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記者會】警澄清NOW車長無被捕:基於安全理由帶署

撰文:彭愷欣 朱雅霜 陳浩然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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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13日)18區遍地開花示威行動,演變成警方與示威者的激烈衝突。凌晨一時許,太子道西旺角警署遭投擲汽油彈,警方展開保衛警署行動,發射布袋彈及橡膠子彈,其間Now新聞採訪車車長疑頭部中布袋彈,雙手一度被防暴警以索帶綁住帶返警署。Now新聞今日發聲明,引述車長報稱,他在警署內遭到警員暴力對待。今日下午警方例行記者會中,警方表示是基於安全理由將車長儘快帶入警署,過程中無正式拘捕,又稱不排除車長在火網中頭部中布袋彈,其他傷勢不排除意外中流彈、中流彈之後跌倒;抬入警署過程造成;或如指控在警署內造成。警方關注相關指控,會主動作出跟進。

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稱警方會主動跟進Now新聞台車長遭警方過份武力指控。(陳浩然攝)

旺角警署遭擲汽油彈 警發射布袋彈 Now車長在火網跌低

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表示,今朝約凌晨一時許,當時警方發現一些「暴徒」在太子道西近通菜街的位置,即旺角警署對開路口,向警署方向投擲一些汽油彈,警員警告無效底下,曾向「暴徒」方向發射布袋彈及橡膠子彈,隨後拘捕兩名男子涉縰火。一位相信是該電視台員工在開槍火網位置跌低,於是派員上前查看,警員認為在火網及剛有「暴徒」向該方向擲汽油彈,覺得要儘快將他帶入警署作盡一步了解。當時車長無穿着反光衣,而是手持反光衣,當時警方很想知道事件的來龍去脈,基於安全理由將他儘快帶入警署。江永祥則稱,警員看到另一名Now職員,但由於擔心安全及保安情況下,想製造安全距離。

車長「攞車」合理 警過程中無正式作拘捕

江指,因為Now聯絡警方,警察公共關係科在凌晨1時40分左右知悉事件,所以即時了解來龍去脈,派出傳媒聯絡隊人員到警署提供協助,了解後,將當時車長想取車的合理原因,通知旺角警署警員,釋疑後釋放Now車長。另外,警方澄清疑點後,給予Now車長機會,致電聯絡電視台同事及負責人報平安,其後警方召喚救護車,將傷者送院,過程中無正式作拘捕。江重申,當時警署之前受汽油彈襲擊,當時當刻正進行保衛警署行動。

Now新聞台車長受傷送院。(陳永武攝)

不排除車長在火網遂頭部中彈 為確認身份等未即時送院

至於車長是否頭部中彈,江永祥稱,「我哋都唔排除當時貴台嗰位同事呢,佢入咗我哋火網裏邊,於是乎中彈。」江永祥表示,警方會循該方向調查。為何車長疑頭部中彈後未有即時送院,江永祥解釋,不排除傷者當時在警方開槍方向而中彈,但他中彈有跌倒,亦有可能因此造成相關傷勢。江承認傷者在整個過程中有受傷,會詳細了解召喚白車情況,在安排看醫生上有改善空間。江永祥指,過程中警方用了不少時間確認他的身份,至凌晨2時半才確認,讓被捕人士聯絡Now及報平安,而警方亦有Now,討論是由警方召救護車或由Now將傷者送往醫院。

不排除中流彈後跌倒、抬入警署過程、在警署內受傷

至於傷勢,江永祥稱目前不應作出任何有結論的評論或猜測,警方會主動了解其傷勢如何造成,「可能性可以有好多,包括意外中流彈、中流彈之後跌倒、甚至乎系抬佢入警署過程造成,又或者好似一啲指控話系警署裏邊所造成傷勢,咁呢啲全部可能性我哋都唔排除。」

主動跟進使用過份武用指控

就警方使用武力指控,警方會作出會主動跟進,除警察公共關係科,投訴警察課亦會主動介入,警方對於警署內使用過份武力的指控相當關注,與相關機構保持緊密聯絡,車長現正接受治療,健康狀況許可下,會主動向他了解事件。

