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記者會】以警棍毆截查市民 警方:當時正處理極度暴力人士
過去的周六(7日)晚上,警方衝入大埔墟站追捕示威者期間,一名大埔迦密柏雨中學男生遭多名警員用警棍打至頭破血流。警方於今日例行記者會上指,當時警員不是處理一般截停搜查,而是有人在破壞港鐵站,警員要處理極度暴力的人士,當時警員要求他們蹲下。
而被問為何使用警棍,汪指因為警員考慮過不少風險,當時現場不單止20多分鐘前有300多人圍住警員不准他們離開,加上有人暴力破壞港鐵站,亦有互聯網情報顯示有人有短刀、利器等致命武器。當時警員要求被截查人士蹲下,他認為此處理方法是絕對安全。
警方今日舉行例行記者會,有傳媒追問9月7日晚於大埔墟站在榮華餅店外被截查市民,不斷被警方使用警棍打上肢,他們亦高舉雙手沒有反抗,警方是否已有違指引。行動科高級警司汪威遜表示在當時10、20分鐘前,有300人圍住警員不准他們離開,然後警方收到消息指現場被破壞,當警員需要前往一個暴力現場制止及追捕這些人。警員使用武力考慮的,不只是大家所見到畫面的一刻。使用相應武力,例如警員出現、警員口頭警告、警棍、使用槍械,「佢咁樣,我就會出呢樣,唔係咁簡單。」他指中間有一個過程,要分析何時使用及使用的持續性。警員分析是否已達到目的並停止使用是一種困難。
汪威遜:警員非處理一般截查 而是極度暴力人士
汪威遜又表示,當時警員不是處理一般截停搜查,而是有人在破壞港鐵站,警員要處理極度暴力的人士。當時警員要求他們蹲下。而為何使用警棍,是因為警員考慮過不少風險,不單止20多分鐘前有300多人圍住警員不准他們離開,加上有人暴力破壞港鐵站,亦有互聯網情報顯示有人有短刀、利器等致命武器。當時警員要求被截查人士蹲下,他認為此處理方法是絕對安全。
稱警員於電光火石間要決定武力
汪威遜又稱,警員處理極度暴力的現場時要承受風險,因此要應用相對武力達至目的。故他呼籲大家一定要與現場警員合作,「電光火石一剎那,去決定用咩武力,仲要加埋持續性嘅評估,到底應唔應該繼續用個武力,用得啱唔啱,去到最尾達唔達到目的係咪要即刻停。一秒、兩秒,要諗緊呢樣嘢,個困難度去到邊」,汪指如果大家不想有任何誤會,不想發生的受傷,應該盡快與警方合作,令現場同事及市民風險減低。
指警方要求蹲下「為大家好」應配合
汪威遜呼籲大家在混亂情況下不應在附近出現,警方當時予以警告或指示要求停下、蹲下、走開、展示雙手是為了大家的好,因為不想誤會大家會否伸手入袋取出武器傷害警員,任何人都應該第一時間與警方配合。警方每一個武力使用都要有理據,大家要盡量配合警方,「唔應該有任何其他說法,我做咗啦已經,其實冇一個討論嘅空間,而係應該絕對配合警方在現場控制場面」。
謝振中:非15警對11逃走人士
昨日記者會上警方提及大埔墟站事件中,警員使用警棍希望他們服從蹲下的命令,由於現場警員的人數比被截查人士為少,今日有傳媒指有片段顯示當時在場至少15名警員,而被截查的人僅11人。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沒有於片段數過有15名警員及11名被截查人士,但他指截查11人不等於當刻在大埔墟站只有11人,片段可見,暴力事件發生,有示威者大肆破壞大埔墟站時,有大批暴力示威者破壞設施,警方當時以「包抄」方式追截暴力示威者或參與非法集結的人,當時一定不是15名警員對11個逃走的人,他們正追截大量人士。如果是男女站在閘前的片段中,他不肯定是否15名警員站在同一位置,但根據片段,當時是有警員站在10名男女前方,有口頭要求他們蹲下,但他們沒有聽從,故警員使用警棍,當他們蹲下後警員停止使用。如果相關人士覺得警方在事件中武力使用有問題,歡迎他作出投訴,警方會嚴肅、公平、公正作處理。
記者會持續更新內容
