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記者會】民陣周日遊行遭反對 警:情報顯示有嚴重暴力行為

撰文:魯嘉裕 黃廸雯 余睿菁 彭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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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擬發起周日(20日)九龍大遊行,路線由尖沙嘴梳士巴利花園至高鐵西九龍站,遊行主題為「廢除惡法、獨立調查、重組警隊」,惟獲警方發「反對通知書」。今日(18日),警方於記者會上解釋,根據情報顯示,激進示威者會借周日大型公眾活動,作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行為,為了維護公共安全、秩序,防止暴徒騎劫遊行,於是反對周日大遊行。

油尖警區指揮官何潤勝表示,基於公共安全考慮,今日對周日九龍大遊行發出反對遊行通知書。(余睿菁攝)

油尖警區指揮官何潤勝表示,警方接獲團體申請將於周日進行公眾遊行,人數報稱達到5萬人,基於公共安全考慮,今日發出反對遊行通知書。何潤勝續指,警方的情報顯示,激進示威者會借周日大型公眾活動,作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行為,事實上類似行為於過去數月經常發生,威脅在場人士人身安全、有關機構安全,為了維護公共安全、秩序,防止暴徒騎劫遊行,警方因此反對。被問到警方有甚麼情報顯示有人會作出暴力行為,何潤勝表示警方預計過去周末所發生的事情會重演,加上已有暴徒使用土製炸彈,情況相當令人擔憂,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是艱難決定,「係我二十多年警察生涯第一次發反對通知書」。

估計遊行有5萬人 空間不足 基於公共安全反對遊行

警方於7月時批准九龍大遊行,但拒絕今次的遊行,何潤勝表示,今次可能有5萬人,人流分散到廣東道、彌敦道等地,因為尖沙嘴是個很細小的地方,今次公園的集合起點亦空間不足,只能容納數百人。基於公共安全考慮,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江補充,警方考慮發出反對或不反對通知書,是基於公共安全、公眾秩序及其他人士的權利。

江永祥:過去兩星期暴力事件升級得好緊要

被問到上月屯門遊行亦獲得不反對通知書,但警方亦有舉黃旗,為何周日不可再這樣做,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表示公眾可能有誤會,集會拿了不反對通知書不代表警方就不可以警告,很多時候要警告,是因為相關活動違反通知書的條件,因此警方會作出警告,及向相關負責人解釋違反了甚麼,江永祥續指遊行路綫、地方或主辦單位是否有能力處理突發狀況,行使公安條例相關權力時,警方有責任確保參與者及當區市民安全,但遺憾過去兩星期暴力事件「升級得好緊要」,警方經過考慮作出艱難決定,亦不想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後被暴徒騎劫。

警方於記者會上表示,根據情報顯示,激進示威者會借周日大型公眾活動,作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行為,,因此反對周日大遊行。(余睿菁攝)

警方表示,暴力於過去數月不斷升級,和平理性集會被暴徒騎劫,警方播放示威者於襲擊警署、警員的片段,指責暴徒6月開始拆鐵馬、破壞鐵路系統、被針對的議員辦事處、店鋪,暴徒又毒打立場不同的市民及旅客,並繼續攻擊警方,暴徒除了用竹枝、腐蝕性液體等攻擊警員,更有警員被利器鎅頸,更有警員被硬物圍毆、毒打,嚴重威脅警員及在場人士安全。近日亦發現有暴徒利用土製炸彈,亦發現無人機投擲武器裝置、遙距引爆炸彈手機裝置、汽油彈、長短刀等,足以證明暴力程度不斷升級。

何潤勝稱,警方一向尊重市民和平表達意見的權利,一貫協助市民和平進行公眾活動,根據公安條例及警隊條例,警方有責任維護社會治安,警方知道主辦單位已上訴,警方再次呼籲駕駛者及市民周日避免前往高危地區。

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表示,警方正嚴肅處理岑子杰遇襲案。(余睿菁攝)