記者會全文

【1750】被問及檢討過期催淚彈結果,是否已正式使用中國製催淚彈。鄧炳強表示,警方自八月停用過期催淚彈,而當初使用的原因仍在調查中。汪威遜補充指,是過了最佳效能日期的彈藥,汪又指,使用補充或引入任何彈藥並非一朝一夕的事,要逶過市場調查,了解彈藥的功能及效果,以及實際測試它可能達到該效果及功能,才會購置彈藥,警方不會針對國家購置,購置有既定的機制,警方有使用中國製的彈藥,不需要擔心,警方根據機制進行測試後才使用。

被問及喬裝警員出勤數字,他們全黑衣加上不出示委任證,市民要如何辨認身份以不阻其工作。鄧炳強表示,警方行動有不同的策略,不一定喬裝示威者,或街頭任何式樣的人,他指,警員執行職務與市民接觸時要出示委任證,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會出示委任證。

被問到印尼女記者中槍事件的涉事警員是否已停職,與尖沙咀爆眼少女調查相對不積極。江永祥表示,警方對安案相對關注,並對事主致以最深切的慰問,江永祥指,警方且戰且退期間,事主中流彈倒地,事後警方主動介入了解,最先透過領事館接解事主,據警方理解,事主目前仍接受治療中,目前未適宜接受警方調查,而投訴警察課正跟進案件,警方亦接獲事主律師的信件,仍就信件內容作回覆。江永祥指,警衣會按機制公平公正處理案件,有關設訴,亦會按監警會條例要求交予監警會獨立審核,而按律師信件,他們會向高等法院進行法律程序,對調查內容或事主或公開提出的觀點,因潛在可能的法律程序,不適宜評論。李桂華表示,由於尖沙咀事主就警方索取其醫療報告正進行司律覆核,不能多評論案件,但兩案在本質或其他方面有很大分別。

【1740】被問到為何警方已拘捕四名襲警人士,但未拘捕襲擊Now車長的警員,稱要時間調查,是否涉及拖延或優先權。江永祥表示,襲警案件與車長受傷案件不同,觀塘襲警案,警方透過直播新聞及截圖可以看到整個襲擊過程,有足夠證據。警方正調查車長受傷案件,包括曾確定處理該名受傷車長的警員,檢視閉路電視畫面包括警署畫面,有件何證據會決定進一步行動。

被問到警方如須向特首尋求招攬特務警察的理由,會否令其他部門成為示威者目標。鄧炳強強調不會排除可協助警方有效執法的政策或法例,但不代表正研究特務警察。在過去數月有過千輛人警車毀壞,所以警方需要其他部門資源。

【1730】有智障人士被捕時,律師指其身上有「守護咭」,而警方於記者會上稱涉事人士身上沒有「守護咭」,雙方說法有出入。江永祥表示,資料是由同事提供,惟就算沒有「守護咭」,當時在被捕人士身上搜獲「殘疾人士登記證」,帶被捕人士見值日官時,事主已清潔表達自己是智障,「有冇守護咭唔重要嘅,因為繫個處理過程裏邊,我哋知道佢有呢方面需要,我哋關顧佢呢方面需要,呢個先算最重要。」

江永祥稱,當得知被捕人士有特殊需要時,會安排合適成人,當時警員詢問被捕人士可提供誰的資料,事主提供了家人、朋友及工作上的同事聯絡,當刻成功聯絡而又願意前往警署的是一名工作上的同事。江續指,合適成人最理想是家人,其次是監護人戌朋友,若都是聯絡不到,會向社署要求社工協助。李桂華則補充,「合適成人」最重要是福利為先,該名成人是否可提供情緒支援、有否就福利事宜向警方提供協助,成人會作為證人陪伴調查。於事主身上的傷勢,江永祥表示,未能推測,若當事人有不滿,可作出投訴。

NOW車長被捕時,為何於千鈞一髮之際仍上索帶,江永祥稱警方過往的案件中,為確保安全及保安理由,會用索帶或手扣先控制涉事人士,再帶他離開,「我哋當時同事嘅評估就係儘快上咗索帶,跟住帶佢走,而我哋並唔系拘捕佢。」至於為何被捕兩小時後始將車長送往醫院,江永祥表示,過程中用了不少時間確認他的身份,至凌晨2時半才確認,讓被捕人士向傳媒機構聯絡及報平安,而警方亦有聯絡被捕人士所屬傳媒機構,討論是由警方召救護車或由電視台將傷者送往醫院。至於傷勢,江永祥稱目前不應作出任何有結論的評論或猜測,警方會主動了解其傷勢如何造成,「可能性可以有好多,包括意外中流彈、中流彈之後跌倒、甚至乎系抬佢入警署過程造成,又或者好似一啲指控話系警署裏邊所造成傷勢,咁呢啲全部可能性我哋都唔排除。」