【1746】對於警棍使用上,大埔墟站有市民一字派開高舉雙手,在靜止的狀態,仍然有警員打其上肢部位,記者希望警方再作解釋。汪威遜表示,當時警員不是處理一般截停搜查,而是有人在破壞港鐵站,警員要處理極度暴力的人士。當時警員要求他們蹲下。而為何使用警棍,是因為警員考慮過不少風險,不單止20多分鐘前有300多人圍住警員不准他們離開,加上有人暴力破壞港鐵站,亦有互聯網情報顯示有人有短刀、利器等致命武器。當時警員要求被截查人士蹲下,他認為此處理方法是絕對安全。警員處理極度暴力的現場時要承受風險,因此要應用相對武力達至目的。故他呼籲大家一定要與現場警員合作,「雷光火石一煞那,去決定用咩武力,仲要加埋持續性嘅評估,到底應唔應該繼續用個武力,用得啱唔,去到最尾達唔達到目的係咪要即刻停。一秒、兩秒,要諗緊呢樣嘢,個困難度去到邊。如果大家唔想有任何誤會,唔想發生嘅受傷,應該盡快同警方合作,令現場同事風險減低,同時減低你哋嘅風險。」至於紀錄警棍使用的資料,不是指打多少下,而是指現場的大情況,是警員的理據為何會應用此程度的武力,當時如何時間、是否達到目的、達到目的後是否停止,當警員應用武力後皆要詳細紀錄,警員使用武力亦要承擔責任。
【1720】811爆眼少女事件,記者追問警方已審視報告後,警方的調查進展如何,到底少女眼睛的傷害是否由布袋彈造成。而少女指已去信警方,但不獲回覆,警方有何回應。李桂華反問記者,指沒有接獲少女的聯絡,警司在8月12日寫去信少女,他仍在等待其回覆,李又指少女對案情非常重要,「砌圖砌得七七八八,爭最重要嘅部份」,有少女的口供後,可以得知晚上6時40分後混亂場面中,有人掟汽油彈及彈叉,為何她會在該地置出現;當時其位置;與暴力示威者的距離。當有這些資訊後,可以清楚知道當時的情況。警司寄予少女的信件中已交代所有資料,亦有警方電話、電郵、地址。記者追問警方取得醫療報告後是否可以確認右眼傷勢是否由警方這成,李桂華指今次事件需要事主口供,他指不能透露醫療報告的資料,需要少女口供才可以評論其傷勢,「唔可以咁快話查唔到,但佢個口供係最重要。」李桂華指已向開槍警員作出了解,他表示不可以公開其說法,因未有少女口供,對雙方亦不公平。
【1710】有記者質疑休班警已休班,配備伸縮警棍是否給他們「傍身」,汪威遜稱,在街上無人能辨認他休班警的身份,「其實喺條街到,啲人都唔知我哋係唔係休班,冇咁嘅傍身需要。」汪威遜解釋,整個社會到處都出現違法情況,不單是破壞港鐵,亦包括意見不合而引起的暴力事件,近日不少休班警上前制止相關行為,「其實咁樣只會令到社會更加安全,令到有事可以盡快去處理,我見唔到因為呢個情況而導致大家人心惶惶嘅情況,反而咁樣會令到大家係社會入邊恢復秩序會更加有信心。」
被質問休班警使用警棍而不提交報告,沒有人知道他使用了警棍,汪威遜稱,警務人員休班時使用警棍,其實已是在執行職務,現時指引列明他要報告,「警務人員24小時陀槍都係咁樣,佢用嘅時候都要報,一路個機制恆之有效,所以我哋唔擔心佢冇報。」汪威遜又指,在場的其他人士亦會看到他使用警棍。
謝振中指,休班警於不是上班的時候維持社會秩序是一直存在的事情,在這個時候為休班警提供警棍,是基於大環境,「係咪應該反問下點解依家呢個社會,啲人會咁暴力,點解執法人員當佢執法嘅時候要賦予佢多一支警棍,令到佢執法嘅時候可以更有效。」謝振中稱,使用任何的武力,每個同事都要負上責任及匯報,「呢個紀錄係對佢一個保障,佢係唔會唔做。」謝振中表示,警棍只是供休班警多一個選擇,「點解佢休班仲要做嘢,個原因咪係多人違法囉。」
【1700】而昨日警方記者會上,提及大埔墟站事件中,警員使用警棍希望他們服從蹲下的命令,由於現場警員的人數比被截查人士為少,但片段中有至少15名警員,而被截查的人僅11人。謝振中表示,他指沒有片段數過15個警員及11名被截查人士,但他指截查11人不等於當刻在大埔墟站只有11人,片段可見,暴力事件發生,有示威者大肆破壞大埔墟站時,有大批暴力示威者破壞設施,警方當時以「包抄」方式追截暴力示威者或參與非法集結的人,當時一定不是15名警員對11個逃走的人,他們正追截大量人士。如果是男女站在閘前的片段中,他不肯定是否15名警員站在同一位置,但根據片段,當時是有警員站在10名男女前方,有口頭要求他們蹲下,但他們沒有聽從,故警員使用警棍,當他們蹲下後警員停止使用。如果相關人士覺得警方在事件中武力使用有問題,歡迎他作出投訴,警方會嚴肅、公平、公正作處理。
