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挾帶私逃】員工助提款$900萬後疑「起尾注」 公司東主報警
撰文:鄧海興 潘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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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灣懷疑發生巨額「挾帶私逃」案!據報一間公司的姓朱(46歲)男東主,較早前要求一名男員工前往長沙灣區一間找換店,協助提取900萬港元巨額款項,惟有人疑提款後疑「起尾注」銷聲匿跡。
朱事後遲遲無法聯絡該名員工,遍尋不果後,昨(7日)午4時許,在深水埗汝州街近桂林街街頭報警求助。警方趕抵調查後,將案件暫列盜竊處理,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正追查事件。
盜竊罪最高可判監10年
律師梁永鏗表示,事件中有人取款後失蹤,疑違反誠信,警方會先循盜竊案方向調查,向身邊人查問其下落。如警方落案起訴,疑犯現身後有其他解釋,如突然遇意外受傷入院等,法庭仍會視乎其當時的意圖及有關證據再考慮。根據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若有人不誠實地挪佔屬於他人的財物,意圖永久奪去他人的財物,已構成盜竊罪,任何人犯下盜竊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監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