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力問題】凌晨刑毀縱火兩案 警兩小時始到 服務承諾為9分鐘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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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凌晨時份,大角嘴及長沙灣分別發生兩宗案件,惟兩宗案件警員均於報案後約兩小時始到場。大角嘴刑毀案件中,報案人多次報案,警方稱荃灣區有案件需要處理逐未能派員,及後在兩小時後終有軍裝警到場;長沙灣火警案件中,警方一度指不會派員到場,至約兩小時後,方有便衣警員到場;根據警察公共關係科資料,旺角、長沙灣及荃灣,今日凌晨0時至7時,均未見嚴重案件或有堵路情況發生。
翻查警務處的「服務承諾」的服務標準,行動部方面,港島及九龍的平均回應999求助電話的時間為9分鐘,新界區則為15分鐘。《香港01》正向警方查詢。

貨車被火勢波及嚴重損毀。(讀者提供圖片)

大角嘴食店刑毀 軍裝警逾兩小時始到場

今日(17日)凌晨1時許,大角嘴港灣豪庭商場一間食店,遭淋紅油及損益玻璃,商場發現後報案。食店店主蘇先生表示,約半年前接手店舖,在接手後兩日(4月3日)已遭人用硬物打爆玻璃,雖然已報案但案件沒有進展,今次為第三次遭刑毀。蘇先生其後指,警方當時向他表示荃灣有案件需要處理,暫時未能到場,最後至凌晨3時多始有軍裝警員到場了解,CID則於再過一小時後出現。
根據警察公共關係科資料,今日警方於凌晨1時02分接獲該宗案件;現場消息指,保安人員曾致電追問警方,但未獲回覆。

長沙灣火警 警曾稱不派員到場
另外,今日清晨5時42分,長沙灣東京街近荔枝角道路邊的發泡膠箱突然起火,一輛停在路邊的運菜車受波及車頭損毀嚴重,消防員接報後到場,將火警救熄,認為起火原因有可疑。現場消息指,事發至早上7時,消防員已離開,但警方仍未到場,涉事貨車車主多次致電警署,但對方稱不會有警員到場。至約早上7時30分,即火警發生後約兩小時,一名便衣警員終到場了解。

根據警察公共關係科資料,今日清晨5時42分,接獲該宗火警報案;而根據政府新聞處資料,消防處於5時39分接獲該宗荔枝角道一級火報案,消防及後到場,火警於5時52分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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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未見嚴重案件發生

據了解,警方接獲報案後,正常於9分鐘內便到現場,除非有堵路等事件發生。正常而言其他警區的案件,不會影響當區的警員人手分配,除非案件「非常大」,如佔領事件等,惟警方仍會盡快安排人手跟進,接線警員亦不會正面回答不派警員到場。另外,由於CID各區只得一隊,較遲出現則屬正常。

根據警察公共關係科資料,旺角、長沙灣及荃灣,今日凌晨零時至早上7時,均未見嚴重案件或有堵路情況發生。三警區均未見有嚴重案件,或有堵路情況出現。

警處表示,「警務處力求在既定時限回應真正的999求助電話。」(警務處網頁截圖)

港九平均9分鐘、新界15分鐘回應求助
翻查警方行動部的「服務承諾」,行動部的999緊急熱線服務標準,服務範圍包括接聽及回應999電話;回應求助電話方面,處方表示「警務處力求在既定時限回應真正的999求助電話。」當中港島及九龍的平均回應時間為9分鐘,新界區則為15分鐘;另外,回應時間的計算是由總區指揮及控制中心999控制台接報計起,直至警員到場為止。

按時通知調查進度
而刑事部方面的「服務承諾」,刑事調查的服務標準列明,警方會調查所有舉報的罪案,並按時通知有關調查的進度;包括在案件完成調查後四星期內或當終止調查時、案件完成審訊後四星期內通知結果,及如屬「嚴重罪案」,則每個六月通知一次。
另外。警方會通知報案者不同事項,包括負責處理案件的主管資料及有涉嫌人士就舉報而被拘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