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回顧・突發篇】倫常案遺七孤雛 六小孩枉死 過來人憶傷痛

撰文:彭愷欣 陳諾希
出版:更新:

2018,香港家宅不寧,接近每一個月便發生兩宗倫常慘案,令最少七名子女慘成遺孤,也有孩子被逼「陪死」。失業父親、被病痛困擾的母親、感情破裂的夫婦……承受不了種種壓力,走上自戕、殺妻之路,四月,一對夫婦因生意失敗,在元朗豪宅燒炭自殺,遺下一對子女、11月南山邨躁夫殺妻,遺下年幼子女,交社署托管。家暴演變成兇殺案,最痛是孩子。稚子無辜,他們該如何走過傷痛,重拾對人生的動力?有年幼便經歷父親自殺亡的過來人細訴,當年飽受喪父之痛,「整整一年的時間,我沒法亦沒有對人說出爸爸自殺或者死了的事實。」

回顧2018年,殺妻、父母自殺、父母攬年幼子女尋死等悲劇共多達17宗,接近平均一個月2宗。當中有27人於案件中身亡,8宗案件涉及未滿18歲的兒童,其中6名兒童離世,慘案中亦有7名兒童失去父母,變成遺孤。

攜幼子走上自殺之路

有父母自殺,因害怕子女無人照顧,於是替其決定前路,帶同子女一同輕生,漠視了兒童的生存權利,今年眾多的倫常慘案中,有6名兒童因此離世,比去年同類案件中有3名無辜兒童離世增加一倍。

今年2月27日,一名45歲的女子及一名9歲大的男童,被揭發於私家車上燒炭亡,遺書揭發女子疑不捨因生意失敗而自縊亡的丈夫,於是帶同兒子走上自殺之路。8月7日,一名44歲單親媽媽攬7歲女兒於屋內燒炭亡,外傭回家揭發事件,她留下遺書指因感情煩惱而輕生,但不想遺下女兒,於是帶同女兒一同自盡。

因夫妻關係破裂而發生悲劇 遺下年幼子女

有家暴案件,夫妻不和,釀成兇案,遺下小孩。11月28日,南山邨一名57歲男子涉以刀弒妻,他涉嫌謀殺被捕,兩人疑出現感情糾紛。兩人育有兩名分別16歲及10歲的兒子,事發後由社署托管。4月20日,元朗一對父母不敵生意失敗帶來的壓力,走上自殺之路,被16歲大的兒子揭發。自殺前,母親曾把裝有遺物的「錦囊」交給14歲大的女兒,叮囑她有事發生,立即打開「錦囊」。

沙盤治療是「生命熱線」其中一種助年幼自殺親友表達感受的方法。(陳諾希攝)

痛失雙親,年幼子女該如何是好?「生命熱線」的「釋心同行」計劃是向自殺者親友提供支援,「生命熱線」執行總監吳志崑稱,約有20名18歲或以下的人士曾尋求援助。

年幼遺孤未能用言語表達自己

年幼便經歷父母自殺的子女,未必能用言語清楚表達自己的情緒,有年幼的子女推開廁所門,目睹父母上吊亡,自此每當要推開一道門時,總會感到害怕。社工會透過畫畫、沙盤治療、玩泥膠等方式,讓他們表達自己的想法。

「生命熱線」於輔導幼童過程中,準備了玩具供他們表達自己當刻的心情。(陳諾希攝)
對於一個9歲的孩子而言,失去父親是一種心如刀割的感覺。(生命熱線提供)

父親自殺亡 9歲幼童心如刀割

2008年10月,9歲的Tiger(化名)父親自殺離世,他於生命熱線出版的《說得出的秘密-自殺者年幼親友的哀傷歷程》書中寫道,「整整一年的時間,我沒法亦沒有對人說出爸爸自殺或者死了的事實。」社工的輔導下,他畫了一幅畫,畫中他在一顆被鐵鍊鎖住的心中,另一半的心插著一把刀,他形容父親離開後,自己心如刀割,當時13歲的他,憶述失去父親的感受,他寫下「心如刀割,不敢對人說、又不知怎麼說,感覺很孤單。惟有只好自己一個人去承受。」在社工、母親、同學的陪伴下,Tiger漸漸能表達自己。

「生命熱線」執行總監吳志崑指,社工會協助自殺親友尋找走出傷痛的方法。(陳諾希攝)

充當聆聽者 助遺孤尋找自我抒發的方法

吳志崑稱,畫畫是一種方法讓遺孤表達自己的傷痛,沙盤治療是另一種方法。一片混亂的沙盤、將蛇放在沙盤等,都是小朋友表達父母自殺後自己的心情,他們會解釋為何會將相關物品放在沙盤中,如父母的離世令他感到害怕,宛如有一條蛇追逐他。吳志崑稱,不同的求助個案會發展一套自己的方式表達自己,讓自己走出父母離開自己的哀傷,而社工於過程中充當一個聆聽者、陪伴者,讓他們感到有人關心自己。

