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奪命火】消防處防火組人手荒 人均處理300舊樓
牛頭角迷你倉四級火後,政府決定由消防處、屋宇署等跨部門行動,兩個月內巡查全港迷你倉。而過往每當發生致命大火後,消防處往往都受修例影響或政策局所託,要全港巡查,如以舊樓為例,2007年修訂有關舊樓消防設施標準的條例後,消防人員便要全港巡查,至今已發出逾13萬張「消防安全指示」予違例大廈,但巡查容易跟進難,僅3成個案屬已完成處理。有資深消防人員透露,巡視舊樓的防火組人手長期不多,每名同袍平均承擔300幢樓宇,希望公務員事務局能擴大人手編制。公務員事務局回應指會積極考慮。
為針對舊樓的消防設施不足,變相成為社區炸彈,《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於2007年7月1日生效,規定1987年3月1日或之前落成的綜合用途及住宅用途建築物,須改善消防安全。消防處因而需巡查約1萬幢受條例規管的建築物,一旦不合規格,會發出「消防安全指示」,發出後首年內,消防處會跟進巡查該樓宇3次,並會於其後每年兩次跟進巡查,直至該樓宇完全遵辦指示為止。
據消防處統計,截至今年5月底,屋宇署與消防處已聯合巡查7,995幢目標樓宇,向當中5,662幢的業主或佔用人,發出共131,170張「消防安全指示」,要求改善消防設施。不過,逾13萬「消防安全指示」當中,只有32%已遵辦或撤銷。檢控方面,消防處累積檢控242名業主或佔用人,涉及51幢目標樓宇,檢控率不足1%。
人手不足 巡查後難有效跟進
為何近10年的巡查,只有僅約3成完成跟進?有資深消防人員透露,主因負責巡查的防火組人手長期不多,僅有100多人巡查全港所有舊樓,平均一名防火組同袍至少承擔約300幢舊樓巡查,以及衍生出來、長期未能改善的違例個案,坦言巡查容易,但跟進執法困難,工作極度繁重,希望公務員事務局能增加人手編制。
有資深人員亦指,不少舊樓是「三無大廈」,即無法團、無居民組織、無管理公司,難以找大廈代表商討如何改善消防設備,致不少個案停滯不前。
公務員事務局:若消防處提加人手 會積極考慮
消防處發言人回應指,現時共149名人員負責巡查舊樓,過去3年未曾增加人手,每年平均可巡查約400幢目標舊式樓宇,又指會不時檢視人手編制,適時按既定機制申請增撥資源。公務員事務局回應指,理解消防處防火巡查的工作日益繁重,而前線消防員在這方面的工作對保障市民安全十分重要,為配合相關工作,如消防處提出增加人手,會因應實際運作和需要,積極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