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記者會】周六日紅土維園禁遊行 警:難保不被極端份子騎劫

撰文:黃廸雯 楊婉婷 魯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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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日四點鐘例行記者會,由中區警區指揮官謝名揚及九龍城警區指揮官楊文彬就周末、日在港島區及九龍城區舉行的公眾活動會見記者。有市民發起周六在紅磡及土瓜灣一帶舉行「光復紅土」遊行,惟不獲警方批准。而民陣發起周日(18日)遊行,警方禁止民陣在當天舉行公眾遊行及在遮打道行人專用區的集會,只批准民陣在上午10時至晚上11時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集會。中區警區指揮官謝名揚表示,六月起大型遊行被極端滋事份子、示威人士騎劫,警方無法排除此情況不出現,故就民陣遊行及遮打道集會發反對通知書。

中區警區指揮官謝名揚交代民陣維園集會安排。(魯嘉裕攝)

民陣周日發起維園集會,之後會遊行至遮打道,並再進行集會,警方已就遊行及遮打道集會發反對通知書,僅批准維園集會。中區警區指揮官謝名揚表示,就8月18日周日在維園舉行的公眾集會,早前警方收到一個團體通知,8月18日在港島舉行兩個公眾集會及一個公眾遊行,人數為30萬。警方經風險評估後,基於公眾秩序、公眾安全及保護他人權利及安全為由,警方不反對維園足球場辦公眾集會,但反對前往遮打道的遊行及禁止遮打道集會。維園足球場集會由上午10時至晚上11時舉行,市民可由不同閘口進入維園。警方因應人流,會與港鐵在天后、銅鑼灣站進行人流管理措施。視乎情況及人流,警方可能會封路以助主辦單位在安全有序情況下進行公眾集會。

警﹕23宗公眾集會遊行申請被反對

謝表示,警方不是對所有公眾活動一刀切地反對。6月9日起,警方仍有向大部分公眾集會人士發不反對通知書,6月起警方共收125宗申請為計,102宗獲發不反對通知書,23宗被反對,逾八成獲發不反對通知書。他指出,18個日子內,在公眾活動進行時或完結後,出現堵路、縱火、暴力行為,包括70多次衝擊警署及政府建築物事件。警方禁止及反對遊行集會目的,是為確保公眾安全,使和平參與者在安全情況下表達訴求,遠離高危地點,防止激進人士透過遊行騎劫公眾活動。

他又指,警方接獲港島不同社區人士、商戶就遊行集會引起暴力及破壞事件的關注,港島區共收約600封訊息、訊件、電郵,基於對公眾秩序、安全及其他人權利自由,故警方反對主辦單位舉行遊行及在終點集會。

人流排隊入場不屬違法 指揮官能判斷有無違法行為

被問及如果維園集會人士太多逼出馬路時,會否作出清場。楊指如果太多人時,是一個挑戰、困難,警方會平衡市民表達意見訴求,會與主辦單位協調,進行在維園的不反對集會。他指警方與主辦單位對於維園人群管理制有經驗,即使人多,警方仍可與主辦方作協調作有效人流「潮水式」管制措施。

記者追問如果維園是否足以放30萬人,集會人流倒灌時會否被視作非法集結。謝稱過往主辦單位提出參與人數有15至20萬人,以維園計,警方計算整體容量為10萬人。警方不反對維園的集會,如果人流進入會場時,排隊入場並不算違法。至於示威者有無作出違法行為,在場指揮官可以判斷,市民亦可判斷有無人違法。

警﹕難保極端滋事份子、示威人士騎劫遊行

記者問及警方評估民陣發起的遊行有暴力衝突的風險,但過往衝突事件與民陣遊行關係不大,是否將衝突「入民陣數」。謝表示,六月起大型遊行被極端滋事份子、示威人士騎劫,警方無法排除此情況不出現,警方必須每次評估時要作出平衡,保障參與者安全。警方就近日氣氛可看到暴力成份滲入集會的機會高,網上有人呼籲參與者和平理性、亦有人提出要勇武。他舉例指民陣721遊行以盧押道為終點,仍有參與者不聽從不反對通知書條件,之後亦有暴力及嚴重破壞的事件發生。