小朋友哀傷感強易自責 親友可告知他們真相

不少家屬認為孩子還小,不適宜向他們透露父母自殺亡的事實。吳志崑表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小朋友感受很複雜,一方面埋怨離去的父母、一方面又會自責,「係咪自己唔乖,做得唔好,所以佢哋先唔要我。」吳志崑認為,適當的時候令小朋友知道真相,反而能令他們得到釋懷,「唔好低估小朋友嘅哀傷,原來佢哋諗法仲多過大人,唔好諗住小朋友喊兩日就冇事。」

親友應多陪伴遺孤 給予家庭溫暖

或許親友亦不清楚家屬自殺的原因,吳志崑稱,不一定要有答案,但要耐心聆聽年幼小朋友的心聲,「耐心聽,未必需要有答案,要學習冇答案就係答案,唔需要堆砌一個答案。」吳志崑透露,遺孤最難過的日子是重要節日,「年年聖誕阿爸阿媽都會帶我去玩,今年無啦。」此時,其他親友的支援對遺孤的幫助甚大,帶他們去玩,陪伴他們,讓他們感受到仍有人關心。家庭的轉變,對小朋友的打擊大,因此每個個案最少需要一年的時間來慢慢調整心情,「咁你有咗第一年經歷,你下一年會好少少,會知道點過。」

2018年倫常慘案事件簿:

1月6日: 5歲女童陳瑞臨被親父繼母虐打致死,身上有30多處新舊傷痕。

1月14日: 42歲韓籍男子疑生意失敗,與妻子及兒子來港旅遊期間,於酒店用刀割破妻子及兒子頸喉,妻兒死亡,男子被捕。

1月14日:66歲男子於屯門龍逸邨康龍樓單位內用刀殺死妻子後,再跳樓自殺。

2月27日:一名45歲女子,疑不捨因生意失敗上吊身亡的丈夫,與9歲兒子,將私家車駛至沙田後在車上燒炭自殺,兩人當場死亡。

3月18日:52歲外婆於灣仔駱克道一間時鐘酒店內,以背囊帶勒斃患有過度活躍的6歲外孫。

4月8日:尼泊爾裔男子向父親借錢不遂,涉嫌以菜刀弒父。

5月31日:大圍隆亨邨一名男子懷疑妻子另結新歡,涉以通渠水潑妻面後,在走廊跨過欄杆跳樓亡。

6月18日:一名23歲的女子,以刀刺殺父母後,用氦氣袋笠頭自盡,留下遺書指自己患長期濕疹生不如死。

6月26日:44歲女子相約家中長輩到太古城酒樓商討遺產分配問題,疑有人不滿,於鰂魚涌公園用槍向兩名阿姨及兩名舅父射擊,導致兩死兩傷。

7月24日:油塘邨一名未婚媽媽,在家中以利刀𠝹頸及雙手自殘,其後將2歲半幼子掟落街,再跳樓亡。

8月7 日:一名44歲的單親媽媽,相擁其7歲的女兒,於房間內燒炭自殺,兩人被發現時已死亡。

8月23日:一對夫婦吵架,20歲妻子遺下3個月大的女兒及40歲丈夫,便離家出走,三日後返家,發現女兒倒斃床上,而丈夫失去蹤影。

8月29日:港大教授張祺忠殺妻後報警稱妻子失蹤,涉嫌用巨型木箱藏妻子屍體,運至港大黃克競樓辦公室,警方查案發現有可疑,始揭發案件。

9月26日:上環一名任職保安員的男子,涉用刀襲擊妻子後,跳樓自殺亡。兩人婚姻亮紅燈並有金錢糾紛。

11月28日:南山邨一名57歲男子涉以刀弒妻,他涉嫌謀殺被捕,兩人疑出現感情糾紛。

12月5日:一對夫婦疑因公屋戶籍問題起爭執,64歲丈夫涉嫌以鐵筆襲擊63歲妻子,其後於客廳上吊自盡亡。

12月6日:一名26歲保險經紀疑因財困,往屯門寶田邨找65歲父親借錢不遂,以利刀插頸弒父,再由屯門運屍往香港仔華富邨舊居,棄屍大海。泳客發現浮屍後,始揭發弒父案。

+12

一般情況下,倫常慘案或雙親於自殺案中離世,其遺孤會交由社署安排照顧。社署回應指,如兒童失去雙親,缺乏合適的親友照顧,社署社工會盡快聯絡兒童的家人或親屬,與他們商討最適切兒童利益的照顧安排。如兒童需要法定保護,社署的社工或警務人員均可根據香港法例第213章《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條例)向少年法庭申請照顧或保護令。條例賦予法院權力就需要照顧或保護的兒童或少年發出監管令或委任法定監護人,處理其福利事宜。

如受影響家庭的親友願意照顧有關兒童時,社工會以兒童的最佳利益為重,評估該親友與兒童的關係、照顧兒童的計劃及兒童的意願後,會考慮該親友提出的方案,其後社工會檢視兒童的照顧狀況及其他福利需要,包括為兒童及其照顧者提供深入輔導、情緒支援及其他福利服務,協助兒童處理失去雙親的哀痛及適應新生活等,待兒童的生活穩定,並確定該親友能持續且適當地照顧有關兒童時,在該兒童已無需福利援助的前提下,社工才會考慮結束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