至於為何不先將傷者送往醫院再確認身份,江永祥承認做法有改善空間,稱同事當刻認為事主是否被捕人士,會影響安排他於醫院的措施,「當有一啲傳媒機構員工受傷,我諗我哋系呢方面敏感度,又或者注意程度可以有一啲做得更好嘅地方。」

【1720】有傳媒關注示威者的暴力程度升級,警方如何保護前線,鄧炳強表示,警員的裝備已不斷加強,如護踭、護袖、保護面及抗火裝備,策略上同袍亦會互相照應,以減低危險性。警方就暴力程序採取不同策略及器材,如出動水炮車或鋭武裝甲車,警方亦採用快速應變處理破壞行為,警方會因應暴力事件的演化,作出更好的處理。

【1710】被問到昨日在觀塘警員被割傷頸部,警方以甚麼罪名拘捕涉案人,是否涉傷害或謀殺罪,李桂華表示,以意圖謀殺拘捕涉割傷警員的人士,㡺最終以何罪名告上消戈庭,須與律政處商討。李指,兩罪名的分別在於施襲時是否有意圖「攞佢命」,要經調查才能確定,他提醒留意案件的人士,在一些社交平台有人表示要傷害警員。李強調,無論落案控意圖謀殺或傷人罪,在侵害人身條例第十七條,最高刑罰均為終身監禁。

被該及遭割傷頸部警員傷勢,警員情緒如何,江永祥表示,觀塘受傷警員的右邊頸部有三至四釐米長的傷痕,割斷頸部靜脈及神經線,昨日進行手術駁回,他目前在深切治療部留醫。鄧炳強表示,四個月長時間的工作,警員面對極大的壓力、生命威脅、自己及家人遭起底,但警員仍盡忠職守,堅守崗位,作為副處長,對同袍表現引以為榮,面對未來的挑戰,除了警方努力,亦要社會各界的支持,攜手合作儘快恢復社會秩序。

【1710】就大公報在灣仔舊址昨遭縱火,江永祥稱當時有五名穿黑衣人士用硬物擊毀柯達大廈玻璃門後,向內掟汽油彈,暫列縱火及刑毀,未有人被捕,由東區警區重案組跟進,警方在現場發現針對傳媒機構的黑色噴漆字,相關傳媒機構在上址有辦公室,犯罪動機需時調查。

李掛華表示,觀塘割頸案中被捕人士亦在調查中,不便透露犯罪動機,就網絡上有言論要襲警,網罪科正進行調查,有可能會作出拘捕。至於8.11尖沙咀爆眼少女,由於傷者已就警方獲取其傷勢資料提出司法覆核,不便透露調查進度。

【1705】有NOW車長疑遭警暴,NOW記者詢問警方現時有否向涉事警員了解事件,江永祥稱,警方會主動跟進事件,現階段會保留現場證據,如警署閉路電視、當值人員紀錄等,亦會詳細了解事件來龍去脈,包括向當時當值警員了解。至於為何以索帶綁住NOW車長雙手,江永祥表示,「因為當時我哋同事有一啲疑問未解決到,同埋當時當刻情況胄啲危急及有啲危險。」江永祥稱是基於保安理由用索帶綁住,將他帶入警署。

至於車長是否頭部中彈,江永祥稱目前得到的資訊是,當時在太子道西及通菜街交界,事發前有人投擲汽油彈,警員有向該方向發射布袋彈及橡膠子彈,警方亦在該處拘捕兩名涉嫌投擲汽油彈人士縱火罪,「我哋都唔排除當時貴台嗰位同事呢,其實系,只不過好似我頭先所講,佢入咗我哋火網裏邊,於是乎中彈。」江永祥表示,警方會循該方向調查。

【1655】有記者問及警方昨日於旺角檢獲的一個RCIED搖控土製炸彈裝置,爆炸品處理課警司李展超稱,爆炸品是一個土製炸彈,今年7月亦有類近的案件,如7月於荃灣發現TATP,相關炸彈裝置非常危險,而製造相關裝置要有一定的知識及時間。

問及事件是否涉及恐怖主義,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稱,會調查爆炸品的製作成份,及會調查是次的案件與早前發現的相關案件是否有關聯,警方會嚴肅處理該類嚴重個案,目前為止,相信目標是警務人員。

