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記者會】18區清潔日 警稱撕紙不一定涉刑毀﹕視乎動機行為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發起明日(21日)全港18區清潔連儂牆活動,但突撤銷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何君堯曾直播召集 3 萬人參與清潔行動,呼籲港人及內地同胞踴躍報名參與,並指活動會如常舉行。網上有傳言指會有黑社會、福建幫及愛國人士在沙田鬧事,社會上出現恐慌。行動部警司方志堅表示,只要市民和平理性表達訴求,清潔連儂牆不構成非法集結,並指可能有市民認為清理連儂牆是表達訴求的一個方式。至於有大律師提到清潔連儂牆或干犯「刑事毀壞」,方表示不能一概而論,需視乎「犯案動機」及「犯案行為」。他亦呼籲市民不要因為政見不同就透過暴力表達意見,警方執法亦不會因涉案者背景及政治取態而有所不同。
行動部警司方志堅在今日(20日)例行記者會表示,在過往三個月,全港各區有人在公共地方及牆上貼海報、便利貼,即「連儂牆」上表達意見。警方尊重市民和平表達訴求的自由,希望市民明白相關地方的風險較高,因過去事件中可以見到這些地方不時有爭執、打架、襲擊等暴力事件,警方非常重視此類案件。
連儂牆40宗刑事案 57人被捕
由6月至9月20日在這些地方涉及刑事調查的案件共有40宗,警方已拘捕57名涉案人士,涉嫌公眾地方打鬥、普通襲擊、藏有攻擊性武器及傷人罪等。他強調警方執法絕不會因涉案者背景及政治取態而有所不同,希望社會理解警方不會偏袒任何一方。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明日(21日)發起全港18區連儂牆清潔活動,方志堅指警方留意到有關行動,強調警方尊重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但呼籲各位不要因為政見不同就透過暴力表達意見。警方絕不容許任何暴力事件,任何人作違法行為,破壞社會安寧,警方會不論背景、政治理念,必定會嚴正執法,不偏不倚地去處理,將犯罪份子繩之以法。
方志堅﹕和平表達訴求不構成非法集結
記者問及何君堯向警方撤回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是否只要有多於三人參與活動便構成非法集結。方志堅表示,有團體清潔連儂牆是否等同非法集結,並不可以一概而論。根據香港法例的《公安條例》指出,非法集結指三人以上、有破壞社會安寧,才構成非法集結,如果市民和平理性表達訴求,其集結理論上不構成此罪行。若根據公安條例,公眾活動是需要通知警務處長,他不評論對方為何沒有知會警務處長,希望任何公眾活動在和平、有序、合法情況下進行。
刑事毀壞需視乎犯案動機、行為
至於清潔連儂牆是否涉及「刑事毀壞」,方指不能一概而論,視乎事件發生環境、狀況判斷,需視乎「犯案動機」及「犯案行為」,才可判斷對方是否干犯罪行。至於「刑事毀壞」涉及的「財產」,而「財產」定義是擁有權及控制權屬誰,若招紙貼在牆上、無人看管,擁有權屬於何人,警方會根據現場環境判斷。
方志堅又表示,張貼連儂牆,例如在公眾地方如隧道、行人天橋張貼告示、海報的表達訴求行為,本來已違反香港法例第132章《公共衛生及市政條例》104A條,此做法是否恰當,警方不再作評論。但警方在多次表達立場,是絕對尊重市民表達訴求的權利及自由,希望社會上每一方在表達訴求、發表聲音是會透過和平、理性、有序的形式進行,在連儂牆上張貼告示是一個表達方式,可能在其他市民會認為清理連儂牆亦是表達訴求的一個方式。
