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禁品】假USB真電槍 圖帶上機被識破 檢伸縮警棍個案大增
平平無奇的USB,竟被改裝成傷人武器!警方指今年1至11月,機場整體罪案為642宗,包括旅客攜違禁品到機場及機艙盜竊案。警方檢獲多件具殺傷力的違禁品,包括伸縮警棍、彈藥及防狼噴劑等。有旅客將改裝成電槍的USB、子彈殼飾物帶到機場,安檢時被警員搜出扣查;另揭獲12宗機艙盜竊案,當中7名賊人贓並獲,手法包括偷龍轉鳳換貨幣、開行李偷貴重物。警方警籲乘客將貴重物跟身,如有懷疑應向機組人員求助。
防狼噴劑及子彈殼屬違禁品 警檢新型「USB」電槍
警檢新型USB電槍 設金屬接觸點
長假期將至,不少人外遊或經本港轉機,到底有甚麼不能帶到機場?機場情報及支援組主管鄭紫妍女督察表示,今年1月至11月整體機場罪案數字有642宗,當中近五成為旅客攜帶違禁品。鄭稱,近月警方檢獲新型USB電槍,其外形與普通的USB無異,但推出硬件後,卻是可以電擊的金屬接觸點。曾有旅客未知電槍為違禁品,購入大量電槍寄艙,最終被警方扣查。
最普遍違禁品 為伸縮警棍
今年首11個月,警方檢獲154宗伸縮警棍案,相對去年89宗,上升逾七成多。當中六成被捕人士為過境客,涉案人士有不同國籍,包括內地、菲律賓、印度、泰國及台灣等。該些伸縮警棍主要在鄰近國家購買,「有人帶伸縮警棍同防狼噴劑,話係用作自衛之用!」
逾40彈殼砌成飛機作紀念品
今年本港曾發生持械及開槍案,槍械入境問題備受關注。警方指今年首11個月,在機場揭發18宗檢獲彈藥案件,當中78%為過境客,他們通常於自己國家及其他國家合法購入,普遍攜帶一至兩粒子彈。鄭指,普遍被捕人於外國「燒槍」及進行射擊運動後,將彈殼留為紀念,「曾經見過有人用40幾個彈殼,去砌成一架飛機做紀念品!」另外,近年並無檢獲槍械及組裝零件的資料。
機場內攜違禁品 即屬違法
機場警區刑事偵緝部黃孝萱總督察表示,如警員發現有人攜帶違禁品,會將事主扣查及將違禁品扣起。警方於機場放置宣傳牌說明違禁品的類型,並與航空業保持聯繫及交流。據《航空保安條例》的「違禁物品」列明,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而在機場任何範圍攜帶違禁品,即屬違法,一經循欲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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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組人員揭機艙老鼠 警籲乘客貴重物跟身自保
犯人偷龍轉鳳 美鈔換利比亞幣
此外,今年首11個月機艙盜竊案件有12宗,當中有7宗是有人被捕,他們介乎37至50歲。鄭紫妍指,賊人主要在中、長途航班落手,涉案人來自不同國家及地區。今年7月12日,一名38歲外籍男子報案,指他乘搭一來港航班抵達香港國際機場後,發現他放於機艙行李架上的袋中約5800美元現金(價值約45000港元)被換成約480利比亞幣現金(價值約2700港元),懷疑被人盜竊。
圖開乘客行李袋 遭機組人員揭發
另外一機艙盜竊案,有犯人用自己的鎖匙,企圖開他人行李袋但不成功,由於他擾攘多時被機組人員揭發。最終機組人員通知機長,於香港降落後警員上機拉人,而事主並無損失。鄭紫妍指出,犯人普遍取易不取難,遂建議旅客將貴重物品跟身、鎖好行李、時刻保持警惕及落機前需檢查財物。如有懷疑應及早向機組人員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