【1645】對於有傳媒報道,警隊可能會向其他紀律部隊「招兵」,鄧炳強表示,警方對任何可以協助警隊有效執法的措施,都會開放研究,現時並沒有任何紀律部隊作特別警察。鄧又指,過去多月警隊工作艱辛,但不會因此嚇怕,一定盡全力為香港治安作出貢獻,他作為副警務處長,強調同袍是因應實際情況作出行動,如暴徒沒采用暴力,警方不會使用武力,但若暴徒使用暴力,則警方在別無他法下要用適當武力制止。

被問到NOW新聞台車長疑頭部中彈後,為何警方未有即時將他送院?江永祥解釋,不排除傷者當時在警方開槍方向而中彈,但他中彈有跌倒,亦有可能因此造成相關傷勢;就警方使用武力指控,警方會作出會跟進,除警察公共關係科,投訴警察課亦會主動介入,江承認傷者在整個過程中有受傷,會詳細了解召喚白車情況,在安排看醫生上有改善空間。

就有醫院醫生被捕,江指昨日下午五點半左右,將軍澳PopCorn商場內有近二百人聚集,警方收到報案指有咖啡店遭惡意破壞,故派員驅散,過程中兩男拒絕離開並叫囂,有機會影響秩序,破壞安寧,警方曾兩次警告停止及離開,惟對方拒聽從,遂以公眾地方擾亂秩序拘捕兩人。

【1640】被問Now車長後腦中彈及在警署被打事件,江永祥表示,今朝約凌晨一時許,當時警方發現一些「暴徒」在太子道西近通菜街的位置,即旺角警署對開路口,向警署方坰投擲一些汽油彈,於是警員在現場發出警告,無效底下曾向「暴徒」方向發射布袋彈及橡膠子彈,隨後在該路口拘捕兩名男子涉縰火,另外留意到一位相信是該電視台員工在開槍火網位置跌底,於是派員上前查看,基於安全理由作進一步調查,警員認為在火網及剛有「暴徒」向該方向擲汽油彈,於是覺得要儘快將他帶入警署作盡一步了解,而當時警員看到他無穿着反光衣,而是手持反光衣,當時警方很想知道事件的來龍去脈,基於安全理由將他儘快帶入警署。警員有看到另一名Now職員,但由於近期擔心處理人士的安全及保安情況下想製造安全距離,想將車長儘快帶入警處再了解。警察公共關係科在凌晨一時四十分左右知悉事件,因為相關傳媒機構作出聯絡,所以即時了解來龍去脈,亦派出傳媒聯絡隊人員到警署提供協助,了解後,將當時車長想攞車的合理原因之訊息,交予旺角警署警員,釋疑後作出釋放。另外,澄清疑點後,警方有給予該名車長機會打電話聯絡電視台同事及負責人報平安,完成其他安排後,警方召喚救護車,將傷者送院,過程中無正式作拘捕。江重申,當時警署之前受汽油彈襲擊,當時當刻正進行保衛警署行動,所以會停給予警告,要求他們離開,對有傳媒人員受傷表示慰問,昨晚至今朝一直有與傳媒機構的負責人聯絡,希望傷者儘快恢復。江強調近月行動中有一些位置較危險,有機會使用槍械或其他武力,提醒專業記者及傳媒機構員工要站在安全位置及儘量穿起反光衣,令警方容易悉別。江指,對此事件上的溝通誤會表示歉意,當警方知悉後,江自己亦介入了解事件,將準備資料帶返警署,希望儘快解決。江又指,對懷疑警方於警署內使用過份武力的指控相當關注,會主動帶進,與相關機構保持緊密聯絡,車長現正接受治療,健康狀況許可下,會主動向他了解事件。

被問到招攬其他紀律部隊作特務警察,鄧炳強表示《公安條例》第40條,行政長官可隨時命令授權警務處長以書面方式委任任何願意擔任特務警察的人作特務警察。鄧指,過去四個月並無引用條款幫助警方行動,對任何可幫助警方更有效執法都應考慮及值得研究,不排除任何事,但現階段無作此事。他指,針對「暴徒」不同行為在不同的時間的犯法行為,警方有不同的策略,包括有時驅散,有時拘捕,有時甚至先派警員等他們前來犯法時作拘捕。