記者提到網上消息指香港以外的人士會來港參與,亦有短訊群組截圖提到要到某地區襲擊一些政見不同的人士,社會上有恐慌認為清潔日是破壞社會安寧的活動,追問警方會有何部署。方志堅重申,甚至向社會發警告,若果有人作違法事情,或訴諸暴力,警方定必會嚴正執法。警方透過不同方式作情報搜集,希望大眾不必擔心。警方有留意到大眾關注的資訊,警方會透過不同方式在不同地方部署不同警力,根據現場情況作適當部署,遇到突發事件時,警方會一如以往以最快方式協助有需要的市民。
警方記者會全文如下﹕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屯門警區署理副指揮官施玉蟬、機場警區副指揮官劉榮基、支援科警司戚夏瑜及行動部警司方志堅今日(20日)下午4時舉行記者會。
【17﹕37】國際特赦組織報告提及情節有警員威嚇電擊下體、要求事主以鐳射筆照眼,如果指控屬實,是否警方可接受的扣查行為。而謝振中提到手上資料不足令他們無法主動調查,有18人在被扣查後受傷,警方會作出什麼措施了解。謝振中表示,報告內所提及的指控,如果有警員對被捕人士作出此類行為絕不可以接受及是非法的,但相關報導中有部分資料有缺,當中涉及的18人,警方未有他們的資料。而報告中提及的地點、時間是不清晰,可以只提供某月份、地區,連日子都沒有,故警方嘗試追查相關人士的過程中有困難。警方將國際特赦組織報告與投訴科作初步較對,暫時見不到現有投訴人與報告中的人脗合。警方嘗試在警方的紀錄中找到相關人士,對於報告中所指的嚴重指控,警方非常重視,亦好有決心在足夠資料及資訊下,必定會嚴肅跟進及理解事件,並希望相關人士一定要挺身而出提供資料,警方才可以根據其指控作調查。
至於清潔日行動,網上消息指香港以外的人士會來港參與,亦有短訊群組截圖提到要到某地區襲擊一些政見不同的人士,社會上有恐慌認為清潔日是破壞社會安寧的活動。在這些傳言下仍有此行動,會否構成非法集結,而鼓吹此行動人士會否涉及煽動非法集結。而警方在防罪部署上,根據有高風險場砷下,警方採取了什麼部署。方志堅表示,涉連儂牆案件有40宗及拘捕57人,警方評估連儂牆地方為相關高風險地方。他認為有團體清潔連儂牆是否等同非法集結,並不可以一概而論。根據公安條例,非法集結要有三人結集及有破壞社會安寧,才為之非法集結,如果市民和平理性表達訴求,其集結理論上不構成此罪行,此情況亦是香港社會樂見。每人有表達訴求的權利,警方亦尊重不同政見人士,只要大家以和平有序方式進行,警方向來予以最大協助。警方重申,甚至向社會發警告,若果有人作違法事情,或訴諸暴力,警方定必會嚴正執法。警方透過不同方式作情報搜集,希望大眾不必擔心,警方有留意到大眾關注的資訊,警方會透過不同方式在不同地方部署不同警力,根據現場情況作適當部署,遇到突發事件時,警方會一如以往以最快方式協助有需要的市民。
【17﹕25】警方認為國際特赦組織報告不完整,忽視香港整體情況,但記者指有關個案是發生於警署內或被警方拘捕後,記者問警方是否認為示威者犯法後「應該被打」、警方可以胡亂打示威者。謝振中澄清,無提及警方可以於警署毆打被捕人士,只是認為有關報告有所缺乏,不能同意報告所講,就過去3個月的示威活動,警方的確面對前所未有的挑戰,警方執法亦有困難。謝又指,有關個案匿名、只提及月份、被拘捕地區,對警方不公平,警方難以跟進。警方被追問有關人士對警方感到害怕,會否選擇直接向國際特赦組織索取有關資料,謝指有關人士不需要感到害怕,又指警方會公平、專業處理案件。
江永祥表示警方於大型示威中控制場面,警方需要考慮人手、示威者使用暴力程度,警方需要確定可以控制即時混亂場面,以防其他暴力事件發生。江指,前線警方對於理解整個情況經常有困難,因為他們不像警方及記者一直看著不同直播,只能根據現場情況評估,警方即使沒有即場拘捕人,但如上星期北角事件中,警方經調查後有33人被拘捕。
