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命工傷】紅磡黃埔花園滅蟲男工 天台失足墮下 壓毀棚架斃命

撰文:邵沛琳 梁銘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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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外牆一個棚架損毀。(梁銘康攝)

今(21日)早上10時48分,紅磡黃埔花園一名62歲姓李男工,由綠榕苑4座一個約50米高的天台墮下,外牆一個棚架損毀。男事主倒臥平台,由途人發現報警。警員接報到場,救護員證實男事主當場死亡。警方正封鎖現場調查,以及了解主墮樓位置,數名工友在場協助調查。警方初步調查相信事件無可疑,列作工業意外。勞工處亦派員到場了解。

男事主墮樓前進行滅蟲工作

現場所見,死者伏屍位置附近發現,相信屬於死者的滅蟲工具及手推車。現場消息指,男事主墮樓前與數名工友,於第4座天台進行滅蟲工作。其間懷疑他失足墮下,壓毀4樓一單位外牆棚架。據知,死者是有佩戴安全帶,惟未知死者墮樓原因,勞工署及警方仍在調查案件。另外,工業傷亡權益會及建造業職工總會亦派員到場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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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對家屬致深切慰問 已停止大廈天台工作 調查是否有違例

勞工處:向有關僱主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

就事件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對於在意外中有工友身故,勞工處十分難過,並對其家屬致以深切慰問。另外,處方得知意外發生後,已即時派員到意外現場展開調查。並且向有關僱主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在其大廈天台上進行工作,直至我們信納僱主已採取措施消除有關危害,才可復工。

勞工處正調查事件 調查是否有違例事項

此外,勞工處正全速進行調查,以確定意外成因,查找有關持責者的法律責任,以及提出改善措施。若調查發現有違例事項會依法處理;就今次意外,勞工處會於日內在網頁發放「職安警示」,以及透過電子郵件通知持責者、工會和安全從業員專業組織等,簡介意外事故和提醒業界採取安全預防措施,以避免同類意外發生。

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規定,僱主必須為其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安全的作業裝置及安全的工作系統。違反有關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