警方就過往事件作出評估後,認為維園舉行集會是一個較安全的地方,可以保障和平理性市民參與及表達意見。而反對遊行目的是減少危險因素,和平參與者可以遠離危險地點。楊指警方不是一刀切,就每宗申請作風險評估,但暴力程度不斷提高,警方會評估組織人士有無能力控制場面,如果無,警方不能將參與者、警員及周邊人士安危置於不顧。

警發反對通知書後 仍參與屬違法

警方反對民陣遊行及禁止終點集會,如果上訴委會員裁定認同警方決定,謝指參與遊行及集會皆屬違法。至於會否清場,要視乎當時情況,無法現在直接講。

至於警方發反對通知書,但示威者仍聚集,警方會否出動水炮車。他重申,沒有掌握水炮車資料,但如果警方使用此車,必須有以下三個條件之一,嚴重傷亡情況,或當地有財物大肆破壞,或香港主要交通幹道受干擾。

九龍城警區指揮官楊文彬。(魯嘉裕攝)

【1708】被問到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的合理性,楊表示,「紅土」遊行是經綜合而獨立的評估才作出決定。警方是執法團隊,警方需要依法辦事。至於警方是否將維持秩序責任推給主辦遊行單位,他指有關風險評估不是獨立做,而過往兩個月發生事情是其中一個原因,每一次警方從不會主動使用武力或提升武力,而是政府建築物受衝擊,警方受攻擊、挑釁,才會作出相應的武力,考慮是整體上考慮。至於反對民陣遊作決定是整體考慮,非單一原因反對活動舉行。謝表示,警方作出評估後是否反對,警方責任是向市民交待,活動有機會被騎劫。

【1658】記者問及警方評估民陣發起的遊行有暴力衝突的風險,但過往衝突事件與民陣遊行關係不大,是否將衝突「入民陣數」。謝表示,六月起大型遊行被極端滋事份子、示威人士騎劫,警方無法排除此情況不出現,警方必須每次評估時要作出平衡,保障保平參與者安全。警方就近日氣氛可看到暴力成份滲入集會的機會高,網上有人呼籲參與者和平理性、亦有人提出要勇武。他舉例指民陣721遊行以盧押道為終黠,仍有參與者不聽從不反對通知書條件,之後亦有暴力及嚴重破壞的事件發生,警方就過往事件作出評估後,維園舉行集會是一個較安全的地方,可以保障和平理性市民參與及表達意見,而反對遊行目的是減少危險因素,和平參與者可以遠離危險地點。楊指警方不是一刀切,就每宗申請作風險評估,但暴力程度不斷提高,警方會評估組織人士有無能力控制場面,如果無,警方不能將參與者、警員及周邊人士安危置於不顧。同時,亦有獨立上訴機制,警方亦會尊重。

記者亦展示門牙被打爛的示威者的照片,記者質問該人被制服後仍被警員打,他以「七警」事件為例,為何今次事件中的警員沒停職受查。楊指811事件,網傳片段各有不同,難辨真偽,警方有恆之有效的機制作處理,屬實的話會按機制處理,他指不掌握案件具體資料。而警察公共關係科承諾會在其他平台回應此事件。

【1656】警方反對民陣遊行及禁止終點集會,如果上訴委會員裁定認同警方決定,謝指參與遊行及集會皆屬違法,至於會否清場,要視乎當時情況,無法現在直接講。至於23宗反對通知書是何時發出,他未有掌握相關資料。

【1653】鐳射筆方面,楊指專家報告顯示對人的眼睛有傷害性,「我唔係專家,但據我了解係可以作為一個武器,當然視乎強度」,對於方仲賢案件他不了解,拒保候查不代表警方不跟進案件。至於遊行獲發反對通知書後,示威者仍參加,警方會因應現場情況作最適當調配,而以何種武力要視乎人數、情緒、裝備、行為等作適當應對。記者問及警方是否有足夠人手應對示威活動,如果示威升級警方有無應對方案,楊表示,6月以來警員長時間工作、面對嚴峻挑戰,甚至不單止警員,有警員宿舍受襲擊,警員的家人及孩子受不同程度滋擾,但警方對警隊能力有相信,不少社區人士向警方表達支持及打氣,警隊士氣可以維持,對警隊有信心。