被問到何君堯指無需就清潔活動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方志堅指若參與遊行人士超過30人或公眾集會超過50人,均需要通知警務處長。方建議任何人若想舉行公眾活動,希望對方能通知警務處長。
【17﹕05】記者問及屯門遊行的時間會縮短,警方是否認為減低風險。警方是否高估遊行集會的風險。警方是否批出反對通知書而令集會減少。屯門警區署理副指揮官施玉蟬表示,就每一個遊行集會的申請,警方會作出獨立風險評估,防止激進示威者在參與和平遊行集會後趁機搞事,造成暴力衝突。過去公眾活動確有暴力事件發生,而示威者暴力升級,掟汽油彈、縱火、圍毆拍攝他們的人。警方的評估是有根有據。警方亦會考慮遊行路線、地形、路面大小及參與人數等,希望在活動可能出現的暴力衝突,以及市民表達意見自由,在兩者間作平衡。警方重申,尊重上訴委員會的決定,至於縮短遊行時間,警方會作出相應部署,協助主辦者舉行明日的公眾遊行。江永祥補充,有部分活動是警方提出反對,而活動是和平結束,他指警方樂見和平進行而無暴力事件,但亦有好多公眾活動在警方批出不反對通知書後演變為極之暴力事件,「唔通我又話,我哋評估錯誤咩?」警方在不同公眾活動進行的風險評估皆是獨立的,而警方亦希望每一個公眾活動是和平有序。任何暴力事件不只是警方,亦是公眾不想見到的。
對於8月31日太子站事件中,事發至今已20日,政府部門包括警方亦不斷澄清謠言,是否因為當日警方劃的封鎖區太大,令傳媒無法拍攝當日警方執法情況,令市民有擔憂。警方會否考慮將封鎖區收窄,如同平日在地上執法,在不阻礙警方拘捕的情況下,予傳媒有限度地拍攝,令謠言不會易滋生。謝振中表示,警方絕對尊重採訪自由。過去三個月,類似太子站的情況並不多。警方正根據香港法例《警隊條例》第7條賦予警方採取任何合適措施偵查刑事罪行,包括處理案件及罪案現場。暫時劃出封鎖區限制一般人的出入,令警方作偵查,並非新事物,警方在不同事件上亦有做過。對於831事件,警方劃封鎖線時要考慮場面混亂、被捕人士多、搜證考慮,例如部分被捕人士身上有汽油彈、月台上亦檢獲攻擊性武器,警方考慮到搜證及整體保安,故當刻認為月台作罪案現場進行搜證及保安是合適的。當日如果看相關片段,港鐵自己不斷有廣播指封站,要求所有人離開,而當時除了警員外,港鐵職員亦有叫不同人士離開,警員除了自己工作,亦配合港鐵的工作。警方封鎖整個港鐵月台亦不是歷史首次,數年前在尖沙嘴港鐵站有人在月台自焚,警方亦是封鎖整個月台搜證,希望大家不要刻意或過多揣測831事件有問題故警方封鎖整個月台,其實無論是法律上考慮、以往慣例,警方亦有相關處理的做法。對於記者問及警方對謠言過早下定論,謝指警方絕對希望調查每個謠言,尤其是嚴重指控,警方希望找出真相,真相可以是警員犯錯,亦可能是對方誣蔑警隊,真相對還警隊清白好重要。但要證明一件不存在的事是困難的,故首要是說謠言的人站出來,如果他永遠躲在口罩、電腦後,聲稱會來報警、或會有代表來報警,卻永遠不出現,警方就此類可能根本不存在的指控難以作出調查。警方就完全錯誤卻仍然在講,或者是根本沒有任何證據顯示發生過的指控,絕對希望相關人士走出來提供證據,警方必定會公平公正處理。
記者表示明白警方法定權力有劃封鎖區,但事後會否作檢討劃過大的封鎖區令傳媒無法拍攝會造成如此大的謠言。謝振中指當刻多被捕人士、場面混亂、在月台上有大量證物,他認為當刻警員的決定沒有錯,但認為記者的提議非常好,就將來事件會與相關記者代表再作討論,絕對有進步空間,並願意與記者作磋商,呼籲下次再有同類情況下與在場傳媒聯絡隊了解,或致電他們作磋商,「我就咁睇,當日情況我見唔到有個好大問題。」
