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樹堆泥】元朗廈村十萬平方呎樹林被夷平倒泥頭 官地遭殃

撰文:劉高麟 蔡正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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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西再有官地被侵佔,非法傾倒泥頭。臨近港深西部公路的元朗廈村,多幅可發展為工場的農地,過去數十年一直丟空,樹木如蔭。惟近月卻被人大肆砍伐,多輛泥頭車出入,沙塵滾滾,綠林頓變黃泥地。連農地附近的大幅政府土地亦遭「吞噬」,堆滿泥頭。現場宛如一個小型堆填區,面積逾10萬平方呎(即約一個半足球場大)。有村民不齒對方行為,向當局反映。環保署指,會繼續跟進調查,如發現有人違法傾倒泥頭,定必採取執法行動。

面積如半標準足球場

現場是元朗廈村雞伯嶺路介乎一農場與臨時露天貨倉之間的大幅土地,涉及丈量約份第125約地段第422號及423號,及附近至少5幅私人用地及政府土地。共佔地逾10,000平方米(即逾10.7萬平方呎),即約一個半標準足球場般大。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當中較大一幅的土地,為已故新界望族鄧佩瓊太平紳士的遺產,現交由兒子鄧英業及遺孀楊福妹任管理人。

由Google Earth翻查該地段的衛星圖像,可見於去年1月,上址附近一帶仍是綠油油一片。但相隔11個月後(即去年12月),已有人由雞伯嶺路,開通了一條通往該地段的泥路。而涉事地段的大批樹木仍倖存。但不消一年,上址已翻天覆地了。

於去年12月,上址一帶仍是綠油油一片,並已有人開通一條泥路,虛線紅圈內為鄧氏的私人土地。(Google Earth圖片截圖)

有人在私人用地非法傾倒泥頭 附近政府土地亦被侵佔 

廈村一名42歲姓陳村民指,於近月發現,上址地段突然熱鬧起來。停有多部泥頭車,傾倒的泥頭已有3呎高,部分更高達6呎。有人更操作挖泥機,將如小山丘的泥頭填平。並侵佔往鄰近的大部分政府土地,懷疑有人在場非法傾倒泥頭。

由於陳先生發現家人在附近栽種的果樹及沉香均被夷平,於上月(16日)早上時份,他與家人遂前往上址與「私人堆填區」的負責人理論,雙方疑因賠償問題發生爭執及推撞,最終驚動警員到場調查,並將案件列為糾紛處理。

當局派員豎立政府土地告示牌 提醒不准進行傾倒活動

漁護署自然護理主任事後回覆指,由於未能確認相關涉案人士或目擊證人,因此未能根據法例就懷疑非法破壞樹木一事採取進一步行動。經陳干涉後,當局亦派員到場豎立政府土地告示牌,提醒公眾不准在政府土地上進行傾倒活動,違者可能會被檢控。亦由承辦商協助豎立鐵網圍封有關政府土地。

環保署曾聯絡私地管理人  稱沒有授權填泥

環保署發言人指,在本月連續兩個周一(3日及10日),曾派員往巡查,並未見有泥頭車出入或傾倒泥頭活動。 經聯絡上述其中一私人土地管理人後,確認沒有授權進行相關堆填泥頭活動。署方指,會繼續跟進調查,如發現有違反《廢物處置條例》情況,或有人違法傾倒泥頭,定必採取執法行動。

根據《廢物處置條例》,任何人在政府土地或未獲土地擁有人的許可而棄置廢物,即屬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處罰款20萬元和監禁6個月。

地政總署回覆查詢時指,根據記錄,該等地段屬現時新界常見的舊批不可建屋地段(俗稱「農地」),因此如在私人土地上進行填泥活動,並無違反地契條款。 規劃署方面亦指,現時該地點並沒有獲得任何用途的規劃許可。但根據該區的計劃大綱草圖,該地段被劃為「港口後勤、貯物及工場用途」地帶,因此在該地盤內進行填土工程並不構成《城市規劃條例》下的違例發展。

環團組織質疑有人借填泥作發展的「踏腳石」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指出,事件有先破壞,後發展的嫌疑,懷疑有人藉平整土地作為借口,即借填泥作為發展的「開場白」或「踏腳石」,再進行與規劃用途不同的活動。因此認為,當局應加強相關條例的罰則,使增加阻嚇性及付出的代價,令涉事人士不會鋌而走險,「要付出的成本高於好處,先可以停止。」

涉事地段被劃為「港口後勤、貯物及工場用途」地帶。(規劃署文件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