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GOVAN走水貨】警天水圍打擊走水貨 拘貨VAN司機及12內地客

撰文:魯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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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新年,警方於天水圍及深圳灣口岸打擊水貨活動,共拘捕13人及檢獲超過70萬元貨物。元朗警區人員今日(23日)繼續進行代號「急流」的聯合行動,聯同入境事務處及食物環境衞生署人員在天水圍區及深圳灣口岸打擊水貨活動。據了解,警員中午12時許開始於天水圍區埋伏,至下午2時許警員發現一輛可疑車輛到上址停泊,其後10多名懷疑水貨客隨即衝前,將車上的行李及手拉車拿走並向天水圍西鐵站方向前往,警員於是上前截查。警方發現有關行李內藏已包裹好的貨物,包括化妝品等。

行動中一名40歲本地男子涉嫌「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據悉男子報稱GOGOVAN司機。另外警員又拘捕11名持雙程證內地男女,年齡介乎20歲至58歲,涉嫌「違反逗留條件」。警方於行動中檢獲總值約港幣70萬元貨物,當中包括奶粉、保健食品、應節乾貨、生活用品及化妝品等。12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行動中警方又於深圳灣口岸拘捕一名35歲持雙程證內地男子涉嫌「無禁區證進入禁區」,並檢獲總值約6千元的貨物,當中包括保健食品及化妝品等。男子已被落案檢控,案件將於明日(24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指行動有效打擊近期於天水圍區內因水貨活動所衍生的問題,有關行動日後將繼續進行。警方呼籲根據香港法例第245章,深圳灣口岸屬禁區,任何旅客若無故逗留禁區,有可能被檢控,一經定罪可判處第二級罰款即5千元及監禁兩年。另外根據香港法例第115章第41條,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經定罪後最高可判罰5萬元及監禁兩年,市民及旅客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