另外,周三(16日)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於旺角街頭再度遇襲,被多名男子持錘襲擊,被打至頭破血流倒地,兇徒登上深色私家車逃去,案件暫未有人被捕。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於記者會上表示,於本周三晚上一名32歲男子於旺角鴉蘭里被數名男子襲擊,警方將案件列作傷人,由旺角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受傷男子早前於油麻地曾經遇襲,警方已就該案拘捕三名男子,兩人被控串謀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其他違反交通條例罪行,另一人獲保釋候查。江永祥指警方就兩案仍努力追查在逃人士,譴責一切暴力行為,不論原因及背景,警方會嚴肅處理每宗案件。

李桂華指,暫無理據再加陳同佳羈押。(余睿菁攝)

記者會內容持續更新:

【1720】被問到投訴人擔心被警方控告,江永祥表示,投訴人的口供是最重要的資料作調查,沒有相關資料,警方在確認事件真實性有困難,江指有關人士會否被落案起訴,是根據律政司決定,警方只是執法部門,警方沒有權力豁免有關人士不被起訴。至於公眾對警隊失去信心,江指警方有投訴警察課及監警會處理投訴,市民需要尊重機制,暫時沒有其他渠道去處理投訴。

【1715】江又指警方早前曾政函中大學生事務處及中大校長段崇智,暫未得到回覆,警方就早前新聞片段等有限資料,尋找閉路電視片段及相關處理過被捕人的警員,而對比早前一宗女運動員被性侵案件,江指該名運動員非由始至終沒有現身,最後於法庭審訊事主有出現及有提出證供,指情況與是次案件完全不同,江指以其了解,於投訴機制中及過去刑事案件,印象中未曾見過無當事人就可處理到的案件。

【1710】被問到警方批准7月的九龍遊行,但拒絕今次的遊行,何潤勝表示,今次可能有5萬人,人流分散到廣東道、彌敦道等地,因為尖沙嘴是個很細小的地方,今次公園的集合起點亦空間不足,只能容納數百人。基於公共安全考慮,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江補充,警方考慮發出反對或不反對通知書,是基於公共安全、公眾秩序及其他人士的權利。

有警員上庭時,以代號隱去涉案警員身分,李桂華表示,警方不是有特權遮掩警員編號及名字,而是有必要,因為有警員的姓名、子女資料等被放上網,警方不希望警員擔心會被監控或騷擾,因此有此安排。李強調,警員也是受害者,警隊有責任保護他們的私隱,又指警方會根據每宗起訴向法庭申請有關做法。

有指警隊內部認為需要發放官方記者證以加強職別採訪記者,江指近月警員執行職務時,在識別記者有困難,警方對於任何有助識別記者身分的做法持開放態度,江指會與政府新聞處保持溝通,相信政府新聞處會先諮詢新聞界有關做法。

【1700】就警員識別編號問題,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指除警員編號,警方有稱為「行動副號」的編號列於頭盔及背心上,位置會有不同,汪威遜指編號為警員獨有,能標誌於不同位置及工作中的同事,效果與警員編號一樣,汪指大家可以放心警方可以憑編號識別警員,如將來有投訴及案件警方可以透過紀錄找到有關警員。

【1655】被問到尖沙咀警署外爆眼少女案件進展,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指,案件中正就警方索取醫療報告進行司法覆核,由於已進入司法程序,警方不便談論。而有關印尼女記者眼部中槍案件,早前收到代表律師信件,可能有進一步法律行動,警方正諮詢律政署法律意見,於回覆及有進一步行動需要注意的事項。另外江指據警方與事主律師的溝通,事主仍在休養中,警方未能向其錄取口供。另外警方有進行實地考察及收集網上片段,希望將當日情況確認。