【1654】汪威遜早前提及警棍需要予以警告,達至目的便要停止,記者問及在大埔墟站在榮華餅店外被截查市民不斷被警方使用警棍打上肢,他們亦高擊雙手沒有反抗,是否已有違指引。汪威遜表示在10、20分鐘前,有300人圍住警員不准他們離開,然後警方收到消息指現場被破壞,當警員需要前往一個暴力現場制止及追捕這些人。警員使用武力考慮的,不只是大家所見到畫面的一刻。使用相應武力,例如警員出現、警員口頭警告、警棍、使用槍械,「佢咁樣,我就會出呢樣,唔係咁簡單。」他指中間有一個過程,要分析何時使用及使用的持續性。警員分析是否已達到目的並停止使用是一種困難。
記者追問為何要打上肢,汪指不就個別案件去評定,他解釋警員使用警棍時,過程會不斷變化,「呢個人係會郁,呢個係一個人,警察使用武力最難呢,係面對會郁嘅嘢,成日出現唔同情況,當目的達至,個同事有無停呢?」當被打的人停下後,因為武力而受傷,警員會作急救。他表示,法例賦予警方權力使用武力處理事件,接受武力的人不會舒服,因為當時其情況是在混亂、充滿暴力的情況,警方需要截停他,確保安全。由於當時是暴力情況,警員要求他們蹲下,亦一定要蹲下,由於剛發生300人被圍警員,警員不會知道他們身上有無其他武器,如果不能絕對控制他們,蹲在安全位置,令警員或其他人受到傷害,警員是達不到目的。
為何對方高舉雙手,亦要以警棍打其上肢,汪威遜解釋是視禾目的是否可以達到,警方希望被截查人士蹲下,大家便應蹲下。他呼籲大家在混亂情況下不應在附近出現,警方當時予以警告或指示要求停下、蹲下、走開、展示雙手是為了大家的好,因為不想誤會大家會否伸手入袋取出武器傷害警員,任何人都應該第一時間與警方配合。警方每一個武力使用都要有理據,大家要盡量配合警方,「唔應該有任何其他說法,我做咗啦已經,其實冇一個討論嘅空間,而係應該絕對配合警方在現場控制場面。」
【1650】汪威遜稱,近日的示威情況,休班警使用裝備的需要有上升的趨勢,於香港法例第232章第21條,警務人員執行在需要以警務人員身分行事時,須當作為一直在當值中,並須在他可能執行職責的香港任何及每處地方,執行及行使本條例或任何其他法律授予他的職責及權力。基於職務需要及慎重考慮,警隊批准所有休班警配備伸縮警棍,但未能提供增置了多少支伸縮警棍。汪威遜表示,休班時間維護社會穩定,是警隊的使命。
至於如何防止休班警濫用警棍,汪威遜表示,使用警棍只是其中一種選擇,當休班警執法時,他們會表露身份,及會決定應使用何種武力來處理當前情況,現時為休班警提供警棍,不是叫他們在任何執行職務的時候使用。當他們在休班時,而遇上要使用警權時,仍然需要根據守則及指引去使用武力裝備。
至於成立WhataAPP報料熱線,業務服務科高級警司陳志勇稱,目的是為了提供多一個渠道讓公眾去報料。陳志勇表示,過去數月,很多公眾要求警隊提供方法,讓他們向警隊提供有效的資訊,陳稱,報料熱線不是新的措施,除了WhataAPP,之前亦有其他渠道,如電子報案、報案室等。陳志勇稱,WhataAPP報料熱線只是供市民提供額外的線索或資料,市民不需要提供個人資料,若公眾要報案,仍建議前往報案室。
【1636】記者追問伸縮警棍的問題上,休班警行使警權時會如何表露身份。汪表示,根據警察通例有清晰指引,他們應用警棍時是執行警權,他們需要作出紀錄,而根據警察通例已有既定守則及程序。警員在休班時如果他應用警棍,已經是執行警務,「唔會話無端端拎出嚟冇人知道,同事都會理解到啦,在公眾地方拎得出嚟,我諗都會有人睇到啦」。當警員真的要應用警棍,會跟足程序並執行警務,不會出現一個情況後取出警棍後又收回,因一定有人看得到。
