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白海豚機場三跑海面擱淺 屍體嚴重腐爛

中華白海豚機場三跑海面擱淺 屍體嚴重腐爛
撰文:朱雅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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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白海豚於機場三跑海面擱淺。香港海洋公園保育基金表示,昨日(8日)接報通知跟進一宗鯨豚擱淺個案,一條幼年雄性中華白海豚於機場第三跑道工程海面擱淺,身體嚴重腐爛,未能確定死因,屍體已運返海洋公園作進一步化驗,是次為本年度第三十宗鯨豚擱淺個案。

香港海洋公園保育基金呼籲,公眾若發現懷疑鯨豚擱淺個案,可致電1823熱線,並提供發現擱淺的時間、地點、相片,讓行動組能儘快到場跟進。

機場「三跑」3名分判商工頭承認向逾80工人索賄88萬助受聘候判

撰文:吳綽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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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早前起訴3名機場三跑項目的時任「工頭」,分判商為德鑄工程有限公司,他們今日(4日)承認向逾80名工人索賄共約88萬元,以協助工人受聘,有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而不情願地支付賄款。其中一名被告並妨礙司法公正,指示工人向廉署報稱沒有提供賄款,案件押後判刑,該被告目前還押懲教署看管。

廉政公署。(蘇煒然攝)

3名被告分別為50歲的鄧國梁、同為57歲的何玉川和叶致富,他們同是機場三跑分判商德鑄工程有限公司的時任「工頭」。案發時德鑄負責招聘建築工人進行各類工程。3名被告負責帶領工人在項目工地工作,並有權指派工作予工人。德鑄不容許任何員工向其他員工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以協助對方受聘。

鄧國梁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三項罪名,即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以及一項串謀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名,違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案件押後至3月18日判刑,期間鄧國梁還押懲教署看管。

指示工人向廉署作虛假陳述

案情透露,鄧國梁於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期間,指示另外兩名「工頭」及其他工人,向約80名木工、雜工、索具裝配工人及電工,收取每個工作天賄款40元至400元,共約70萬元。廉署調查發現,該些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而不情願地向鄧國梁支付賄款。

鄧國梁又於廉署調查該案期間,串謀其中一名「工頭」指示部份工人向廉署人員作出虛假陳述,報稱自己並沒有向鄧國梁或其他人士提供賄款。

工人憂不答應要求會遭解僱 不情願地支付賄款

分案被起訴的何玉川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六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即於2020年9月至2022年1月期間,要求四名受其監督的木工,每個工作天向他們支付賄款100元至200元。

該4名工人相信如不答應何玉川的要求便會遭解僱,因此不情願地向他支付賄款。何玉川最終從4人接受賄款共約16萬元。他獲准保釋至2月26日判刑。同案另一名德鑄時任「工頭」周貴輝,50歲,今日否認一項賄賂及一項勒索罪名,案件押後至3月26日審訊。

至於在第三宗案件,被告叶致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四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獲准保釋至2月18日判刑。他承認於2022年2月至6月期間向3名木工收取賄款逾20,000元及6條香煙。

香港機場管理局、有關總承建商中國水電–中國電建–保華–建信聯營及德鑄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有關案件今日分別由高級檢控官馮美琪及廉署人員李子豐、鄭錦棠及王沛偉代表控方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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