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打擊不良營商手法 拘健身中心負責人

撰文:劉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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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發言人表示,今日(14日)拘捕一名連鎖健身中心的女負責人,她涉嫌不當地接受付款,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連鎖健身中心位於中環及東涌分店,未能為已購買健身會籍的會員提供服務。經調查後,海關人員今日拘捕一名38歲女子。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女子現正保釋候查。海關提醒商戶遵守《商品說明條例》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如在接受付款時,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供應與有關產品有重大分別的產品,或沒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的時間內供應有關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若罪行是在管理人員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觸犯,管理人員亦須負上刑責。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6182舉報懷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事宜。