而他使用警棍時,是否需要交報告,如果他打中頸、頭,市民如何投訴。汪表示,當休班警應用警棍及執行警員職務,被使用武力的人士亦不會離開,警員亦不會打完後離開,事件一定會有跟進。警員使用武力時,他會紀錄當時考慮過什麼,為何要提升至這種武力,因為其每一個動作皆有理據。因此是可以找到該名使用警棍的休班警員。江永祥表示,休班警員會使用警棍,對方必然是違法,休班警是行使警權,需要展示委任證。可行情況下,警員會展示委任證,「可能我哋同事休班作出拘捕,當有人偷嘢,同事去追,禁咗落地下,同事必然會即刻講﹕『警察唔好郁,我而家拉你乜乜乜罪行』。」但如果未完全制服,對方想逃走,休班警需要等軍裝警接手後,在情況許可,會盡快展示委任證,不會存在任何隱瞞。他又指,休班警員「唔會無啦啦拎個裝備出嚟玩。」他取出警棍必然是要行使警棍。謝振中表示,警棍只是武力使用的其中一種選項,不論當值或休班警員,當有人逃跑,口頭警告、拘捕時將他壓在地上,都是武力使用,警棍只是多一個武力選項,讓休班警面對現時比較暴力場面,可以多一個武力選項,故在紀錄上、展示委任證、表明警員身份上不會變得複雜。任何武力使用後,警方有嚴謹機制要求警員紀錄,以助他日後需要解釋為何要使用相關武力。
而大埔墟站事件中,一名少年被五、六名警員以警棍打頭,是否涉及襲擊。謝振中表示,當時警員因應大埔墟港鐵站有違法事件及嚴重暴力破壞事件,故前往處理。他們到場時見到有人逃跑,入站後站內有很多不同的人,他們已鎖定目標。其中一名藍衣男子,警員見到他不斷逃跑,喝止他而他未有停下,故警員作出制服,其間有使用警棍,以涉嫌非法集結將他拘捕。就警員使用警棍的做法,警方收到一個投訴,亦會與相關人士接觸,取更多資料,會根據現有機制作出公平、公正處理。由於現階段仍在調查過程中,不論是刑事案件或投訴機制下的處理,暫不再作補充。
【1630】對於警方增添一萬支伸縮警棍,被問到在什麼情況下會使用伸縮警棍,汪威遜稱,發配給警務人員的伸縮警棍,當其休班時而遇上要執行職務時,便會使用警棍。發配伸縮警棍是基於《香港法例》第232章第21條,警務人員於休班時如若要執行職務時,都當對方是值勤,即代表他即時要當值。若警務人員休班時遇到有人犯法,或是遇到情況要執勤職務時,可能便會表露其警察身份去處理,至於當時的情況需不需要使用警棍,就要視乎情況,「我哋應用警棍呢,唔係話就咁派咗畀佢休班,就畀佢自己用,而係要根據守則、指引。」汪威遜表示,他要應用警棍時,盡量要給警告,使用警棍達到目的時就要停止。
問及休班警展示委任證,汪威遜稱,根據《香港法例》第232章第21條,休班警執行職務時,就是在行使警權,當警務人員行使警權時,無論什麼時間,在可行的情況下,都應該盡快表露身份,展示委任證,第一是為執行職務,接觸市民,第二是他要執行警權。至於如何釋除公眾疑慮,江永祥稱,法例上有講到當休班警使用警權時,他是被視作上班,該情況下,他需要用裝備下,他的行為受到守則及指引規管,而他使用時亦要表露身份,令人知道他正在行使警權。日常亦有休班警進行捉賊或救跳海的人,他們會幫忙,「我哋嘅同事,無論你發唔發放呢個裝備畀佢,係佢休班時,如果佢身邊有嘢發生,佢哋係義不容辭。佢哋係會幫得就幫,唔會轉身行開」。
【1627】對於關於右眼傷者,警方的調查進度,李桂華表示,最新是警方已向醫管局取得醫療報告,正與其他證據作對比,但希望事主提供當日報案情況,包括當時她正在做什麼、與暴力示威者的距離。
至於暴力份子破壞公共設施,江永祥表示,對於暴力示威者破壞港鐵設施,警方對暴力及違法行為絕不辜息,警方有與港鐵公司保持緊密聯繫,警方亦會緊密收集資訊,包括何時何地有公眾活動,對其進行風險評估,例如對港鐵站設施破壞風險程度,會調派人手,鐵路警區與會與港鐵有緊密聯繫,港鐵有需要時會向警方求助,個別市民如在港鐵站見到違法行為亦可以報案。警方對違法及暴力行為會調查到底,過去數周,不止是港鐵的破壞行為,其他的暴力及違法行為有刑事調查隊積極跟進。
【1620】謝振中指,就831當晚送院傷者的數字,港鐵今早已作澄清,當日有7名傷者經列車往荔枝角站再送往醫院,當晚在油麻地證拘捕了10名傷者,其中3人受傷由警察送往醫院治療,涉事3名傷者被捕,但未能透露涉及何罪被拘。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稱,3人獲保釋外出。就右眼受傷女子,警方申請法庭手令,根據警隊條例,向法官宣誓後申請手令,執行時向資料持有者索取資料,是次的資料持有者為醫管局。
