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載紅Van】警元朗截3車 19座坐25人 拘七旬女司機及兩男司機
警方新界北交通管制組針對小巴超載展開「進激」行動,今日(16日)清晨約4時半,11名探員於元朗大棠路與十八鄉村路交界部署,並派出隱形戰車錄影,截獲3輛由來往元朗紅棉圍及大棠黃泥墩村的紅頂小巴,其中一輛新款19座小巴超載多達6名乘客(當時載有25人),部份人站立;另外兩部16座小巴則分別超載2名及3名乘客。
兩男(43及54歲)一女(71歲)小巴司機,均涉嫌「危險駕駛」被捕,涉事小巴涉嫌違反《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被送往汽車扣留中心檢驗。警方事後亦抄低所有其他乘客資料,並勸籲他們以安全為上,切勿助紂為虐。新界北交通特遣隊署理警署警長黃國遠表示,涉事路線小巴於清晨時份屬「獨市」生意,由黑幫操控,車少人多,曾有車超載達8人,多出的只是「企位」或不固定位置,車速又不慢,易生危險,但因清晨是上班繁忙時間,不少乘客冒險乘搭。
應即時舉報及下車 否則「知法犯法」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公共交通工具均清楚列明載客人數,並按車輛載客量與保險公司訂立保單,超載車輛不屬保障範圍內。羅少雄指,乘客如登上加裝額外座位的紅頂小巴,應即時舉報及下車,否則如同「知法犯法」及影響索償。
羅少雄續指,如小巴因超速駕駛而發生意外,保險公司會賠償,惟乘客或因「參與事件 」,需承擔部份責任,「保險公司未必賠咁足」。羅稱,如乘客因登上涉事小巴受傷,索償100萬元,「佢明知可避免,但唔避免 」, 或要承擔當中百份之十 ,如事主不同意賠償方案,最終需由法官裁決。
羅少雄舉例指,如乘客並無佩戴車上安全帶,無法減少發生意外的機會,保險公司或要乘客承擔部份責任。他又以乘搭升降機作比喻, 如有人進入升降機以致超重,「一定要有人出𨋢,如果冇人肯出,自己要出,明知有咩事,保險保唔到,自己會好危險 」。他指,一般市民「以為冇咁蹺,有事或會一齊中招,但唔係一齊中(招),係保單即時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