而警方提及證實不存在的事有困難,但議員記者會上有提及某月某日在某個羈留中心發生一些事件,警方有無作出調查,向當值警員或翻查閉路電視了解。謝振中表示警方有作調查及回應,例如某議員日前帶一名女子指搜身15至30分鐘,並有十多名男警站在門外以不好眼神望他,警方有就指控作出了解,並證實不屬實,該事件現時仍有跟進,故不再作補充。
至於打人、傷人、強姦、殺人等謠言,警方被記者提問後會立即否認及作強烈譴責。在警民關係脆弱的情況下,警方一句「無」或「強烈譴責」下不足以令市民相信,警方會否主動作出調查,調查後會否公開片段或口供等。而有關濫捕的謠言中,警方拘捕了1,400人,只有207人被落案,少於一成半,是否反映網上所指警方濫捕而嚇怕示威者不敢出來。警方會否有被捕人士經調查後獲無罪獲釋的數字。江永祥表示,就拘捕數字,行動至今拘捕1,474人,共檢控207人。江指出,警方來來不只會檢控207人,警方檢控前會與律政署研究初步證據,如果已經有足夠證據作檢控,而有關指控及罪行屬嚴重的話,警方會選擇即時檢控,希望法庭可以盡快處理,因應案件的嚴重程度,去提供擔保條件,例如宵禁等。而有被捕人士獲保釋候查,意指案件仍在調查中,警方不排除其餘1,200人在調查後有足夠證據會繼續檢控。他暫未有無罪釋放人士的數字,因為不代表警方不再調查有關案件,因有個別被捕人士拒保,警方在此情況下將他暫時釋放,不等於警方不跟進相關案件,他不同意警方現只檢控200多人而得出警方拘捕是過於草率的結論。
【17﹕00】被問到部分示威者沒有手持武器、沒有逃跑,但警方仍打他們是否適合。謝振中指單憑一個畫面決定是否公正並不適合,又指若示威者不使用暴力,警方便不會用武力。謝振中表示,根據警方使用武力指引,警方有嚴謹守則使用武力,警方會根據「必要性」及「相稱性」使用武力,有示威者投擲汽油彈、磚頭,警方必須使用武力制止暴力場面。
記者指有示威者表示,政府地方、港鐵、警方是代表專制政權,他們只針對有關地方破壞,因此行為適當。謝振中指,示威者暴力行為魯莽、隨機,如8月有示威者於荃灣破壞店舖鐵閘、噴漆,另外數天前灣仔一名中年男子因持不同意見遭示威者襲擊,謝振中指不同意有關說法。
【16﹕52】記者再問及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明日發起18區清潔活動,18區範圍甚大,而且香港連儂牆數目多,警方有無收集各區情報?如果有人作出撕紙行為,警方會否直接執法?會否直接向清潔人士不要做撕紙行為。方志堅表示,明白大家對明日有人發起18區清潔連儂牆有相當大的關注。其實本身張貼連儂牆,在公眾地方如隧道、行人天橋張貼告示、海報的表達訴求行為,本來已違反香港法例第132章《公共衛生及市政條例》104A條,此做法是否恰當,警方不再作評論。但警方在多次表達立場,是絕對尊重市民表達訴求的權利及自由,希望社會上每一方在表達訴求、發表聲音是會透過和平、理性、有序的形式進行,在連儂牆上張貼告示是一個表達方式,可能在其他市民會認為清理連儂牆亦是表達訴求的一個方式。警方對任何訴求、任何政治背景沒有任何取態,警方絕對政治中立,只不希望見到暴力事件、不希望在任何地方、任何連儂牆發生過往的暴力事件發生,因為政見問題在連儂牆有爭拗、打架,甚至有暴力案件發生,令人受傷。這不單止警方不想見到,亦是廣大市民不樂見。警方希望在明日、或往後的公眾活動、任何表達訴求的活動上,大家會以理性態度進行,希望大家表達訴求的同時,尊重其他人的權利。警方會就明日及往後的公眾活動上,會進行情報搜集,會透過不同方式搜集不同情報,從而作出最適當的人手安排。
