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致金姪女被捕】九年前摑警狂爆金句 曾三度襲警獲輕刑惹爭議
曾酒駕及摑警獲輕判的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的姪女Amina,周四晚上在跑馬地涉停牌期間駕駛被捕。事件揭露她在惹官非後,未有接受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等同無牌駕駛,駕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保障。九年前,Amina酒後駕駛撞車,交通警要求她接受「吹波波」酒精呼氣測試時,她狂爆英文拒合作,「I don’t understand what you say」、「I don’t care I need to leave」、「Don’t touch me」等金句成為一時熱話,她更掌摑高級警員被捕。惟經過刑期覆核及上訴等,Amina只被輕判12個月感化令、罰款8,000元及停牌三年,其間因違反感化令被判監六周,事件引起社會輿論,批評刑罰過輕。
I don’t understand what you say.
家世顯赫的Amina Mariam Bokhary,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姪女,父親包志雄是聯交所前理事,舅父是港交所前主席夏佳理。據了解,疑涉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而被捕的42歲Amina,分別在2001年、2008年2010年有三次襲警前科,三次均被輕判感化。其中,2010年一案最為轟動,Amina疑酒後駕駛撞車拒「吹波波」,更當媒體鏡頭前,掌摑阻截她離開的高級警員鄧文偉。
曾禮貌多謝救護員 拒接受「吹波波」測試
當時是2010年1月27日凌晨,Amina一身酒氣,駕駛私家車沿跑馬地司徒拔道上斜,至近肇輝台時越線與旅遊巴迎頭碰撞。救護員到場後,Amina被安排躺上推床,她回應稱﹕「Thank you」,後來她被警員扣押上警車,被要求接受「吹波波」酒精呼氣測試。
I don’t care I need to leave. Okay, okay fine! I need to leave.
以手作勢推開交通警 以英文稱不明白警員的話
當時Amina坐在警車後座,以手作勢推開警員,有警員喝稱﹕「喂!你唔好夾到我伙記呀拿。」但Amina無動於衷,全程以英文回答﹕「I don’t understand what you say.」警員遂以英文再要求她「吹波波」,她無視警員要求﹕「I don’t care I need to leave.」
交通警員再強調她完成測試便可以離開,她續稱﹕「I don’t care I need to leave. Okay, okay fine! I need to leave.」又指﹕「yes yes yes. I’m leaving.」有警員尾隨Amina,她卻喝稱﹕「Don’t touch me!」交通警員鄧文偉其後擋其去路,卻被她一巴摑向面部,她仍不斷高呼﹕「I want to leave.」她被即場扣上手銬拘捕。
Don’t touch me!
被摑交通警困擾一年 2012年獲頒長期服務
當日被掌摑的高級警員鄧文偉在1987年加入警隊,當年駐守警方港島總區交通部,庭上指他被掌摑送院,醫生診斷指其左眼視力模糊,左臉、左耳輕微紅腫。鄧文偉曾接受訪問,指當日被摑後暈眩蹲下,而被掌摑的影片在網上瘋傳,網民及公眾的反應令他情緒受困。他又曾形容Amina是個「失控人士」,法庭輕判未能彰顯法律公義。他雖然飽受困擾,但當時稱已克服事件,會繼續任職交通警員。翻查資料,他在2012年獲頒「香港警察長期服務獎章──加敘第一勳扣」。
辯方﹕患躁狂抑鬱症並酗酒
Amina於庭上承認襲警、不小心駕駛及沒提供酒精呼氣樣本3項控罪。辯方求情指她在英國大學一級榮譽畢業後,返港生活及工作不如意,而2007年更患躁狂抑鬱症及酗酒。案發當日她受到到酒精及撞車後腦震盪影響,出現不合作的表現。而她的精神科醫生亦指Amina本性不暴力,只是病人,不是壞人。
裁判官輕判12個月感化令惹爭議
裁判官阮偉明判刑時以「被告家境優秀,受過良好教育」,「只是一名病人,並非壞人」為由,輕判12個月感化令、罰款8,000元及停牌一年。輕判引起輿論譁然,律政司提出覆核。但阮偉明堅持維持原判。律政司最後決定提出上訴。
上訴後停牌一年增至三年無加刑
但感化進度報告指Amina違反感化令,裁判官裁定她違反感化令7項條例其中5項,判Amina入獄6周。她被駁回保釋申請,在監牢度過平安夜及迎接2011年。律政司不服判刑太輕,提出刑期覆核,上訴庭最終判Amina 停牌期由一年增加至三年。
Amina事件後修例 醉駕三級制最高停牌五年
Anima酒駕摑警事件發生時,酒後駕駛法例於2008年進行修訂,違例者最高可被判入獄三年、罰款25,000元、記十分違例駕駛記分,及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而違例者首次被定罪會被取消駕駛資格不少於三個月。至2010年12月,即Amina事件約一年後,政府再修例,引進三級遞進刑罰制度,酒精比例超標愈多,停牌期愈長,初犯者的刑期由三個月增至六個月,重犯者,包括在酒類或藥物影響下駕駛以致沒有能力妥當地控制車輛,及不提供呼氣樣本作檢查呼氣測試等,停牌兩年至五年。
根據道路安全議會年報,交通意外中涉及酒後駕駛而被拘捕的司機數目,2010年為214人,而2017年,涉及酒後駕駛的交通意外數字為232宗。而2017年共有948名人士涉嫌酒後駕駛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