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打黑工】入境處反非法勞工 拘九黑工及五僱主
撰文:邵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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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連三日行動 拘九名非法勞工
入境處一連三日(21日至23日)在全港各區展開代號名為「曙光行動」的反非法勞工行動。行動中共拘捕9名非法勞工,以及5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人士。行動中,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搜查了33個目標地點,包括停車場、公司、地盤、農場、商舖、工業大廈、街市、餐廳及商場,共拘捕九名非法勞工及五名涉案僱主。
五男女涉請黑工被捕
被捕的非法勞工為5男4女,年齡介乎35至63歲。當中一男一女亦涉嫌管有及行使懷疑偽造香港身份證。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則為兩男三女,年齡介乎36至65歲。入境處發言指,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
其次,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偽造身份證或他人身份證乃屬違法,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0年。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3年及罰款35萬元。高等法院曾就此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