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環時:港警獲邀赴京參加國慶活動 包括舉槍光頭士沙
撰文:劉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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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內地《環球時報》報道,香港警隊已經收到邀請,部分警員將在「十一」期間,前往北京參加國慶慶典相關活動,包括近日處理「暴亂」事件中負傷的警員。報道又指,赴京參加國慶慶典相關活動的警員,人數大約為10人,包括在7月30日晚上,在葵涌警署外多次舉起雷明登霰彈槍的姓劉「光頭士沙」,而環球時報則稱呼他為「光頭警長」劉SIR。
7.31光頭示沙擎霰彈槍指向人群
翻查資料,該名「光頭士沙」為警署署長,在7月31日葵涌警署外的警民衝突中,一度舉槍。當晚,有大批示威者到警署外聲援7.28被捕者,其後演變成警民衝突。「光頭士沙」與一眾警員步出警署,惟不慎落後被「落單」,他與一名警員被示威者指罵及擲物,同袍更被打,「光頭士沙」立即向示威者揮動警棍,又舉起手上的黑色霰彈槍,作出上膛動作,一度瞄準示威者。當時槍內裝上布袋彈。
霰彈槍可發射致命實彈的款式
「光頭士沙」手執的是雷明登870泵動式霰彈槍,為衝鋒車上的裝備。此槍械可發射致命實彈的款式,包括霰彈及獨頭彈等,槍口徑為12機柱(12-gauge),相等於18毫米。藏彈管可容納4粒子彈、槍膛內則可容納1粒子彈,槍身設有保險掣,需解除始能發射。該槍可使用的彈藥分別有「00」號獵鹿彈、來福紋實彈、橡膠子彈及布袋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