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田放煙花賀歲 警方拘捕3青年

撰文:余睿菁
出版:更新:
警方檢獲一個已被燃放的懷疑煙花紙箱。(警方提供)

觀塘警區特遣隊人員今日(14日)拘捕3名男子,他們涉嫌於前日凌晨12時30分,在觀塘德田邨德義樓對開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警方在現場對開位置,檢獲一個約45厘米乘55厘米大,約10厘米高,已被燃放的懷疑煙花紙箱。

警方今日凌晨於觀塘平田邨及德田邨,分別拘捕兩名同為姓黃21歲的男子,及至下午再於秀茂坪樂華北邨,拘捕另一名24歲姓葉的涉案男子。三人涉嫌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已獲准保釋侯查,須於3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提醒市民,根據《危險品條例》,任何人如非法藏有或燃放煙花爆竹,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萬5千元及判監6個月,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