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黃金】用私家車走私1000萬黃金經深圳灣出境 港人司機被捕
撰文:彭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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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灣海關近日查獲一宗港人利用中港兩地牌私家車,走私44公斤黃金出境,黃金估值1000萬人民幣,折合逾1200萬港元。
深圳海關指,本月3日傍晚,深圳灣口岸客運出境車道,關員查驗一輛前往本港的中港兩地牌私家車時,於車中間的儲物箱發現一特製暗格,打開暗格檢查時,發現44塊金磚,每塊重1公斤,價值逾1000萬人民幣,約1,200萬港幣。車上司機承認走私黃金,現正被刑事扣查,案件由緝私部門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根據内地有關規定,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製品屬於限制出境的物品。《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51條規定,走私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