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記者會】李桂華稱沒收到爆眼少女來信 盼她錄口供還原事件
8.11尖沙嘴衝突中,一名少女右眼被擊中重創,事件引起社會爭議。警方早前取得法庭手令向醫管局索取女傷者醫療報告。少女的代表律師已就警方拒絕提供取得醫療報告的搜查令及其資料,入稟司法覆核,其代表律師已在9月2日及3日去信警方及律政司皆不獲回應。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對於少女去信警方一事,表示沒有收到少女聯絡,又呼籲她提供口供,「砌圖砌得七七八八,爭最重要嘅部份」。
警方早前取得法庭手令向醫管局索取女傷者醫療報告,李桂華在今日警方記者會上表示,警方正將醫療報告與其他證據作對比,但希望事主提供當日事發情況,包括當時她正在做什麼、與暴力示威者的距離等。
不過,少女透過代表向傳媒發訊息,指已就警方拒絕提供取得醫療報告的搜查令及其資料,入稟司法覆核,聆訊於周四(12日)早上展開。對於警方指少女沒有主動聯絡警方,其代表回應指說法不符事實,指少女代表律師已於9月2日及3日去信警方及律政司,雙方未有回覆。有關少女代表律師發出的律師信,反對醫管局向警方交出醫療紀錄,李桂華在昨日的例行記者會上曾確認警方收到類似信件。
李桂華今否認接獲少女來信或聯絡
傳媒在記者會上追問警方審視有關少女的醫療報告後,警方的調查進展如何,到底少女眼睛的傷害是否由布袋彈造成。而少女曾表示已去信警方,但不獲回覆,警方有什麼回應。李桂華表示,沒有接獲少女的聯絡,又稱其警司在8月12日已去信少女,他仍在等待女事主回覆。
李桂華表示,案情對少女非常重要,「砌圖砌得七七八八,爭最重要嘅部份」,如果取得少女的口供後,便可得知811當日晚上6時40分後的混亂場面,少女在該位置出現的原因、當時其身處的位置,以及與暴力示威者的距離。當有這些資訊後,可以清楚知道當時的情況。警司寄予少女的信件中已交代所有資料,亦有警方電話、電郵、地址。
記者追問警方取得醫療報告後,是否可以確認右眼傷勢是否由警方造成,李桂華指今次事件需要事主口供,需要少女口供才可以評論其傷勢,「唔可以咁快話查唔到,但佢個口供係最重要。」李桂華指已向開槍警員作出了解,他表示不可以公開其說法,因尚未取得少女口供,對雙方亦不公平。他指不能向傳媒透露醫療報告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