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集會】消息指水炮車離開機動部隊基地 首次出動赴港島戒備
撰文:黎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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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例風波不斷,民陣以「煞停警黑亂港 落實五大訴求」為主題發起遊行,惟警方最終僅就民陣於維園集會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消息指俗稱「水炮車」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經過路試及示範後,今日首先出動,離開粉嶺機動部隊基地,前往港島戒備。
警方斥資1,660萬元購買三輛俗稱水炮車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水炮車車頭頂設有兩部噴水裝置,設有三種射水模式,分別為花灑式、脈衝式和連續水注式。水炮車亦可使用顏色噴劑及催淚水劑。當啟用輔助引擎或泵水系統,水炮車其中4個鏡頭便會自動錄影,最多可連續錄影20小時,片段亦可作日後證供。
行動現場至少要有總警司或以上階級人員指揮,並獲助理處長批准才能出動水炮車,水炮車將可承載4至5個人,噴水裝置及整體操作均分別須由警長級人員負責,並另有一名警長階級人員負責行動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