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記者會】《禁蒙面法》生效90人被捕 警認購入國產催淚藥

撰文:黃廸雯 魯嘉裕 余睿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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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示威持續逾4個月,警方使用逾五千枚催淚彈驅散示威者,有報導指警方催淚彈存貨不足,擬向內地購入催淚彈。警方今日(11日)於例行記者會上承認,警方有向一間內地生產商引入彈藥,而購置彈藥是「世界性」地了解不同生產商,並需按既定機制採購,並非「呢度買又用吓,嗰度買又用吓」,不存在是否特別向內地引入,又強調警方會透過一定機制測試安全性。

《禁蒙面法》生效 共90人被捕

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表示,由10月8日至10日,警方共拘15人,年齡介乎15至62歲,罪名包括暴動、刑毀、傷人、阻差辦公、公眾地方打鬥、藏有物品可作非法用途及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期間無使用彈藥或警員受傷。而《禁止蒙面法》10月5日實施後,至10月9日警方引用規例拘捕90人,包括57男33女,涉干犯規例罪行。

警方10月1日單日發射1400枚催淚彈,數量破單日新高。(資料圖片)

警:有向內地生產商引入彈藥

有報道指警方從內地引入催淚彈,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指,警方有向一間內地生產商引入新彈藥,但不會特別考慮向某國家購買。汪威遜指,警方使用彈藥非「呢度買又用吓,嗰度買又用吓」,警方購買彈藥要透過一定機制,視乎情況及要得到的效果,再進行市場調查、彈藥效果及實際測試。汪威遜又指,警方會定時檢視彈藥數量及功效,再視乎生產商能否於時間、數量及彈藥功能上配合需要。

被問到是向何生產商購買,汪指涉及哪間廠商「好敏感」,指警方購置彈藥是世界性地了解不同生產商是否適合,不存在是否特別向內地引入。汪威遜又指補充彈藥與引入新彈藥不同,如屬補充彈藥功效會與之前一樣,警方如購買新類別彈藥,需要長時間再測試,確保同事應用安全及對公眾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