【1650】記者提問反對民陣遊行的具體原因,警方以過往遊行示威的暴力行為「入民陣數」,是否對民陣不公,也剝奪市民遊行示威權利。謝表示,警方不是反對所有集會、遊行,只是看到現時社會氣氛與以往有分別,一連串活動,或部分參與人士使用暴力,而暴力程度有所提高。警方要平衡每次集會、活動發生衝突風險提高。警方必須就每個集會作獨立評估,防止激進示威人士先參與和平遊行,然後趁機搞事,造成暴力衝擊。警方責任是平衡市民表達訴求自由外,亦要防止激進人士在參與其中,將整個活動騎劫,影響其他和平參與人士安全,警方會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至於喬裝警員情況,謝稱警方以情報主導方式,調配喬裝人員參與行動,行動細節不便透露,會因應每個情況合適調配。

而光復紅土遊行,警方會否承諾在舊區不用催淚彈。楊文彬表示,警方一向將市民大眾安全放首位,反對遊行原因是因為每次遊行有衝擊事件發生。若沒有人衝擊警方防線、破壞警署,警方非不得已才使用催淚煙,希望市民不要倒果為因,而催淚煙國際公認較低程度的武力,若使用較高武力會有更多人受傷,楊文彬強調明日是高風險活動,呼籲市民切勿參與。

中區警區指揮官謝名揚交代周日民陣維園集會安排。(魯嘉裕攝)

【1640】楊以普通話回應傳媒問題,首先指就尖沙咀海港城將國旗掉海事件拘捕5人,楊指在尖沙嘴的事件,他沒掌握資料。他指在香港犯法,即使沒當場被捕,不代表警方不作進一步行動。警方仍會依法搜集證據,將犯罪份子繩之以法。至於813機場打人事件,楊指他們不是調查單位,具體不掌握,只要有人犯罪、有受害者,警方會全力跟進。

至於警方發反對通知書,但示威者仍聚集,警方會否出動水炮車,警方指發出反對通知書,上訴庭維持警方決定的話,如果任何人在反對通知書下仍然參與,便干犯非法集結罪。如果他出現後,警方會否作拘捕,要視乎人數、他們的情緒、有無暴力行為,警方的做法以在場人士安全為先,即使警方當時沒拘捕任何人,不代表他沒有犯法,也不代表警方不作跟進。他重申,沒有掌握水炮車資料,但如果警方使用此車,必須有以下三個條件之一,嚴重傷亡情況,或當地有財物大肆破壞,或香港主要交通幹道受干擾。

【1630】至於如果維園集會人士太多逼出馬路時,會否作出清場。楊指如果太多人時,警方知道是一個挑戰、困難,警方會平衡市民表達意見訴求,會與主辦單位協調,進行在維園的不反對集會。他舉例指過往警方處理不少在維園的大型集會,包括6月4日晚集會、7月1日遊行等其他活動,警方與好多主辦單位對於維園人群管理制有經驗。今次團體及其友好團體每年辦6月4日冕集會,通報人數多達20萬人,根據過往經驗,即使人多,警方仍可與主辦方作協調作有效人流「潮水式」管制措施。

他又指,警方在此活動的目的是保護和平、理性表達意見的市民參與集會,在周日維園集會警方會在稍後時間待上訴委員會決定後,會即時與主辦單位商討有關維園空間企滿人時,大批市民等候進場時,會如何處理。警方已有一個方案,會與主辦單位協調,例如主辦單位呼籲逗留一段時間的參與人士離開,騰出空間予其他進場人士。如果有人流進出維園,警方會在附近道路作特別封路措施,配合「潮水式」人流管制。

記者追問如果維園是否足以放30萬人,集會人流倒灌時會否被視作非法集結。謝稱過往主辦單位提出參與人數有15至20萬人,以維園計,警方計算整體容量為10萬人。如果人流多時,警方在每次集會會與主辦單位作人流管理,尤其是集會由上午10時至晚上11時,警方會叫主辨單位呼籲已逗留一段時間的參與人士離開。如果有人流進出維園,警方會在附近道路作封路,會積極與主辦單位協調,希望集會和平有序進行。警方不反對維園的集會,如果人流進入會場時,排隊入場並不算違法。至於示威者有無作出違法行為,在場指揮官可以判斷,市民亦可判斷有無人違法。而集會時間有限制,警方會就疏散、進入時因素考慮每一件事。

有關使用催淚煙,楊指警方有嚴謹訓練及守則,如何使用及在何處時間,要由現場環境及現場指揮官作決定。記者問及方仲賢指被捕時受不必要武力,要求警方道歉,楊指不掌握有關資料。

