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拍被捕】中環海濱活動空間夜放無人機 兩男涉違例被捕
撰文:邵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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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子夜放無人機被捕
昨日(5日)晚上約九時,警方接報指,有人於中環海濱活動空間一帶施放無人機,擔心對附近途人造成危險。警方接報到場,截查兩名分別33及40歲的本地男子。警方經初步調查後,相信該兩名男子曾經於上址施放無人機,兩人涉嫌違反《1995年飛航(香港)令》拘捕。同時,檢獲兩部懷疑與案有關的無人機,兩名被捕男子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四月上旬向警方報到。案件交由中區警區雜項調查隊跟進。
警方:最高被監禁兩年及判罰款
警方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448C章《1995年飛航(香港)令》列明,任何人士不得因鹵莽或疏忽操作無人機而危害他人或財產安全。警方十分重視相關案件並提醒市民,違反上述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監禁兩年及判處罰款。
上月行政長官辦公室 有航拍機於上空飛行
上月27日,中區添華道1號行政長官辦公室外,保安員報案,指有一架航拍機在上空飛行。警員接報到場,發現該航拍機已在辦公室外降落。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作「求警調查」,交由中區警區重案組跟進,暫未有人被捕。案組人員隨後撿走該架航拍機助查。
民航處資料:無人機操作時間只限白晝
根據民航處資料顯示,無人機系統的操作時間只限白晝。該系統一般不得在機場交通區域或任何機場5公里範圍內操作。另外,無人機系統起飛及降落時,則不得在任何人士上空或其30米範圍內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