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公司前董事 涉串謀提供480萬元非法佣金
撰文:林裕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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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一名物流公司前董事,控告他涉嫌串謀向兩名電子零件生產商前僱員,提供共約480萬元非法佣金,以獲判及續判一份物流合約,被控兩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被告獲准保釋,下周一在沙田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55歲被告戴錦華,於1979年至1996年期間,曾在香港東電化有限公司任職,該公司從事電子零件製造及貿易生意,其後他加入翡翠物流管理有限公司,出任董事兼股東。
控罪指被告涉於2005年某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與其他人士串謀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向香港東電化當時兩名僱員每人每月提供約10萬元,作為翡翠物流獲判及續判香港東電化一份物流合約的報酬。涉案的非法佣金據報共約480萬元。廉署發言指,香港東電化在廉署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