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俾錢中介】借貸集團以手續費及助投資呃2100萬 12人被捕

撰文:陳諾希 賴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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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罪案調查科於多個警區打擊不良財務中介,共拘捕了12名涉案人士,涉案金額為2100萬元。警方相信是次行動已成功瓦解多個有組織及跨境借貸集團,及成功打擊不良財務中介的運作。

商業罪案調查科於多個警區打擊不良財務中介,共拘捕了12名涉案人士,年齡介乎24至66歲,涉案金額為2100萬元!

於今年1月至10月期間,警方接獲103宗涉及財務中介的刑事舉報,牽涉188名受害人,共損失8700萬元。警方發現,有不法之徒以電話Cold Call形式致電市民,假扮銀行或財務公司職員,聲稱可提供低息貸款及按揭,邀約市民到臨時租用的寫字樓或公眾埸所以簽署借貸文件,及後騙徒會以不同藉口向事主收取手續費,甚至帶同受害人到指定財務公司進行二按手續等程序,並以協助投資等藉口說服市民,以騙取整個貸款,事後就逃之夭夭。

商罪科情報組署理警司吳嘉穎指,經調查後,商業罪案調查科於昨日(13日)及今日(14日)展開代號為「勇戰者」的拘捕行動,於各個警區以涉嫌串謀詐騙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拘捕了12名涉案人士,包括7男5女,當中有2名內地男女,年齡介乎24至66歲,涉及最少5宗案,涉案金額為2100萬元,單一最大損失金額700多萬。警方相信是次行動已成功瓦解多個有組織及跨境借貸集團,及成功打擊不良財務中介的運作。

商業罪案調查科會繼續聯同其他警區打擊不良財務中介,行動仍在進行當中,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賴雯心攝)

油尖警區刑事偵緝第二組總督察譚偉豪指,油尖警區於今年7月及11月分別收到2名市民報案指,有關財務中介串謀詐騙的案件,當中牽涉金額達330萬。於昨日在行動中,警方成功偵破該兩宗案件,一共拘捕6名中國藉人士,年齡介乎24至55歲,當中有2名為內地證件持有人。初步相信被捕人為2間財務公司職員。此外,警方亦搗破2個騙徙用來會見受害人的地方,包括尖沙咀北京道及金巴利道的商業大廈辦公室。行動中共檢獲18萬港元現金、財務借貸文件及多部電腦。

商罪科反詐騙協調中心高級督察楊蓉提醒市民,在借貸前應先審視個人的還款能力,切勿過度借貸。警方強調,借貸期間中介公司不應向市民收取任何的費用,市民亦不應付款給他們。市民如有疑問,可致電警方24小時「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

而「欺詐」及「洗黑錢」均屬嚴重罪行,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二百一十章《盜竊罪條例》第十六A條「欺詐」罪,或普通法的「串謀欺詐」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四年;如觸犯第十七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另外,借出銀行戶口供他人使用,亦有可能干犯香港法例第四百五十五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的罪行,最高刑罰可被判罰款港幣五百萬元及監禁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