另外,警方日前接受內地傳媒訪問指有人濫用記者身份,挑撥現場情緒,是否警方認不出記者或示威者的身份,是否入了記者數,令記者被人當作示威者一部分的印象。謝振中表示,關注及關心記者在現場被人誤認為是參與示威人士,因有部分示威者會假扮記者。警方曾接收過、檢獲過一些記者證,而確認相關機構沒有該名記者存在,即有人嘗試以另一身份扮傳媒機構的記者。另外,傳媒聯絡隊在現場嘗試接觸一些記者的人士,對方會離開,警方無法確認其身份。第三類是警方完全不認識、不清楚,亦不是在體制下警方見過的傳媒機構,往往這些機構人士的行為與大部分傳媒不同。第四,有人身穿黃色背心扮記者,背心上沒有標誌、字句,而其行為是違反,警方曾作出拘捕,並有案件在處理當中。他表示,由六月至今與數個不同傳媒協會,與相關傳媒機構的管理層曾會見及商討,現時其中一樣最擔心的是有人刻意在示威或暴力現場假扮記者,他希望與傳媒業界解決此問題,因為不作解決的話,會令人誤解記者是示威者的一部分。
另外,謝指過去周末在灣仔軍器廠街橋對出的橋上,見到有汽油彈險掟中一批記者,當時他們在警總內見到記者逃跑。另外在數次周末亦見到同類情況。他提醒記者要遠離危險點。警方在處理暴力、危急的場面下,好難同時兼顧記者安全及協助記者工作,可能在部分情況下發生誤會,希望大家理解。
【16﹕41】記者指明日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發起18區清潔活動,但又向警方撤回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是否只要有多於三人參與活動便構成非法集結,是否以清潔為由便不構成非法集結。方志堅表示,法例上非法集結指三人以上、有破壞社會安寧,才構成非法集結,若根據公安條例,公眾活動是需要通知警務處長,不評論對方為何沒有知會警務處長,希望任何公眾活動在和平、有序、合法情況下進行。至於清潔連儂牆是否涉及「刑事毀壞」,方指不能一概而論,視乎事件發生環境、狀況判斷,需視乎「犯案動機」及「犯案行為」,才可判斷對方是否干犯罪行。至於「刑事毀壞」涉及的「財產」,而「財產」定義是擁有權及控制權屬誰,若招紙貼在牆上、無人看管,擁有權屬於何人,警方會根據現場環境判斷。
國際特赦組織批評警隊濫捕及酷刑對待被捕人士,謝振中指警方非常重視有關指控,因為部分指控非常嚴重。警方留意到報告於9月初進行,相信個案是有關過去3個月事件,但篇幅缺乏提及過去3個月香港整體社會環境,包括警隊正面對前所未有的挑戰,示威活動被示威者騎劫、四處破壞,警方有職責於複雜社會環境下執法。報告中亦未有提及社會狀況,警方執法相當困難,尤其暴力場面後警方大規模拘捕,程序及需要時間較平常情況較長,大家刻意理解,但報告內未有提及。謝指,平日警方作出拘捕後,被捕人士可聯絡律師,或提供律師名冊予被捕人士,但近月所發生的,被捕人士趴在地上時,會向鏡頭大叫自己的名字,包括身分證號碼,其後會有不同律師代表嘗試找他們,「有多於一名律師代表不知被捕人士被送到哪裏」,警方是理解,要安排雙方見面警方需時了解,希望大家可以理解。
謝指,有關報告列出很多被捕人士到警署後面對的情況,但報告未有提及被捕的前因後果,如「被捕人士的罪名」、「被捕前正做甚麼」、「被捕人士有否曾經反抗或毆打警察」,謝指被捕人士事前的行為,往往會影響警方如何使用適當武力拘捕,但報告就未有指出。
就警方觀察,報告指有21人被拘捕,但有關投訴匿名、資料零碎,警方無能力及辦法作出跟進,警方就報告曾與投訴科校對,但看不到報告所講個案與任何投訴有直接關係。謝表示,相關人士可向警方直接提供資料,警方非常重視有關嚴重指控,警方有有效機制處理,希望對方能盡快與警方聯絡。