【1628】記者指向警方查詢16歲或以下被捕人數已一星期仍未有相關數字,要求警方提供,楊指他們是警區負責人,主要交代周六、日公眾活動,沒有相關資料,要向公共關係科查詢。記者問及被捕人士投訴指被捕時要求提供密碼及被禁止通知律師、家人。楊稱,被捕人士到警署或扣留地方,警方會發通知書,被捕人會與值日官確認其權利,被捕人可根據相關機制作投訴,由於不在其警區發生,只可以講相關做法。

【1625】至於遊行及遊行結束後集會的反對理由,謝指警方不是對所有公眾活動一刀切地反對。6月9日起,警方仍有向大部分公眾集會人士發不反對通知書,6月起警方共收125宗申請為計,102宗獲發不反對通知書,23宗被反對,逾八成獲發不反對通知書。18個日子內,在公眾活動進行時或完結後,出現堵路、縱火、暴力行為,包括70多次衝擊警署及政府建築物事件,例如有客貨車司機因堵路與示威者爭執及打鬥,客貨車被示威人士破壞,沿途的私人大廈閉路電視被破壞,示威者拆交通燈及欄杆,影響道路使用者安全,影響緊急車輛通往作救援。警方禁止及反對遊行集會目的,是為確保公眾安全,使和平參與者在安全情況下表達訴求,遠離高危地點,防止激進人士透過遊行騎劫公眾活動,以防暴力、違法事件在多個地點發生,令警方難以控制場面,並將其他受影響人士減至最低。他又指,警方接獲港島不同社區人士、商戶就遊行集會引起暴力及破壞事件的關注,港島區共收約600封訊息、訊件、電郵,基於對公眾秩序、安全及其他人權利自由,警方反對主辦單位舉行遊行及在終點集會。警方一向十分尊重市民參與集會及遊行的權利,協助市民和平進行活動,警方有責任確保公眾秩序、安全,呼籲示威者以和平理性方式參與活動,切勿堵交通或作出對其他人構成危險、威脅行為。警方對破壞社會安寧行為會即時介入、搜證及追究責任。

【1618】中區警區指揮官謝名揚表示,就8月18日周日在維園舉行的公眾集會,早前警方收到一個團體通知,8月18日在港島舉行兩個公眾集會及一個公眾遊行,人數為30萬。警方經風險評估後,基於公眾秩序、公眾安全及保護他人權利及安全為由,警方不反對維園足球場辦公眾集會,但反對前往遮打道的遊行及禁止遮打道集會,警方在8月15日已發出對通知書。而維園足球場集會由上午10時至晚上11時舉行,市民可由不同閘口進入維園。警方建議市民,由天后入維園,要用興發街14閘口,由銅鐵灣進入維園,可用糖街的6閘、紀利佐治街7閘進入維園,呼籲市民盡量用交通工具前往集會地點。警方因應人流,會與港鐵在天后、銅鑼灣站進行人流管理措施,參與集會人士及前往該區人士要留意廣播及在場警員指示。而場內人流管理方面,當維園足球場接近飽和時,由維園方向進入維園市民要經7號閘,沿西路、北路進入維園中央草坪。他提醒,如果維園足球場快坐滿時,市民不可經6號閘進入,市民由天后方向,要以14號閘進入南、中路進入中央草坪。如果中央草坪坐滿,銅鑼灣方向進入的市民,要由西、北路前往維園其他地方。同時中央草坪滿後,東面進入的市民要由東、北路進入維園其他地方。視乎情況及人流,警方可能會封路以助主辦單位在安全有序情況下進入公眾集會,希望參與者留意電視、電台廣播。另外,為參加者安全,警方在維園內設緊急車輛通道,呼籲市民不要逗留及集會,留予緊急車輛使用。離場安排上,除5及15閘外,市民可以從其他閘口離開。