另外對於Now新聞台車長中彈事件,江指警方主動聯絡與傳媒機構聯絡,知悉對方正考慮跟進行動,而受傷人士仍在休養中,警方未能向其錄取口供。江又指投訴警察課已主動向相關警署及附近尋找閉路電視,及向當晚參與行動同事接觸希望取得資料。另外就中大女生控訴受到性暴力對待的案件,江指於校長與學生的溝通會後,曾多次嘗試聯絡該名女生,但未能成功及未收到其回覆。江指即使警方有基本資料作跟進,調查中最重要的拼圖是向女事主了解詳細資料,其口供亦非常重要,江又指事主曾於某訪問中提到不願協助警方處理,又指未決定會不會前來警署,呼籲女事主盡快聯絡警方。江又指警方早前曾政函中大學生事務處及中大校長段崇智,希望他們能協助尋求事主挺身而出協助調查事件。

【1640】有報導指香港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昨日(16日)向會員發信,指聯同香港政府華員會與雅居樂集團,擬於內地肇慶近肇慶東站位置建構一個具「港式生活」特式的「肇慶香港城」,江指警方管理層不知悉有關項目,有內地房產發展商以團購的方式讓人士購買樓房,江指初步知道員佐級協會及華員會有與發展商循方向商討,但細節完全未有落實。江指警員接受利益方面,需要遵守防止賄賂條例、接受利益行政長官許可通告及公務員事務規則等規管,由於有關計劃細節由於仍在商討,警方不作評論,但警方會與協會保持聯繫,確保協會及警員遵守有關條例。

對於有傳警方向政府及記協透口風希望設立記者發牌制度,江指行動於過去四個多月,警方於辨認記者身份有困難,樂見對於任何可以幫助警方工作的措施,而對傳媒相關措施警方一直與政府新聞處保持緊密溝通,有任何與記者採訪有關的措施警方於推出前會諮詢業界。

【1630】被問到上月屯門遊行亦獲得不反對通知書,但警方亦有舉黃旗,為何周日不可再這樣做,江永祥表示公眾可能有誤會,集會拿了不反對通知書不代表警方就不可以警告,很多時候要警告,是因為相關活動違反通知書的條件,因此警方會警告,向相關負責人解釋違反了甚麼,江永祥續指遊行路綫、地方或主辦單位是否有能力處理突發狀況,行使公安條例相關權力時,警方有責任確保參與者及當區市民安全,但遺憾過去兩星期暴力事件「升級得好緊要」,警方經過考慮作出艱難決定,亦不想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後被暴徒騎劫。

被問到警方有甚麼情報顯示有人會作出暴力行為,何潤勝表示警方預計過去周末所發生的事情會重演,加上已有暴徒使用土製炸彈,情況相當令人擔憂,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是艱難決定,「係我二十多年警察生涯第一次發反對通知書」。

陳同佳預計將於下周獲釋,李桂華表示,有人士刑滿出獄便是普通市民,若當事人覺得自身有任何安全上問題,可以聯絡警方,警方會提供合適措施給他。台灣法務部指港警有相關證據顯示陳同佳可能在香港預謀犯案,李指香港是一個普通法的地方,對於證據移交境外的要求相當高,現在警方「可以做嘅嘢已經做咗」至於可否延長羈押,有關決定是法庭決定,暫時看不到有任何因素可以延長刑期,對方刑滿出獄想去任何地方,已經是對方的自由,警方現階段沒有特別事情可以做。

江永祥表示,警方有留意到中大段校長的聲明,江指對於任何人在拘捕、行動有不滿意、或受屈,對方應該挺身而出,做出投訴,提供資料,他稱在段校長的信內看不到任何基本資料,警方有時候亦主動了解或跟進,但各類型調查最重要的拼圖,是當事人的口供,而有關人士每次出來所說的每次都有少許不同,亦增加警方跟進的難度。