【16﹕31】謝振中表示,過去暴力示威越演越烈,越來越多人躲在口罩、鍵盤後,用道聽塗說刻意攻擊警隊。根據2018年警隊服務意見調查,結果顯示市民有84%滿意,警方成績有目共睹,例如警隊於「列格坦研究所— 全球繁榮指數2018(“安全與保安”)」評分,排名上升,亦位於世界前10位。謝指,警隊有嚴謹警隊條例及程序,監管警隊執法,單憑無證據指控,嘗試推翻警隊175年的基業,污衊3萬警員努力,反問「咁樣係咪公平?」謝表示,警隊不希望再有「莫須有」罪名加諸,警方會繼續澄清不實指控,亦會繼續止暴制亂,維護法紀。
【16﹕26】機場警區副指揮官劉榮基表示,留意到有人在網上號召其他人在本周日(9月22日)刻意使用交通工具堵塞香港國際機場及前往機場的道路,呼籲市民使用機場鐵路、機場巴士、私家車等各種交通工具不斷來往機場,意圖阻礙、癱瘓出入機場的正常交通及運作。他播放過往堵塞機場的傳媒片段,指過去一段時間有示威者罔顧法庭禁制令,進入機場範圍,肆意堵塞交通,影響香港國際機場的運作,阻礙世界各地旅客、香港市民及機場職員正常使用機場設施,當中亦有激進示威者非法禁錮普通市民,並施以私刑,亦阻止救護人員向受傷人士提供醫療服務,罔顧其他人的生命安全。當警員到場希望幫助受傷人士及救護人員離開時,警員更受到嚴重襲擊,需要拔槍警告。警方重申,機管局已在8月24日獲批延長禁制令,禁制令涵蓋的範圍包括整個機場島,即使有人刻意堵塞機場島內及附近道路,都有機會干犯藐視法庭罪,地故意阻礙或干擾機場的正常運作或鼓吹、協助他人違反禁制令,都有機會干犯藐視法庭罪。同時,機場客運大樓已進出管制安排,乘客進入機場客運大樓要出示有效登機證明等交件。警方留意到有人網上鼓吹他人使用假的登機證或電子機票,從而進入機場客運大樓,當中更有網上平台指可以出售假電子機票。就有關網上言論,警方已向相關持份者作出跟進,在出入管制點的檢查人員如果遇到懷疑假的電子機票或登機證,有關人員會第一時間通知警方到場調查,此類行為有機會干犯使用虛假文書或欺詐罪,最高判監14年。另外,根據過去一些影響機場運作活動的觀察,有駕駛者曾故事阻礙交通,行為極不負責任,例如有司機會刻意在繁忙的道路進入慢駛,造成車龍,甚至是停車,有機會干犯不小心駕駛、甚至危險駕駛。警方會採用一切可行的措施,去維持道路暢通及公共安全,如果有任何人干犯法例,非法堵路,甚至作出非法行為,警方一定會果斷執法。最後,就本周日可能會影響機場運作的活動,警方已與有關政府部門及相關持份者溝通,制定應變方案,並會因應實際情況作出調配,確保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警方預期機場當日交通可能會出現嚴峻的擠塞,並呼籲市民預留相當充裕的時間前往機場,市民亦要留意最新交通及航班訊息,因為有關交通及航班安排可能會隨機場情況而改變。
【16﹕22】屯門警區署理副指揮官施玉蟬表示,明日下午2時至7時「光復屯門公園」遊行,主辦者申報會有3000人參與,並提供100名糾察協助,遊行起點是屯門新和里遊樂場,途徑屯門鄉事會路、杯渡路、屯門公園西鐵站B出口,之後進入屯門公園,經屯門大會堂到達屯門政府合署。警方曾於星期三發出反對通知書,主辦方昨日提出上訴,今日上訴得直,但上訴委員會要求遊行時間需更改為下午2時至5時,遊行路線不變,警方決定發出「不反對通知書」。