【1635】鄧炳強總結表示,大肆破壞及放火的人,不是示威者,而是暴徒,是罪犯,破壞傷人行為是暴力犯罪行為,其行為等同黑社會行為同樣卑劣,訴諸暴力,打手無寸鐵的人,對眼唔順眼,逆意思的人就打,對不滿他們、講出事實、盡忠責守的保安員滅聲,包括恐嚇、網上欺凌、宣稱搞屋企人、令他們無生意做、鼓動破壞商店等。暴徒又怕警方拘捕,用假新聞、抹黑警隊、煸動仇警情緒、離間市民和警隊及政府部門的關係、針對警員家屬起底,強調不會令警隊退縮,只會更加團結一致,更有決心保護市民,市民如繼續縱容姑息,暴徒只會變本加厲,呼籲市民不要參與非法活動,如遇罪案立即報警,遇警出勤不要阻礙執法、包圍,應儘快離開現場。

【1625】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表示,由上周五至周日,警方於行動中共拘捕201人,包括146名男子及55名女子,年齡介乎14至62歲,涉嫌干犯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藏有物品可作非法用途、刑事毀壞、縱火、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等。

江永祥稱,昨日葵青警區人員根據情報,派便衣人員於港鐵葵芳站一帶巡邏,至下午3時半,同事發現十數名穿黑衣、蒙面的人士在葵涌廣場聚集,於是作出觀察,期後他們進入廣場內一零食店內,進行大肆破壞及搗亂,同事立即上前表明身份,拘捕7名人士,涉嫌刑事毀壞,當中包括三男四女,年齡介乎13至53歲,當中有6名人士為學生,案件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昨日下午4時許,有人報案指,粉嶺花都廣場有大批穿黑衣蒙面暴徒,破壞一間銀行,警方派人追捕,大批暴徒走入一露天停車場,警拘留了20男6女,年齡介乎13至27歲,涉嫌非法集結、刑事毀壞、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等,案件中有18人為學生。若有學生被誤導,以為上述行為為裝修或裝飾,江永祥重申,上述兩宗案件的行為都是犯法,屬刑事毀壞。警方會繼續主動出擊,打擊犯法行為。

法庭檢控方面,一名28歲男子被檢控,涉嫌9月14日於九龍灣淘大商場襲擊兩名女子及一名男子,涉嫌罪名包括傷人、非法集絡、襲擊導致他人身體傷害,於今午在觀塘法院提堂。

江永祥表示,10月12日周六警方使用了兩發橡膠彈、兩發布袋彈;而昨日警方使用8發催淚彈、八發橡膠彈、二十四發布袋彈、及七發海綿彈。

過去周末,共有12名警務人員受傷,包括一名警員於觀塘被人以利器襲擊頸部,右頸位置有3至4釐米傷口,傷及頸靜脈及神經線,經手術後已駁回。將軍澳兩名警員被襲擊,其中一人後腦、琊部及四肢有多處1至4釐米傷口,準備進行手術,另一警員後腦縫6針,已出院。

江永祥澄清,警方於周六晚上9時發現有人在旺角太子道西及彌敦道交界非法集結,並懷疑以鐳射光線照射旺角警署內的警務人員。人員在現場拘捕3名年齡介乎14至32歲男子,其中包括一名32歲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警員將他帶回警署見值日官,有報稱是會障及展示相關證件,當中並沒有發出「守護咭」,哣方有安排合適成年人陪貼進行調查,有律師陪同下錄口供,及及時送他去醫院。

周日晚上6時半,有五名休班人士於開工前相約食飯,見到唐明街十字路口有人設路障,一名示威者手持汽油彈,休班警立即上前制止,及制服5名人士,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

【1615】爆炸品處理課警司李展超表示,昨晚八時左右,在彌敦道及快富街交界路中一個花槽發生一宗爆炸案件,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奉召到場作調查蒐證,經初步調查及現場人員證供,證實曾發生爆炸,在發生前有一個示威者設下的路障,有防暴警剛到場作出清理,當防暴下車到約10至15米距離的路障作清理,短時間在花槽發出爆炸巨響。根據警車車CAM截圖,爆炸發生在一輛警車旁,炸彈擺放在金行與警車中門一個花槽。現場檢證所以,當時使用一個RCIED搖控土製炸彈裝置,作搖控的是一個手提電話,牽涉一個自制作置及自制高性能炸藥,這類型裝置所使用的戰述及所涉的炸藥品與世界各地發生的恐怖襲擊事件雷同,所有炸彈包括自製炸彈,引爆時的威力及方向是無差別,任何人在現場包括警員、市民、記者及公眾人士都受到傷害。整個事件是使用爆炸品的升級行動,意圖只有一個就是意圖殺死及嚴重傷害現場警員。

