰術部署

警方自四年前展開採購特別用途車(水炮車)程序,去年水炮車抵港,今年8月25日首次在荃灣出勤射水,至今從未完整公開水炮車的操作指引。根據今年五月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人就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水炮車)討論文件,保安局及警務處的說法是,水炮車使用指引屬行動細節和涉及警方戰術部署,不適宜公開,以免影響警方行動的能力和效果。

指引:調配水炮車為驅散使暴力群眾 部署必須滿足一要素

不過該文件提及指引要點,稱調配水炮車的目的是透過驅散使用暴力衝擊的群眾,製造示威人士與警察之間的安全距離,甚至分隔衝突的群眾,從而保護生命和財產;也可以制止暴力和激進的行為,維持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在大範圍或嚴重的公眾騷亂中、風險評估顯示有可能出現大範圍或重公眾騷中,出現以下最少一個結果才考慮部署水炮車,包括嚴重傷亡;財產被大肆破壞;通過佔用主幹道擾亂或非法堵塞交通對公共秩序和/或安公眾安全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