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記者會】空投單車重創警員 示威者設路障截車揪出休班警
撰文:楊婉婷 朱雅霜 彭愷欣 陳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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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蒙面法》生效的前後四天,全港多區爆發激烈衝突,示威者的暴力程度亦有所提升,未因新規例生效而降溫。警方表示,過去周末的衝突中,共有14名警員在行動中受傷,包括昨晚在將軍澳,有示威者由天橋高處向下投擲共享單車,擊中一名警員,導致其頭、頭重傷。警方又提到,示威者設非法路障截查車輛,檢查車上人士的隨行物品及手機,以揪出休班警或持相反意見的人。警方加強路面巡邏打擊非法路障,共拘捕19人,年紀最細僅13歲。
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截至昨日的行動,警方於周末衝突中有14名警員因行動而受傷,包括10月4日一名便衣警在元朗執勤時被示威者圍毆及用汽油彈襲擊,他左前額、後腦等多處受傷;10月7日晚上,一名警員在將軍澳驅散示威期間,被人從高處投擲單車襲中頭部,受傷倒地,他頭及頸部重創。10月7日晚,一名警員在將軍澳唐德街進行驅散行動時,有人突由高處投擲單車,擊中一名警員,涉事警員即時倒地,頭及頸部受重創,送往醫院治理。
他續指,更令人髮指的事是,有「暴徒」在馬路上強行截停路上車輛,強行檢查司機及乘客的隨身物品及手機,他們表明截車是為了揪出休班警或持相反意見的人,警方嚴正指出公然侵犯市民行為,有機會干犯遊蕩、非法集結、刑事恐嚇等,一經定罪,遊蕩罪最高可判兩年監禁,其餘兩罪名則可判五年監禁。
江表示,警方已加強路面巡邏,並在過去數天在至少五個地方,包括元朗、屯門、將軍澳、荃灣、東區打擊非法路障,共拘19人,包括17男2女,年齡介乎13至32歲,涉嫌非法集結、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遮面用品、藏有攻擊性武器、阻止警員執行職務等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