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年煙花】 警方打擊「民間煙花」 月內破14宗案九人被捕

撰文:余睿菁
出版:更新:

農曆新年將至,警方為打擊非法藏有煙花爆竹,於今年1月至今,在全港多個地點展開突掔搜查行動,共破獲14宗相關案件,檢獲約1300公斤懷疑煙花和爆竹,以嫌非法藏有或燃放煙花爆竹的罪名,拘捕6男3女,年齡介乎19-65歲。當中包括上月31日凌晨約2時,警方搜查天水圍深灣路一個貨櫃,檢獲約72公斤懷疑煙花及爆竹,市值約5萬元。

非法燃放煙花爆竹不但會觸犯法例,更會危害自己及他人的安全,以及造成財物損失,警方對相關案件非常重視,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警方將會在農曆新年期間繼續相關執法行動。

警方提醒市民,根據《危險品條例》,任何人如非法藏有或燃放煙花爆竹,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萬5千元及判監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