【16﹕18】行動部警司方志堅會回應連儂牆事件,並播放相關片段,包括在九龍灣青年被藍絲狂出拳毆打、炮台山愛國人士持旗打人、粉嶺撕紙男子被噴黑面,亦有淘大、將軍澳及粉嶺的片段。方志堅表示,在過往三個月,全港各區有人在公共地方及牆上貼海報、便利貼,即「連儂牆」上表達意見。警方尊重市民和平表達訴求的自由,警方希望市民明白相關地方的風險較高,因過去事件中可以見到這些地方不時有爭執、打架、襲擊等暴力事件,警方非常重視此類案件。由六月至9月20日在這些地方涉及刑事調查的案件共有40宗,警方已拘捕57名涉案人士,涉嫌公眾地方打鬥、普通襲擊、藏有攻擊性武器及傷人罪等。他強調警方執法絕不會因涉案者背景及政治取態而有所不同,希望社會理解警方不會偏坦任何一方。警方留意到有團體明日(9月21日)發動全港各區連儂牆清潔行動,警方強調尊重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但呼籲各位不要因為政見不同就透過暴力表達意見,警方絕不容許任何暴力事件,任何人作違法行為,破壞社會安寧,警方會不論背景、政治理念,必定會嚴正執法,不偏不倚地去處理,將犯罪份子繩之以法。
【16﹕10】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表示,行動至今有1474人被拘捕,包括1190男284女子,年齡介乎12至84歲,其後警方再就915北角事件,拘捕1名48歲男子,懷疑他用摺凳襲擊市民,涉嫌「普通襲擊」及「藏有攻擊性武器」;9月14日淘大商場,警方於9月17日再拘捕一名31歲男子,涉嫌「協助他人逃走」
法庭案件方面,一名18歲男子涉於7月22日,刑事毀壞一名立法會議員荃灣辦事處玻璃及物件,案件已經於9月19日提堂;7月21日元朗事件,警方於9月17將一名57歲男子拘捕,他涉嫌「參與暴動」。檢控數字方面,207人被落案控訴,當中79人涉暴動,40人涉非法集結,21人涉刑事毀壞,22人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等。暴動罪中,44人涉嫌參與721港島區暴力,16人涉參與831銅鑼灣及灣仔的暴力事件,6人涉嫌參與721元朗暴力事件。
江強調,根據法例定義,於暴動現場,若有人在現場集結不肯離開,該人有機會干犯暴動罪名。江表示,至今250名警員受傷,當中有警員被示威者投擲不知名腐蝕性液體而受傷、被硬物擊中受傷、被鐳射槍照射眼部、被汽油彈擊中、被彈珠面部嚴重受傷。行動至今,警方共使用約3100枚催淚彈、約590發橡膠彈、約80發布袋彈、約290發海綿彈。
警方澄清最近有人於不同自殺案件中造謠,包括將軍澳發現浮屍案件,指與831太子站事件有關。江指案件與9月6日一宗失蹤人口案件有關,其家人於9月6日曾於家中接觸事主,案件與831事件完全無關。江指責造謠者完全無事實基礎下說無根據指控,是完全不負責任。江又指,根據《死因裁判官條例》,一些非自然死亡個案,如自殺,是需要匯報的個案,警方需要向死因裁判官報告,法庭會因應需要,要求警方進一步調查,呈交死亡調查報告,死因裁判官會再決定是否需要進行死因研訊,而死因研訊是有陪審團,過程中有嚴謹死因裁判官及公平、公開、公正陪審團把關。江指,有關「捕風捉影」指控目的是撕裂社會,激發社會對立情緒。例如一張虛構圖片指控警方輪姦被捕人士,造謠者不負責任,唯恐天下不亂。
【16﹕02】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警方留詫到過去數天,有有人、不同機構在國際媒體及場合下,將一些錯誤的指控,對警隊作片面及不實指控,網上亦流傳惡意中傷的流言,警方對此深表遺憾。例如7月1日衝擊立法會事件中無人受傷,但當日有示威者向在場警員投擲不知名物質後令警員受傷,有警員呼吸困難及皮膚紅腫,當日共14名警員送院求醫。另外,有人在另一個國際場合就香港情況發表意見,指有示威者被警員施以性暴力,無理全裸搜身15分鐘至半小時,又指控警方以布袋彈射向一名女子令其失去視力。