【1620】江永祥指於周一(14日)至周四(17日),警方共拘捕13男子,年紀介紹16至46歲,涉嫌參與暴動、非法集結、爆竊、製造或管有炸藥、藏有攻擊性武器等。其中於周二晚上,警方於大角咀一單位檢獲懷疑汽油彈、自製炸藥原材料及懷疑引爆裝置,兩名17及23歲的被捕男子,已被控製造或管有炸藥罪於昨日提堂;另一宗案件警方採取情報主導行動,拘捕兩非華裔男子,年齡為29及46歲,涉於10月4日深水埗富華街一間電訊商店被破壞,盜去價值250萬手機及手機配件。警方又控告一名27歲女子涉參與於黃大仙東頭邨外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及於今日提堂。江指警方過去四日無使用彈藥。

江永祥又澄清兩宗網上傳言,包括有網上傳言指於10月13日觀塘被割頸的男警為內地人員,江永祥澄清該名受傷警員為香港警察;另一宗為一段網上片段指於幾日前深夜,於觀塘翠屏邨有人搬運屍體,警車在旁護送,江永祥指當晚警方接報一名獨居長者暈倒,有人聞到異味,警員爆門後發現長者已死亡,並由食環署安排黑箱車到場將屍體運走,過程合符正常程序。江指警方對基於事實批評樂於接受,但對純幻想指控不要輕易相信及轉載,不要讓別有用心之人興風作浪,警方更見到有人基於毫無根據原因攻擊他人及進行破壞。

【1610】油尖警區指揮官何潤勝表示,警方接獲團體申請將於周日進行公眾遊行,人數報稱達到5萬人,基於公共安全考慮,今日(18日)發出反對遊行通知書。警方提醒公眾,若任何人士參加周日遊行,屬於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活動,屬於違法行為,提醒市民周日油尖一帶有人聚集,呼籲駕駛者避免前往,加上有關人士可能在短時間內分散到不同地方,呼籲市民避免前往危險地區。

警方表示,暴力於過去數月不斷升級,和平理性集會被暴徒騎劫,警方播放示威者於襲擊警署、警員的片段,指責暴徒6月開始拆鐵馬、破壞鐵路系統、被針對的議員辦事處、店鋪,暴徒又毒打立場不同的市民及旅客,並繼續攻擊警方,暴徒除了用竹枝、腐蝕性液體等攻擊警員,更有警員被利器鎅頸,更有警員被硬物圍毆、毒打,嚴重威脅警員及在場人士安全。近日亦發現有暴徒利用土製炸彈,亦發現無人機投擲武器裝置、遙距引爆炸彈手機裝置、汽油彈、長短刀等,足以證明暴力程度不斷升級。

何潤勝續指,警方的情報顯示,激進示威者會借周日大型公眾活動,作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行為,事實上類似行為於過去數月經常發生,威脅在場人士人身安全、有關機構安全,為了維護公共安全、秩序,防止暴徒騎劫遊行,警方因此反對。

何潤勝指,警方一向尊重市民和平表達意見的權利,一貫協助市民和平進行公眾活動,根據公安條例及警隊條例,警方有責任維護社會治安,警方知道主辦單位已上訴,警方再次呼籲駕駛者及市民周日避免前往高危地區。

【1605】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表示,於本周三(16日)晚上一名32歲男子於旺角鴉蘭里被數名男子襲擊,警方將案件列作傷人,由旺角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受傷男子早前於油麻地曾經遇襲,警方已就該案拘捕三名男子,兩人被控串謀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其他違反交通條例罪行,另一人獲保釋候查。江永祥指警方就兩案仍努力追查在逃人士,譴責一切暴力行為,不論原因及背景,警方會嚴肅處理每宗案件。

江永祥又指這星期有人因不滿某院校公開閉路電視片段的安排,於學校大肆破壞包括毀壞玻璃、班房設施,又塗鴉牆壁,令學校停課多日。江指破壞者放棄用文明手段爭取要求、扼殺理性討論空間,遇到與其意見不同的事,就以暴力行為務求令對方就範,江指行為只會令社會秩序大亂,無助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