【1605】警務處副處長(行動)鄧炳強開場發言,批評示威者周末的暴行形同罪犯,行為針對警隊、市民,對此感到憤怒,指「暴徒」瘋狂破壞城市、襲擊市民及警員,長時間持續性有暴動罪案發生,形容是「暴亂情況」。鄧稱暴徒出發點是想針對警員「攞命」,如昨日有警員被利器割頸,更首次發現土製炸彈,行為同罪犯及騙徒相比,是更邪惡,超越市民可接受範圍。

鄧又表示,警方昨在旺角首次發現有人制造及使用以手提電話遙距控制的炸彈,炸彈當時在警車不足兩米距離內爆炸,有理由相信是針對警員,批評行為不負責任且兇殘,定必盡力調查,緝捕歸案。

昨日警員在觀塘處理刑毀案件時,遭暴徒近距離用利器襲擊頸部,是可致命襲擊,警方曾籲記者切勿零距離貼近警方防線,事件顯示警方如不同所有人,包括記者保持距離,施襲者可以埋身襲擊,因為任何人不要與警方貼近,否則可能會採用適當驅散武力,如噴射胡椒噴劑,保持距離,提醒記者不要夾在警員與示威者之間。

鄧又指,昨晚將軍澳有兩名便衣警被打至頭破血流,旺角有人意圖搶槍,起飛腳踢警員頭部,對此感非常憤怒,警方絕不姑息一切襲警行為,就上述三宗案件,目前已拘捕四男。

而「暴徒」自制汽油彈亦成為慣常手法,昨日沙田有人向警車掟汽油彈,車身陷入火海,當時車內有警員,隔離亦有其他無辜市民,如燒着油缸爆炸,後果不堪切想;昨晚旺角警署外,有人在十多秒內向警署投逾20枚汽油彈,是風狂襲擊,喪失理性,目無法紀。

「暴徒」又會向「睇唔順眼的人」殘酷對待,「市民系咪仲要啞忍?」,亦強行截停及檢查市民私人物品,「邊個唔聽話就打,噴油」,更向傳媒施擊,向傳媒機構地方掟汽油彈,根本是想向報道惡行的人滅聲。

「暴徒」亦向港鐵放火,路軌掟雜物,毀信號系統,而在周六,更在九龍塘,荔枝角站出口掟汽油彈,這種孤狼性襲擊令人擔憂;他們又四處毀交通燈,政府大樓,傷健設施,商店,銀行,食店,不顧餐廳還有食客,在門外放火。警方強調會果斷執法,採取更針對性措略,如靈活調配資源,快速應變,預先埋伏等,正如昨日在葵涌當場拘七人刑毀,警告罪犯「唔好心存僥倖,以為蒙面就為所欲為」。

警方見記者。(陳浩然攝)

過去周末,網民再次發起18區遍地開花示威行動,抗爭者在多區進行堵路及投擲汽油彈,防暴警到場驅散,雙方爆發衝突。昨日,警方於荃灣、屯門、旺角等發放催淚彈、海綿彈等,大埔有單位窗戶玻璃疑遭布袋彈射爆。而示威者在多區縱火、毀壞中資商店等,警方拘捕多人,Now 新聞採訪車車長疑中布袋彈,頭部受傷,他雙手一度被防暴警以索帶綁住。Now新聞今日發聲明,引述車長報稱,他在警署內遭到警員暴力對待,包括有人將他的面按在牆上,用警棍打頭、手及腳,期間他多次表明為Now新聞員工。Now新聞強烈譴責警方濫用暴力,促請警方徹底調查。

昨日示威中,亦發生多宗警員受襲事件,觀塘有警員處理「刑事毀壞」案件時被刺傷後頸;將軍澳有示威者裝扮的警員被識穿身份後,被示威者圍困及襲擊。昨日亦發生多宗「私了」事件,其中昨晚旺角一名紅衣男子疑以玻璃樽襲擊他人,被大批示威者「私了」,最後由警員護送離開。

警務處副處長(行動)鄧炳強、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及爆炸品處理課警司李展超,今日(14日)下午會見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