【1616】業務服務科高級警司陳志勇表示,過去三個月,社會出現動盪不安,市民希望警方提供止暴制亂的訊息。警方提供新增的whatsapp號碼,由55669500起十個號碼至尾數09,接受有關止暴制亂的訊息,提供情報的人士不用預先登記。熱線只透過whatsapp接收反暴力報料。熱線不會接聽任何來電,不會接收任何報案,不會向市民索取任何資料,以匿名方法提供資訊予警方。市民可以到警方網頁及警署查詢有關資訊。警方希望提供多一個渠道予市民提供資料。
謝振中總結指,昨日日間出現了一宗暴力事件,惟警方已即時處理了相關案件,而昨晚是近月來相對和平的一晚,他稱港人希望社會回復和平,市民要與警方合作,好好運用警隊的報料熱線。
【1610】休班警由今日起獲發伸縮警棍,行動科高級警司汪威遜稱,休班警員獲配裝備非新事件,刑偵隊同事一直是24小時配有槍械。為配合行動需要,警隊會檢討警員需用什麼裝備,過去三個月,基於示威者的武器及暴力升級,如攻擊警署、襲擊警務人員,有需要為前線人員添加裝置,令他們在休班時遇緊急情況,需要執行警察執務,可更有效保護市民安全。就警方應用武力,警隊有相闔指引,市民可放心。
【1606】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表示,警方對所有暴力案件表達關注,並會作出調查。其中,上周五在油麻地果欄附近有網上媒體記者被襲擊,今日較早時間警方以涉嫌襲擊導致他人身體受傷害拘捕一名64歲男子,案件交由油尖刑事調查隊跟進。另外,9月9日上午7時,屯門一間中學外,有人與在校外進行人鏈活動的學生爭執,對方取出一把鎅刀,警方拘捕一名62歲男子涉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亦已被落案控告,今早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另一宗案件發生於9月9日上午時份,一名男子在九龍灣一學校外與築人鏈學生爭執,男子取出鎅刀揮舞,一個老師上前阻止時被鎅傷。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後,以涉嫌傷人拘捕一名男子,今日下午被控傷人罪,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而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襲擊警員的24歲男子,起訴其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襲警、傷人,今日下午在沙田裁判法院。昨日警方沒有使用任何彈藥,沒有任何警員因行動而受傷。
【1603】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稱,過去三個月的和平示威活動,部分已演變成暴力事件,示威者於衝突中所用的武器升級,有磚頭、氣槍、及削尖了的鐵枝等,令前線員所面對的風險高了。謝振中又指,近日市民因意見不合,從而發生口角,繼而動武的事件有增加,連除了連儂牆因表達意見而出現爭執、打架、襲擊等事件,該類事件更出現在人鏈行動中,市民因嘈音影響,而訴諸暴力,警方擔心及關心相關事件。香港核心價值為和平,全港市民不希望有人訴諸暴力,因此警對止亂制暴是刻不容緩,警方會成立10條反暴力報料熱線,望市民與警隊一同止亂制暴。
消息指逾萬支伸縮警棍發予休班警
有警方內部訊息稱,為了配合「踏浪者」行動,警務處支援科早前添購逾萬支伸縮警棍,助理警務處長(支援)已批准向警務人員額外派發伸縮警棍,「冀讓人員於休班期間執行警察職務」,最快會於今日(10日)下午發放。
而今早警方聯同消防處、醫院管理局及港鐵舉行聯合記者會,就831當晚港鐵太子站事件進行澄清,港鐵更首次公開當晚太子站內的閉路電視截圖,再度澄清當日並無死亡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