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衝突】重組少女受傷經過 倒地前15分鐘 防暴警曾高位放槍
811尖沙咀衝突中,少女爆眼血流滿地,眼罩插布袋彈,公眾質疑警員向其頭部射擊,警方指未有定論,稱現階段眾說紛紜﹕「係布袋彈定鋼珠?」有外籍記者在fb憶述當晚,身處尖沙咀警署對開馬路時感到有白色物件高速在臉前閃過,他躲在樹後暫避,發現警署正門大閘後的昏暗平台有三個身影,隨即在巴士站的少女中彈倒地。香港01記者實地視察,發現尖沙咀警署報案室與鐵閘之間的空間,角度上可以瞄準巴士站的空隙及對面行人路。
翻查影片 警持雷明登射撃
記者翻查直播片段,重組少女受傷前的現場情況。晚上約7時10分,十多名示威者在彌敦道柏麗購物大道一帶接近尖沙咀警署的位置以水馬設防,示威者不時向警署投擲物件及以鐳射光遠距射警署。警方在警署圍欄轉角位內,站在高台舉「速離,否則開槍」橙旗及施放催淚彈,同時有警員手持疑似雷明登槍及作出射撃動作。
五分鐘後,警署正門大閘內,警員向近山林道的彌敦道施放至少兩枚催淚煙。不足十秒,警署圍欄轉角位外即有示威者疑投汽油彈,火勢猛烈,五秒後火勢已消減逾半。接著警署車閘後方警方舉黑旗,有示威者使用疑似彈叉瞄準車閘。
少女中槍前五分鐘 疑已站在巴士站
7時20分,現場響起消防車警號,疑因早前汽油彈起火到場,約三輛消防車駛抵的位置,正是尖沙咀警署門口。記者拍攝的影片及照片皆可見,當時有至少四名穿黑衣的示威者站在巴士站,當中疑包括受傷少女,旁邊便是兩個巴士站之間的空隙。此時,再有示威者向車閘擲懷疑汽油彈。
7時25分,示威者位置約70米外的警署正門巴士站,便發生少女眼部重創事件,由救護員緊急包紥後,被送上救護車。同時,另一批的防暴警員當時已在柯士甸道及彌敦道交界設防線及舉旗。
少女受傷前15分鐘現場情況連環圖﹕
外籍記者﹕發射物臉前飛過 五分鐘後少女受傷
網傳有自稱是少女胞妹稱,少女當時在兩個巴士站間伸出頭,然後頭部被擊中受傷。外籍記者Richard Scortford在社交網站facebook上講述,少女中槍前約五分鐘,他親眼看見並聽到有白色的發射物在其臉旁飛過,他指並非催淚彈罐,因它發出了一下「嗖」的聲音,擊中店舖時是無聲的。他質疑有人意圖瞄準其頭部,其後他躲在樹後,大約5分鐘後,少女在距離其15米的位置中槍。
昨日他親自前往事發現場,拍攝影片講述事件,當時Richard 走在在彌敦道及山林道交界行人路,即警署正門的對面,行人路上只有急救員。他見到正門閘內有三人,其間有發射物快速在其臉前移動,並質疑少女同樣被警署內發射的物件打中。
記者昨日(13日)晚上重返尖沙咀警署視察,發現在Richard Scortford險被射中的位置,只有警署正門大閘內才可以瞄準。如果少女在兩個巴士站中間被射中,只有警署正門大閘旁圍欄可瞄準。
警方在過去兩日的記者會上,均有就少女疑中布袋彈一事作出回應。前日(12日)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麥展豪表示,警方在電視留意到有少女受傷,已經翻看當時直播新聞片段,從同事所描述的情況,及就現時社交媒體上不同的相片和片段,不能夠確定傷者是甚麼原因而受傷。而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指出,當晚警隊支援於晚上7時半到場,但女士受傷的時候是較早前發生,現階段不能確定傷勢是與警方有關。
而昨日(13日)的例行記者會上,李桂華再指現階段眾說紛紜「有人話布袋彈,有人話彈叉」,作為調查人員,這剎那應弄清楚事件如何發生,現時未接到事主報警已正式開始調查,但最重要是需要得到事主口供知道當中發生何事,李指已透過醫院方面,希望邀請事主報警,又呼籲市民有資料請聯絡警方,電話為28605023。
記者再問警方為何不願意就事件負起責任,李桂華指現時非責任問題,重要是釐清事實情況,現時以刑偵調查方向,最重要是事主口供及醫療報告,可以很快釐清傷勢如何造成,才可決定下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