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彈掟警車】警方嚴厲譴責縱火案 衝鋒車左邊車身輕微熏黑
凌晨3時半,一輛港島總區衝鋒隊警車駛至灣仔軍器廠街向告士打道方向的警察總部外時,一名男子突然將手上汽油彈擲向警車車身,隨即乘坐私家車逃去無蹤,警方正追緝涉案兇徒,並於早上向公眾交代事件。警方港島總區重案組警司羅國凱形容,該縱火案針對警察車輛,對違紀行為予以嚴厲譴責。警方強烈譴責破壞法紀的行為,並重申絕不容忍任何暴力行為。
凌晨3時34分,當一輛警方衝鋒隊車完成一宗墮海事件及巡邏後,在警車巡經軍器廠街與駱克道交界期間、近警察總部外時,警車上的人員發現一部黑色私家車停泊在交界位置,當時有一名男子手持已點燃的玻璃樽,衝鋒隊同事目睹後,減低車速準備處理事件,該名男子隨即轉身,向衝鋒車位置投擲玻璃樽,玻璃樽在警車左邊跌下來並起火,此時涉事男子返回私家車,向軍器廠街天橋方向逃去。衝鋒車左邊車身輕微被熏黑,幸無人受傷。對於警方當時未有即時追捕兇徒,羅表示,因事發時電光火石,亦需了解現場是否還有其他爆炸品,車輛亦駛經起火位置,警方當時亦需了解警車是否適合繼續行駛。
警方封鎖現場調查,爆炸品處理課人員亦到達現場,並在現場執拾玻璃碎片準備作進一步化驗,機動部隊人員亦在現場作出掃蕩,惟暫時未有發現。警方呼籲,如有任何人對案件有消息提供,可與港島總區重案組第一隊(電話6658 0146)聯絡,案件列作縱火案處理。警方嚴厲譴責事件,並強調會嚴厲跟進,並重申絕不容忍任何暴力行為,希望將匪徒繩之於法。
警方表示,當時衝鋒車上有四名警員,涉事私家車的車牌則被物件遮蔽,暫時未有證據顯示涉事的黑色平治私家車,是在上址刻意等待警車出現,亦沒有證據顯示男子欲將玻璃樽投向警察總部,兇徒的犯案動機是主要調查方向之一,警方亦正調查涉事私家車上的人數。港島區衝鋒隊人員事後啟動「捷進」行動調查涉案車輛的去向,惟暫未有發現。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3) 及第 63(1) 條,任何人用火摧毀或損壞財產,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