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劈甩頭血案】入職三年開工被殺 公司只給5001帛金 家屬斥冷漠
沙田濾水廠周日(5日)發生一宗保安員斬殺同事的謀殺案,59歲保安員吳崇禧遇害身亡。其女兒及女婿今日(10日)中午在工業傷亡權益會協助下召開記者會,指事發後水務署及立邦保安公司不曾主動接觸家屬交代事件。吳崇禧在立邦保安有限公司工作了三年,但當吳女首次致電追問保安公司時,卻一度獲涼薄回應指﹕「冇呢個人,爸爸唔係度工作。」
至下午的三方會面中,保安公司表明只願給予5,001元帛金,未肯墊支殮葬費,家屬直斥﹕「佢當我哋係咩,而家係講冇咗一條生命。」工權會總幹事認為,事發時間、地點、原因皆與工作有關,初步可列作工傷。他批評公司冷漠無情,呼籲更人性化地處理善後工作。
【劈甩頭血案】開工被殺是否工傷? 律師:同事工作間發生有關連
保安公司工作三年 工傷休息後剛復工
據吳的女兒指出,父親吳崇禧為全職保安員,在「立邦保安有限公司」工作三年,以往在大埔濾水廠工作,至今年6月因腳部工傷休息一段時間,至8月1日時獲安排到沙田濾水廠頂替一星期,然後便調回大埔,詎料周日(5日)遇害。吳女指,父親在沙田濾水廠雖已上班五天,但其中三天休息,即實質只工作兩天。
吳女續指,父親為人友善,樂於助人,「有咩都第一時間幫我哋,我有咩都同爸爸講」。她說父母關係良好,父親亦會與大埔的同事飲茶,相處不俗,對於他被相識僅兩天的同事殺害感突然。
她批評,立邦保安有限公司及水務署在事發後,一直無主動聯絡家屬,不聞不問。她經由警方取得兩個電話,遂致電聯絡,但對方互相推卸,「左推右推,唔關佢事」,而保安公司更一度否認父親是其員工。
勞工處:保安公司呈報後 才可開簿處理
事發至今第六天,連日來她四處奔波,但一直未獲協助。勞工處稱待保安公司呈報後,才可開簿跟進。社署亦只叫家屬填表格,「冇人幫到我手,個個淨係要跟程序做嘢」。
吳女為獨生女兒,與丈夫育有兩小朋友,吳小姐做文員、她的丈夫為銷售員。父親為家庭經濟支柱,其離世令家人徬徨不已。母親患有長期糖尿病,公公及婆婆年逾80歲,女兒及女婿要孭起經濟重擔,吳女稱﹕「我一定要照顧佢哋,係一家人嚟......我要撐住!」惟儲蓄未必可以支持兩個月開支。
保安公司只給5001帛金 家屬斥﹕當我哋係咩
經工業傷亡權益會介入事件後,今日下午4時許,水務署安排保安公司員工與死者家人會面,但只換來失望與憤怒。據悉,兩小時的會議中,該名保安公司代表只坐在會議桌前10分鐘,其餘時間不斷打電話請示老闆,最終答覆是﹕「只可以畀5001元帛金」。
員工指事件會循法律程序處理,家屬可向勞工處尋求協助,聲稱資料已交予處方跟進。家屬怒不可遏,直斥公司只懂得推卸責任,父親工作三年,亦算是長期員工,「佢當我哋係咩,而家係講冇咗一條生命。」
工權會陳錦康﹕今次事件可列作工傷
工業傷亡權益會指出,法例有清楚界定工傷。若事源於工作磨擦及爭拗,可列作工傷;若涉及私人恩怨,例如錢債或感情糾紛,則不列作工傷。總幹事陳錦康則指出,今次事件發生的時間、場所及原因,皆與工作有關,表面上可列入工傷個案,僱主對此可以反對,但應按法例要求的7日內向勞工處呈報,日後由法庭裁決。
他指,保安公司的處理方法冷漠無情,只給予5001元帛金,亦不願墊支殮葬費,「家屬最需要支援......員工為你工作數年,係咪只可以得到如此對待?」他認為保安公司應更人性化地處理善後工作。
他們表示,會議中,水務署有盡力解釋事件。對於未有第一時間向家屬表達慰問,署方亦有表示歉意。家屬及工權會接受署方的安排及慰問。
香港01記者致電立邦保安有限公司了解事件,接線女職員指有關同事今日不在公司,未能回應事件。記者追問家屬要求會面一事,女職員指有關同事有跟進。
水務署回應事件指出,意外死者是署方外判保安公司的員工。水務署稱,在意外發生後,署方一直與死者家屬保持聯絡,亦於事發後翌日在沙田濾水廠作出安排,讓死者家屬進行路祭。他們亦已聯絡社會福利署為死者家屬提供協助。據水務署了解,社會福利署社工已於前日與死者家屬會面,並與他們保持聯繫以跟進他們的福利需要。
據水務署了解,勞工處已於得悉意外發生後,立刻聯絡死者家屬及有關僱主作出跟進,並向死者家屬提供各方面的協助。水務署今日亦安排了死者家屬與死者受僱的保安公司會面,商討賠償事宜。水務署代表亦有出席會議。署方會繼續跟進,盡力向死者家屬提供協助。勞工處回覆查詢時表示,得悉意外發生後,已立刻聯絡死者家屬就工傷補償事宜及其他方面提供協助,包括向他們解釋僱員因工死亡補償的主要法例條文,並介紹社會福利署的服務及各種援助基金等。勞工處亦即時與有關僱主作出跟進,敦促僱主必須履行《僱員補償條例》就僱員因工死亡所規定的補償責任,勞工處已收到僱主呈報有關意外,並會密切跟進有關個案及繼續向死者家屬提供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