【1612】至於九龍城區明日遊行,楊指就團體在7月15日通知警方在明日下午3時至晚上11時在紅磡、土瓜灣、九龍城的公眾遊行,警方在昨日已向主辦方發出禁止公眾集會及反對公眾遊行通知書。他解釋,6月以來,多個團體以相同或類似目的在不同地方舉行集會或遊行,警方統計後,在18個日子內,遊行時或結束後在相關地點及附近一帶地方發生大規模堵路、破壞共物,破壞社會安寧、暴力、縱火的嚴重事件,有參與人士、記者、警員嚴重受傷,多區警署及政府建築物成衝擊地點。警方相信如果再不反對明日遊行,有理由相信類似衝擊、暴力事件、破壞情況會再次發生。其次,今次活動主題是旅行團擾民問題,警方留意到好多媒體廣泛討論,九龍城警區接獲1280封不同團體及不同人士具名及有聯絡方式對此活動提出反對。他讀出其中一名九龍城居民的信件,內容指遊行路線接近其居住地方,本區居民大部分是長者,很多居民擔心遊行威脅社區安寧,故反對遊行。

楊又指,主辦團體提出的遊行路線,會經旅行團業務店舖及食肆餐廳,而根據旅議局香港每日有7000至9000個旅客到訪紅磡、土瓜灣,如果明日的時間、地點及社會氣氛下,仍不反對集會遊行,可能有大批持不同意見人士聚集,造成爭拗及混亂,到公眾安全構成嚴重威脅。九龍城區日夜人流、車流多,除常住人口外,包括大量流動人口,區內亦有大量欠缺保安及防火設施的舊樓、車房、油站、69間長者護理院舍,一旦發生暴力衝突或縱火,會危害當區市民及旅客人身及財產安全。如果區內發生大規模堵路或嚴重事故,影響緊急救護服務。而遊行組織人士通知遊行人數為1999人,惟根據警方紀錄,此組織未曾舉行過多於50人的集會或遊行,而多次提交的公眾集會遊行意向通知書不能提供細節安排,具體方案去處理擾亂秩序或違法行為。基於過去兩個月所發生事件,警方有理由相信遊行參與者會進行激進行為,而組織者無能力確保參與者及其他市民人身安全,故發反對通舍書。主辦者正在上訴,警方正等待上訴結果。警方指,若上訴委員會聆訊後維持決定,而任何人仍堅持參與活動,有關人士將干犯「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行動」,若明天出現與過去兩個月類似的暴力行為,警方將果斷執法,保障市民安全,維持社區穩定。

【1609】警方表示,為了向市民提供更多資訊,將會透過流動電話短訊向市民發放大型公眾活動資訊,協助市民提高警覺,留意自身安全。警方希望透過開拓及增加更多溝通渠道,接觸更多市民,從而有效傳達資訊。至於網上呼籲周末到香港國際機場示威,警方重申機管局已獲得禁制令,8月14日下午2時已實行出入管制,任何人作出暴力行為,危害機場或機場內人士安全,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如果任何人非法、有意圖地、故意阻礙或干擾機場正常使用,但鼓吹、協助其他人作出違反臨時禁制令的行為,可構成藐視法庭罪,或可以被提出執行程序強逼遵守禁制令,呼籲市民尊重法庭命令。

【1605】網上流傳針對警方搜身時的惡意指控,例如網上過去數日流傳有女被捕人於警署內在沒有女警時,全裸情況下被數名男警員搜身,楊文彬指警方嚴正聱明,絕對是惡意及毫無根據的指控,警察投訴課亦沒收到相關投訴,警方尊重女性權益,並重申,任何拘捕及調查時,警方有嚴謹指引,警務人員不得為不同性別人士進行搜身,尤其是除去衣物的搜身程序,一定透過與搜身對象相同性別警務人員進行搜身,警署顯眼位置內亦貼上有關羈留人士或接受警方調查人士的通知書,及有關搜身被羈留人士的重要通知書。所有被捕人士會被告知及講解自身權利,而被捕人士可透過既有機制作出投訴。警方一向保障被捕人士應有權利,楊文彬表示對針對警方的不實指控感到非常無奈,但要在此作出澄清。

【1603】九龍城警區指揮官楊文彬表示,未來數日警方不反對部分集會活動,但有示威者無視警方反對,在通知以外的社區作出野貓式行為,嚴重影響市民日常生活、小商戶日常生計,部分人不敢出街,為求自身及家人安全選擇留在家中,擔心遇到激烈示威場面,他問示威者有否想過會嚴重損害其他市民自由。警方希望示威者「停一停,想一想,係咪真係要咁樣走落去」。鑒於遊行急速演變暴力,警方風險評估後,周六、日個別公眾遊行集會通知,警方已作出反對。

「光復紅土」遊行申請人李軒朗及民陣已向公眾活動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記者會上料被問到警方反對遊行理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