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車禍】首宗致命意外 Uber稱司機僅為夥伴 賠償暫不便透露
昨(19日)晚九龍城亞皆老街天橋發生嚴重車禍,一輛寶馬私家車越線猛撼的士。涉事寶馬司機當時正以Uber司機身份接載一名女乘客,豈知遭遇橫禍,為本港首名載客期間遇車禍身亡的Uber司機。Uber對事件感到非常傷感,但表示現階段意外成因仍在調查中,至於賠償或提供恩恤問題暫不便透露。
Uber過去一直標榜提供平台讓駕駛者開車賺取收入,與司機僅建立夥伴關係。今日Uber回覆香港01查詢時表示,對事件感到非常傷感,但是次交通意外尚在調查中,現階段暫不便透露會否向涉事司機作出賠償或提供恩恤。但Uber目前已與司機家屬及乘客聯絡,以便提供相關協助。
要求司機持有效車輛保險 Uber為乘客購買第三方保險。
另外,Uber回應指非常重視道路安全,一直要求所有Uber司機的車輛須符合汽車機件安全的條例,以確保所有司機夥伴、乘客、汽車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所以Uber本身有一系列的安全條例,例如要求司機夥伴的車輛出廠年份為十年以內,以及要持有有效車輛保險。
乘客直接與保險公司聯絡交涉 過往有索取紀錄
Uber指,已為乘客購買第三者保險,一般乘客因如使用Uber股務時遇意外受傷,可申索保險賠償。Uber會讓乘客與保險公司直接聯絡及交涉,Uber表示過往曾有乘客獲得索取賠償的紀錄。
司機載客取酬或違犯保險條例 保險公司可不作賠償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法例規定只有車主才可以購買第三身保險,而現時私家車購買的第三者保險規定車輛不可用作出租或收費用途,如車主被保險公司發現載客取酬,即屬違犯保險條例。
不過,羅指法例規定車主須為任何在道路上行駛的車輛購買第三者人命傷亡意外保險,即使今次車主違犯保險條例,保險公司亦會先就人命傷亡履行賠償,日後才向車主確定追究責任。至於的士雖然損毀嚴重,但屬於第三者財物損毀,保險公司或有機會不作賠償。
羅少雄強調,現時Uber與保險公司購買的是商業保單,司機及乘客未必清楚了解Uber購買的第三方保險的細節及保障範圍,一旦發生意外,未必知道要如何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