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墮樓】女友患癌 七旬病翁盼安樂死 議員:政府遲遲未討論

撰文:黃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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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營盤發生倫常慘案,一對患病情侶雙雙墮樓亡,遺下兩名分別體重300磅的25歲智障兒子及就讀中二的13歲兒子。有街坊透露,兩名死者為人友善,知書識禮有教養,「禁𨋢唔畀個仔搞,會攬住個仔」,也十分疼愛兩子。男死者數日前偕長子外出,乘搭巴士時向街坊透露﹕「好多病痛,想安樂死。」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指,悲劇中的男死者年邁,愛侶患重病,連自己也未能照顧好,更要照顧兒子,相信心理壓力極大,最終自尋短見。他曾提出安樂死議題,但社會仍視之為禁忌,政府亦認為沒必要研究。現時香港年滿十八歲、精神能自主及知情的病人可訂立「預設醫療指示」,在特定情況下可拒絕接受治療,惟張超雄指「預設醫療指示」並無法律效力。

今日中午12時59分,一名73歲姓潘男子及一名50歲姓甘女子從西營盤干諾道西一大廈天台墮下亡。據了解,男死者有多種病痛,女死者則患有末期癌症。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表示,悲劇中73歲的父親年紀老邁,50歲伴侶則患有重病,「連自己都照顧唔到,仲要個仔咁難湊」,雙親的心理壓力必定非常大,才會選擇此路。悲劇喚起前年八旬老翁黃國萬因擔心自己離世後,無人照顧76歲的癱瘓妻,以竹製「不求人」壓死妻子事件,黃伯出獄後曾經提過「香港要有安樂死」。張超雄表示,自己受黃伯所托,於社會重提安樂死,無奈社會仍視安樂死為禁忌。

張超雄指,中國人忌諱死亡議題,就算父母病倒在床上,知道病情嚴重,都會選擇不討論、不講,視討論死亡為不孝。他明白,安樂死是讓親人主動結束自己生命,家屬或子女較難面對,家屬或會疑問「即係我做得唔好?係咪覺得我無能力照顧你?係咪我好失敗?」,而專業角度則認為,專業人員以拯救生命作為使命,誰可認定安樂死選擇是否正確。張超雄表示,試問長期住院的老人家,或長期病患者,就會知道香港有安樂死的需要。張超雄指,從黃伯身上看到安樂死的迫切性,他自己曾表達安樂死的意見,但政府永遠慢,認為其他紓緩措施都未做好,無必要研究安樂死 。

現有「預設醫療指示」可選擇放棄治療

現時香港年滿十八歲、精神能自主及知情的病人可訂立「預設醫療指示」,當病人到生命末段而不能自決時,在甚麼特定情況下拒絕那些維生治療。在普通法制度下,有效和適用的「預設醫療指示」有法定效力,惟張超雄指「預設醫療指示」並無法例保障,即使病人有訂立「預設醫療指示」,其家屬亦可反對,要求進行急救,同時在消防法例下,救護員不會預先檢查病人有否訂立「預設醫療指示」,而是馬上進行急救。

現時在醫管局,「預設照顧計劃」與「預設醫療指示」主要用於患有嚴重不可逆疾病的病人。未有嚴重不可逆疾病的人,除了有關植物人和不可逆昏迷(即突然中風或腦創傷)的指示,其他情況不容易作出適當的決定,不一定適合訂立「預設醫療指示」。根據醫管局資料,香港安樂死是違法行為,亦不符合醫護人員的專業守則,但是病人有權拒絕自己不想接受的治療,包括維生治療,醫護人員如果強行施予病人拒絕的治療,有可能被視為襲擊病人。相反,醫護人員沒有施予這些治療,只是尊重病人的意願,讓其安然離世,並不是施行安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