對於警員對被捕人裸體搜身及性暴力的指控,警方已多次作澄清,警方尊重及有嚴重程序保障被羈留人士的權利,根據警方紀錄,逗留在搜查只有4分鐘,至於性暴力更是無稽之談。而女子眼部受傷個案仍在調查中,警方亦曾透過不同方法聯絡事主,希望還社會真相,個案涉及法律訴訟中,在沒有任何調查結果下,任何人不應對事件妄下結論。有部分行業協會過去曾發表聲明,質疑警方專業,批評警隊執法不公,以記協9月16日的聲明為例,他們聲稱9月15日北角暴力衝擊事件現場,現場警員未有制服或拘捕向記者施襲人士,質疑警隊故意保護某一方人士,對他們的暴力行為視而不見,在記協發表相關聲明前,他已在四時記者會已表明就北角案件警方當刻拘捕29人,當中兩人涉嫌襲擊記者。他表示,警方就北角事件現已拘捕33人,涉及當日暴力事件,當中5人涉嫌襲擊記者,部分人當日即場被捕,與記協當日在記者會後的聲明指警方沒有處理現時暴力事件是絕不正確。警方至6月以來,警方接獲記協轉介27宗沒有提供記者姓名、但提供新聞機構的投訴個案,經警方向記協反映後,記協表示會通知記者聯絡警方作出跟進,最終至今日為止只有一名記者主動向警方作跟進,警方在前日再向記協反映希望相關記者與警方聯絡。
另外,網上重覆又重覆出現對警方毫無根據的指控,坊間湧現好多不願意挺身而出、躲藏在口罩後面,針對警方的投訴人,這些無稽指控包括有內地執法部門混入香港警隊,甚至指控警方殺害及強姦示威者,大家可見到在今日在某大專院校有人惡意張貼與事實不乎、污衊警方的海報,警方強烈譴責居心叵測的抹黑行為,警方必須強調殺人、強姦為非常嚴重的刑事指控,不能單憑一些人憑空想像而確定,希望所謂受害人拿出證據來,警方一方面會嚴肅跟進。任何文明社會不能接受有人為了分代社會或煽動情緒而故意捏造事實的行為。警方一向明白社會關注及疑慮,故透過不同渠道向市民發放資訊,至今年6月9日起,警方舉率34次記者會,發出486個社交媒體的帖文,210次新聞公告,另外亦做了很多警察快訊、傳媒簡報、電台訪問、人物專訪等,令大眾更了解警隊工作,釐清社會疑慮。而政府不同部門及機構亦曾做了好多聯合聲明及簡報會,反駁不實言論及指控。警方一向尊重市民言論自由,但必須指出言論自由須建基於事實之上,有鑑於網上及某些人的不實言論,警方曾在四點鐘記者會上已作出逾40次澄清,警方不揣測有人散佈謠言的意圖,但的確這些行為已動搖市民對警隊信心,污衊警隊三萬人的工作,如果有人以為以不可和人的目的,而無視事實、斷章取義、加鹽加醋地製造謊言及恐慌,警方必定追究到底。警方會一如既往向公眾及市民提供準確及全面資訊,希望市民不要被傳言誤導,小心核實相關訊息。他亦呼籲市民「兼聽則明,偏聽則弊」,不要輕易相信網上流言或個別人士片面之詞。
屯門公園衛生關注組發起明日(21日)「光復屯門公園」遊行,警方早前反對遊行,申請方今早(20日)上訴得直,獲准遊行。通知書列明,遊行獲准於當日下午2時正在屯門新和里遊樂場內足球場起步,前往屯門政府合署外,但時間縮短。另外,明日同為元朗「白衣人事件」兩個月,有網民發起晚上7時到元朗站靜坐。
繼9月7日機場「 和你塞」後,周日(22日)再有網民發起機場「和你塞4.0」行動,呼籲香港人使用交通工具來往香港機場,進行機場交通壓力測試。香港機場管理局早前向法庭成功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非法或蓄意阻礙機場正常使用的人士,在機場進行任何示威或集會活動。禁制令原已於 8 月 23 日下午屆滿,機管局其後於高等法院為臨時禁制令申請延期,申請沒有任何一方反對,法官批准延長機場的臨時禁制令直至任何審訊或進一步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