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擬聘大狀上訴終院 本月25日處理申請
撰文:譚貴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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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陳振聰(56歲)因偽造及行使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遺囑,3年前被判罪成入獄12年。他早前自行申請終審法院上訴時,稱因資產被法庭凍結而申請法律援助,惟今日法庭宣佈法援署已拒絕申請。陳振聰面臨無律師代表之際,突稱「得朋友幫助」,獲一名律師作代表,並將聘大律師處理申請。法官把案件押後至本月25日處理上訴許可證明書申請。
法援被拒 突稱「得到朋友幫助」
陳振聰今早由懲教署人員以高設防囚車押送至高院應訊。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在庭上指,陳與其家人提供的資料不足,無法通過法援署資產審查,署方於上周五拒絕有關申請。陳振聰其後突然在庭上指,自己「得到朋友幫助」,獲律師鮑文宜作代表,倫明高遂把案件延至下午再訊。
鮑文宜下午在庭上表示,陳振聰將聘一名大律師處理上訴申請,並就該名大律師意見,提出索取案件早前的聆訊謄本,惟倫明高認為與案件無關而拒絕,並決定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5日處理上訴許可證明書申請。
陳振聰在2006因偽造及行使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遺囑,企圖奪得830億元遺產,2013被判罪成及判囚12年,他去年不服定罪及判刑上訴,但被高院上訴庭頒下長達162頁的判詞駁回上訴,其後他再申請終院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